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24日电(王东明、王学臣)国家国防教育办公室日前发出通知,对2008年全民国防教育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指出,各地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促进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实现富国与强军的统一创造良好氛围。
通知强调,各地要依据《国防教育法》《全民国防教育大纲》,抓紧修订、完善现行的地方性政策法规,尚未制定的应于年底前出台;要坚持把国防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委、政府和军事机关的议事日程;要重视国防教育机构建设,为开展国防教育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通知说,2008年将命名一批国家国防教育示范基地,依照法律程序提请有关部门修订全民国防教育日为固定日期,在部分省(区、市)进行筹建国防教育协会、基金会试点,研究创办国家级国防教育刊物;以“维护国家安全,共筑和谐家园”为主题组织第八个全民国防教育日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爱国拥军、情系国防”先进典型宣传活动。
通知指出,各地要紧密联系现实,有针对性地进行马克思主义国防观、战争观教育;结合举办北京奥运会,广泛开展以为国争光、振兴中华为主要内容的爱国主义教育。有条件的地区特别是大中城市,应逐步构建集报刊、广播、电视、网站为一体的国防教育宣传网络;重视利用城乡公共场所、交通要道等设施和公益广告、手机短信等手段,拓宽宣传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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