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4月7日,下同),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了2008年中招特长生推荐项目名录,共19项,相比去年减少了两项。
与去年相比,今年中招特长生认定的推荐项目减少了北京市青少年创新思维(DI)竞赛、中小学生百队足球赛第一名。在公布的19项艺术、科技、体育类竞赛推荐活动中,获得规定名次的考生可认定为特长生,中招中享受每科加1分。
按照要求,每项推荐项目都有具体的名次规定,只有获得规定名次才可被认定为特长生。今年在名次认定中强化了集体项目的比赛,取消了部分个人单项得奖,如去年在北京市学生艺术节区县预赛集体项目中获得一等奖节目可按总人数20%推荐优秀演员,而今年这一比例提高到30%;同时,今年还取消了文艺类推荐项目中“学生艺术节区县预赛个人项目一等奖获奖者”。
考试院要求,各区县及有关部门应于5月15日前完成加分考生资格认定工作。对资格认定合格的考生,各初中校将于5月16日、17日在校内进行公示。(张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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