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重大科研项目聘用高校毕业生
教育部正在积极倡导,鼓励重大科研项目聘用高校毕业生。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的单位要积极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其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补助按规定从项目经费中列支。高校毕业生参与项目期间,其户口、档案可存放在项目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聘用期满,根据需要可以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就业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计入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教育部负责人指出,鼓励重大科研项目聘用高校毕业生既可以充分发挥科技工作培养人才、促进就业的作用,又可以此为契机积极探索,建立一套符合中国高校实际、多种类型人员优化组合的科研用人机制。
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从2008年起,国家征兵的重点转向各级各类院校的应届毕业生,这是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进一步优化兵员结构,提高部队战斗力,实现科技强军、人才强军的重要战略举措。
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优待安置政策外,还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一)提前预征。对2009届应届高校毕业生实行5、6月份提前进校预征的办法。
(二)返还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由政府返还相应学费,代偿助学贷款。
(三)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任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
(四)考学升学优惠。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具有本科学历并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加强专业型、应用型人才培养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需要,教育部已决定在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适度增加工学等相对紧缺和应用性较强学科专业的招生规模;更加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增加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规模。同时,教育部将适当扩大普通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规模,适当扩大成人高等教育本科二学历规模,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些举措都将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有利于加强专业型和应用型人才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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