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复旦”已成为一个享有广泛公信度和知名度的教育品牌。(史训锋)
近年来,社会上不断出现与复旦无关的单位和个人利用‘复旦’的知名度来误导和欺骗公众,进行不正当竞争,牟取经济利益,一种是盗用、冒用‘复旦’的名称和标志;另一种是恶意抢注商标1999年起,复旦大学开始申请注册商标,目前已在教育、科研服务类获得批准。此次申请认定中国驰名商标,也是保护‘复旦’品牌整体战略中的一个步骤
复旦大学昨天(10日)传出消息,“复旦”商标(包括“复旦”二字和图形标志)近日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教育类),复旦表示,申请认定中国驰名商标,不是出于商业目的,而是为了积极保护学校品牌。
从此,复旦品牌将得到更有力的法律保护。
近年来,社会上不断出现与复旦无关的单位和个人在商标注册、广告宣传中大量使用“复旦”或者与“复旦”相近似的名称和标志,利用“复旦”的知名度来误导和欺骗公众,进行不正当竞争,牟取经济利益。有的使用“复旦”名称开设教育培训机构,利用复旦大学的声誉招揽各类求学者;有的打着“复旦”的旗号从事科技服务和医疗服务;还有的甚至假冒“复旦”之名开展各种商业活动。一般来说,有两种手段:一种是盗用、冒用“复旦”的名称和标志,使公众误认为这些商品和服务与复旦有关;另一种是恶意抢注商标。
面对日益增多的侵权行为,1999年起,复旦开始申请注册商标,目前已在教育、科研服务类获得批准。2006年,“复旦”被评为上海市著名商标。此次申请认定中国驰名商标,也是保护“复旦”品牌整体战略中的一个步骤。
复旦表示,申请认定中国驰名商标,不是出于商业目的,而是为了积极保护学校品牌。驰名商标是一种对商标的法律保护手段。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将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复旦”品牌的保护力度,充分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将巩固“复旦”长期以来在公众心目中树立起的良好形象。(通讯员 周晔 记者 韩晓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