6教授的举报信与中国工程院回函。(彭冰/摄)
日前,本报接到读者来信,反映有6位教授联名投诉中国工程院院士涉嫌“抄袭剽窃等学术道德问题”。经了解,6位教授多是在本领域做出了一定贡献,在国内同行中有一定知名度的学者,他们联名投诉的对象是2007年底当选工程院院士的刘兴土先生。
中国工程院院士,是我国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设立的最高学术称号。众所周知,唯有在科技领域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而且学风正派者,才能被提名并当选院士。
一方是普通民众所敬仰的院士,一方是6位坚称“据实举报”的资深教授,以及他们长达两万余字的投诉材料。这里边到底是怎么回事?
举报人多是老同事
对刘兴土先生来说,2007年是值得庆贺与纪念的一年。这一年,经由7名院士提名推荐,通过院士评审和选举,年过七旬的他获得了中国工程院“院士”荣誉称号。
刘兴土,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以下简称东北地理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1986年~1994年间,曾任该所所长。
在东北地理所网站,有对刘兴土如下介绍:主要从事全国湿地和东北区域农业研究,是我国湿地学科具有突出成就的学术带头人;他首创了沼泽湿地稻-苇-鱼复合农业生态工程模式,开辟了沼泽的定位生态研究;主编了《沼泽学概论》、《东北湿地》、《东北区域农业综合发展研究》、《松嫩平原退化土地整治与农业发展》、《三江平原自然环境变化与生态保育》等专著13部,发表论文100余篇;曾被评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中国工程院院士每两年增选一次。2007年这次增选,是按修订后的《中国工程院院士章程》条例进行的,每个票选阶段,候选人获得赞同票的票数,均由原来的1/2提高到2/3,这意味着候选人必须得到更高的公认度才能当选。同时,增选活动坚持“学风道德一票否决制”。因标准更为严格,故当年只产生33名院士,人数为历届最低。
在这种背景下,能够当选院士,殊为不易。刘兴土先生的院士申报之路,并不平坦。
2003年以来,刘兴土曾先后3次申报院士称号,从第一次申报起,就有人举报他。2007年院士增选活动启动后,又有若干人对其举报,其中有6位教授(研究员)还联名向中国工程院递交了长达两万余字的投诉材料。
6位联名举报人中,69岁的孙广友教授是年龄最小的一位,他与刘兴土长期在同一地理所工作,是该所退休回聘的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孙广友在国内外首次发现了泥炭纹泥构造和青藏高原苔原,获得过“竺可祯野外科学工作奖”,是“国家有突出贡献科学工作者”。
实际上,6位联名举报人中,有5位同在东北地理所工作,现均已退休。其中,80多岁高龄的黄锡畴先生是我国著名自然地理学家,第一届“中国地理科学成就奖”得主。而75岁的裘善文研究员,在地貌与第四纪地质研究等领域有较深造诣,取得过包括国家八五科技进步奖在内的诸多奖项,是国务院特殊津贴领取者。
除东北地理所的老同事之外,另一位举报者,是东北师范大学草地科学研究所原所长、我国著名草原生态学专家——李建东先生。
“大家之所以联名举报,一是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因为我们都是受害者;二是为了维护科学道德,与学术腐败作斗争;三是为了维护院士荣誉称号,作为我国科学技术研究领域的杰出代表,院士必须‘德艺双馨’,在学术界起到表率作用。”几位教授说。
申报院士的4本书被指“抄袭”
6位教授的举报内容包括若干方面,其中一项是“抄袭剽窃”,具体牵涉刘兴土先生申报院士的4本书:《松嫩平原退化土地整治与农业发展》、《三江平原自然环境变化与生态保育》、《东北湿地》、《沼泽学概论》。记者注意到,4本书的封面均标明“刘兴土主编”,或“刘兴土等编著”。
“刘兴土主编的《松嫩平原退化土地整治与农业发展》(2001年出版)一书,好几处表格抄用郑慧莹(已去世)和我的著作《松嫩平原的草地植被及其利用保护》(1993年出版),文中不做标注,仅在书后统列参考书目,导致在第三者引用中,这部分内容变成刘的创造的不良后果。”李建东说。
记者看到,李建东所指其书中的5处表格,在刘书中有的以同名表格出现;有的名称略有不同,但内容一致;有的则在李书中为表格形式,在刘书中为文字形式。这些表格,都是对松嫩平原草原植被的相关统计研究。
学界人士告诉记者,按照惯例,在学术著作中引用他人成果,应在文中引用处做标注,同时在书后列入参考文献,并使二者一一对应。如果引用处不予明确标注,读者将不知其通篇所讲,哪些是其自身成果,哪些是别人观点,从而误以为这些都是作者的“开拓性研究”或“原创观点”。
“举例来说,刘书表1-19,使用了我书表2-2,就应在表上角或表下方标注‘郑慧莹、李建东,1993年’,但该书却并未标注。后来我发现,别人写专著也用了这个表,而人家在文中标注的是‘刘兴土,2001年’。这就意味着,该表已被第三人当成刘兴土的成果了。”李建东说,在文中引用处予以标注,是对前人研究成果的尊重,也是业内基本的学术道德。
记者注意到,“使用他人成果,但不在引文处注明出处,仅在章(书)后列入参考文献”,是几位教授反映较为集中的一个问题。以刘兴土主编的另一部书《三江平原自然环境变化与生态保育》为例,举报材料指出:该书多处抄引集体著作《三江平原沼泽》,文图约达1.5万余字;该书第一章 5-12页多处抄袭拼凑孙广友、曾建平论文成果……但均不在引文处注明出处,仅在章节后统列出文献。
对《三江平原自然环境变化与生态保育》一书的投诉,还不止上文提及的那两条。举报材料称:该书第一章部分内容抄引了未发表的《黑龙江省三江平原治理规划水文地质报告》;而第54-55页的文字和图3-12,则使用了夏玉梅研究员与颜秋兰未发表的勘探报告。
对于这两份“内部报告”,虽然刘书做了脚注,标注了报告名称,但举报人认为:“未经作者许可,擅自将别人未发表报告拿去作为自己编的书中的重要内容出版,侵犯著作权法,属于剽窃行为。”
“人家辛辛苦苦调查研究写出来的内部报告,自己还没发表,你不经人家同意就拿去发表了,这不是典型的剽窃吗?”举报人说。
此外,举报材料还反映,“刘在《东北湿地》与《沼泽学概论》两书中,袭用了黄锡畴的沼泽发育多模式理论,但两书文中、文后均未提到黄的文献”。记者就此向黄锡畴先生核实时,刚一提及此事,老先生便大为光火,直呼“学术腐败”。
据了解,黄先生一生中最重大的两个成果,一是发现了长白山苔原,一是首次提出并论证了沼泽发育多模式理论。孙广友教授对记者说:“ 提炼一个理论谈何容易,一位学者一生中才能搞出几个理论?在美国产权法有关规定中,抄袭涉及理论的发现、机理的阐述,性质比一般抄袭更为严重。刘书虽然在文字上做了一些处理,加了些自己叙述的例子,但本质上复述的就是黄先生的理论。书中不予标注,等于抹杀了前人成果,黄老先生为此震怒,自然不难理解。”
经查找与对比,几位举报人认为,“刘在申报院士的4本著作中,计有32处抄袭、剽窃问题”。举报材料一一注明了相关书名、页码和具体段落,并附上了“原书”相应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