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军和武警部队50所院校招收地方生1万余名,115所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1万余名
一、军队院校招生有关问题
1、军队院校何时报名?
答:军队院校的报名时间一般与普通高等学校报名时间同步进行,大致可分为三种情况:一种是高考之前填报志愿;第二种是高考结束之后、成绩公布之前,估分填报志愿;第三种是高考成绩公布之后填报志愿。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确定,并通知考生。
2、怎样填报志愿?
答:志愿报考军队院校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须填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表》。填写时注意在“提前单独录取”栏内写清所要报考的军队院校的名称和专业。
3、军队院校以何种方式录取?
答:军队院校招生实行提前单独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从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区分男女生和指挥类、非指挥类,按院校招生专业计划数的120%投档,院校招生办公室按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对象。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学科成绩好的考生。未被军队院校录取的考生继续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军队院校同其他普通高等学校一样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4、哪些考生可优先录取?
答: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获得省级以上相应证书者,现役军人子女和军队因公牺牲、烈士的子女,可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军队院校录取过程中,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条件,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国防科技大学招收保送生,其招生办法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解放军艺术学院招生执行教育部文艺类专业招生的有关规定,并由院校制定具体招生实施细则。
5、军队院校是否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答:军队院校在录取工作过程中,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可扩大到第二志愿或服从调剂的上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录取,仍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招生院校不得拒录非第一志愿高分考生。
6、今年哪些军校招收无军籍学员?
答:只有解放军第二、三、四军医大学和解放军艺术学院可以招收无军籍学员。无军籍学员在校学习期间没有军籍,但享受军队提供的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的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并分配到军队单位工作。
7、军校学员可享受哪些待遇?
答:军校学员享受部队供给制学员待遇,每月按标准发放津贴费,学习和生活费用由军队承担。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学员毕业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学位。毕业学员由院校根据总政治部下达的分配计划,统一分配到军队系统,按工作岗位,任命为军官或文职干部。毕业学员可按照有关规定报考硕士研究生,特别优秀的可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指挥专业毕业的学员,大学专科毕业定正排职,授予少尉军衔;大学本科毕业定副连职,授予中尉军衔。工程技术专业毕业的学员,本科毕业定专业技术13级,授专业技术中尉军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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