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5月17日报道 广州将对在穗务工就业达到一定年限(暂定3年)的非户籍人员子女实行减免借读费、学杂费政策。昨天,广东省政协专题调研组在广州开展“非户籍人员子女教育”调研。记者获悉,广州市政府联合各相关部门草拟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来穗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今年9月有望正式出台实施。
非户籍学生增长过快
据了解,从出生人数看,连续3年来流动人口出生人数超过户籍出生人口。广州市教育局介绍,今年来广州的非本地户籍学生数量增长速度远超过公办学校学位增长速度,根据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的需要,广州部分区公办中小学的学位今后几年将出现递减的局面,目前以公办学校为主解决所有非本地户籍学生的入学问题存在较大困难。同时,非户籍学生的流动趋势较难预测,造成对学校规划、建设和招生很难订出合适的计划。若依据非户籍学生分布情况新建学校,一旦部分学生返回流出地或去他处,就会造成教育资源的浪费。
教育财政支付压力大
目前,广州市流动人口子女已经超过43万人,数量庞大,若按照超过50%在公办学校就读即为达到“以公办学校为主”的要求来计算,预测从2008年到2012年,广州公办学校需向来穗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提供学位数分别为:22.92万个、27.44万个、30.48万个、31.69万个、34.29万个。
目前广州借读费标准为每人1000元/学年,学杂费标准为小学每人486元/学年,初中每人780元/学年。照此标准和2008年预计的符合条件学生人数测算出,若完全解决非户籍生义务教育问题,今年需要经费13703万元,其中借读费8947万元,杂费和课本费4765万元,这些加起来所带来的巨额经费开支,在目前是广州财力难以承担的。
扩大借读生照顾范围
据介绍,广州把流动人口子女(借读生)划分为14类,实行分类指导入学。《意见》中将进一步降低门槛,把类别增加到15—16类。目前义务教育阶段,广州市约有17万非本地户籍学生在公办学校就读,对于因学位限制无法入读公办学校的非户籍学生则积极引导他们进入民办学校就读。据了解,广州市教育部门建议将民办学校纳入全市中小学布局规划,引导民办学校合理选址,减少办学的盲目性和彼此间的恶性竞争。
减免非户籍生借读费
据悉,根据国务院及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广州市的实际,《意见》将就来穗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在招生、学籍、费用、考核等方面都提出实施意见,并对接受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的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的责权利、经费划拨、财政资助及各部门的职责等作出规定。目前,广州市教育局已会同市发改委、财政局再次对《意见》作了进一步细化和修订,并呈分管副市长审阅,待进一步完善后即报市政府印发。
据相关负责人透露,《意见》提出对在穗务工就业3年以上的非户籍人员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实施减免借读费,这个年限条件目前仍在讨论修订中,估计应在3—5年的期限内。《意见》力争在9月份出台,有望今年新学期开学能够获得实施。 (本文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作者:记者张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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