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副主任吴仕民(中国网 王锐)
8月16日,2008北京国际新闻中心在新闻发布1厅举行中国少数民族人权事业发展新闻发布会,由国家民委副主任吴仕民介绍中国少数民族人权事业发展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中国网现场直播。
谈到少数民族青少年在就学等方面的特殊保障政策时,国家民委副主任吴仕民说,上学的权利是人权的一项很重要的权利,因为一个人接受教育的情况不仅会决定他的现在,还会决定他的将来;不仅仅会决定他个人的命运,甚至会决定他的家庭,乃至他下一代的命运。所以中国政府非常重视少数民族受教育权利的保护。中国的法律明确规定,各民族在享受教育方面一律平等,并且在支持和发展少数民族的教育方面采取了一些特殊的措施。
比如在办学方面,国家在民族地区设立了大量的各类为少数民族开办的学校,并对少数民族的学校强调了以公办和寄宿制为主,学校在教育设施、师资培养等方面采取了许多优惠措施,并且在教学方面采取适合当地情况的措施来办学。比如普遍地实行双语教学。除此以外,在办学方面还强调了东部发达地区对西部的支援,东部地区派大量教师到西部支援那里的教学活动,并且在内地还办了很多新疆班和西藏班,以支持少数民族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让少数民族地区更好地享受受教育的权利。
在上学方面也给了少数民族学生很多帮助,比如在少数民族地区的义务教育阶段,普遍实现“两免一补”政策,也就是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少数民族学生的书本费、学杂费,并且对寄宿制的学生家庭困难的给予生活补助,同时在少数民族学生的各类升学中,给他们优待,使他们能够更多地、更好地进入到高一级的学校学习。由于采取了这一措施,中国的少数民族教育事业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比如说,现在在全国民族地区大概在699个县中,已经有660多个县普及了九年义务制教育,这个数字看起来与东部地区有一些差别,但是和长期以来教育事业相对落后的少数民族地区来说,基本实现普九,这是一个历史性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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