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表示,各成人高校在国家核定的招生总规模内可根据生源和考试情况对分省计划进行适当微调,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超计划招生和变更计划类型及层次,特别是业余和函授计划一律不得变更为脱产计划,不得向生源不足的省份调入计划。
教育部办公厅昨天下发了《关于做好2008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其中要求各省级成招办和成人高校严禁体制外违规招收学生,严禁普通高校招收成人高等教育脱产学生,严禁委托函授站(点)、教学点、合作办学单位、中介机构或个人以“代招”、“代理”等名义介入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
教育部表示,各省级成招办确定2008年本省(区、市)录取标准时,原则上不低于2007年,不得为完成招生计划或为争取调整计划而过低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控制分数线需报教育部备案后方可公布执行。
此外,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认真研究2008年各层次计划和各成人高校的生源情况,加大计划调整力度,特别是专升本生源不足的省份,应适当调减本科录取人数;各成人高校应根据生源状况合理确定录取人数,生源不足应予减招,不得为完成计划而降低录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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