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提出从2009年起,用3年时间组织100万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
为了完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制度,鼓励见习单位优先录用见习高校毕业生,中国政府要求,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地方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补助。
中国政府还提出,拓展一批社会责任感强、管理规范的用人单位作为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大力组织以促进就业为目的的实习实践,确保高校毕业生在离校前都能参加实习实践活动,有助于提升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能力。”
此外,中国政府还要求,加强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的技能培训,实施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努力使相关专业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中国国务院办公厅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高校毕业生需要,提供专场或其他形式的职业技能鉴定服务,教育部门及高校要给予积极配合。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鉴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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