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被授予博士学位,北京大学2004级博士研究生杨非(化名)将母校北大、北京市教委告上法庭。杨非称,她通过了论文答辩,但因没完成学校发表论著的要求,只拿到毕业证未被授予博士学位。杨非认为她没发表论文,责任在北大。她向市教委申诉,市教委不予受理。杨非于是将市教委和学校诉至法院。昨天,此案在西城法院开庭。
昨天上午,杨非的代理人说,杨非是2004级研究生,主修神经病学专业。因她与导师有矛盾,经多方协调,2005年底,学校为其更换导师,研究课题也随之更改。2007年5月,杨非通过论文答辩后,接到医学部通知,“只发毕业证而不授予博士学位”,理由是她没完成医学部规定的发表论著的要求。
杨非认为她在更换导师和课题后,能顺利答辩已不易,没发表论文责任在学校。另外,是否授予学位应由学位评定委员会决定,学校仅依据医学部的规定就不授予她学位程序违法。她向市教委申诉,要求撤销学校不授予其学位的决定,市教委以其申诉不属于学生申诉范围不予受理。
在法庭上,市教委坚持不予受理,“她要求撤销北大不予授予其博士行为的决定,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北京大学代理人表示,通过答辩不意味着一定会被授予博士学位,还要符合医学部的相关规定。(记者王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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