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陕西省与长三角地区的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在西安签订人才开发合作交流协议,标志着陕西与长三角地区人才合作交流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中央纪委驻人事部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李有慰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副省长罗振江致辞。
签约后,双方将根据“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先易后难、稳步推进,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政府推动、市场主导”的原则,在区域人才市场、人才服务合作、专家互访、人才培训、公务员交流、人事政策信息共享等方面加强合作,整合人才资源,实现优势互补。李有慰说,陕西与长三角地区人才开发合作交流空间广阔、潜力巨大。陕西要以全新的战略思维和思想观念,全面落实签约的合作项目,做好人才资源的开发和优化配置。长三角地区要携手陕西加强人才项目合作,快速形成多领域、多层次的合作交流关系,最终实现陕西与长三角地区人才合作交流互利双赢。
罗振江代表省政府对专程来陕出席签约仪式的人事部领导和上海、浙江、江苏三地人事部门领导表示热烈欢迎。他说,陕西与长三角地区经济发展互补性强,有着良好的交流与合作基础。今后,我省将依托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众多的科技优势、各类科技人才资源比较雄厚的人才优势,与长三角地区联手开发人才资源,共建人才资源合作开发新机制,加强在人才教育培训、科技成果交流、人才队伍建设、人才柔性流动等方面的交流合作,积极推进人才政策协调、资源共享、信息互通、资格互认等进程,大力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的合作交流,形成良性的人才流动体制机制,实现我省与长三角地区人才合作交流互利双赢,从而促进各地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省人事厅厅长王绪刚主持了签约仪式。(记者 齐小英 通讯员 郗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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