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要闻 发展观察 新闻跟踪 经济发展 减贫救灾 社会发展 全球招标投标 商务资讯 观察思考 发展报告 数字报告 白皮书 中国之窗 世行在中国
专家专栏 政策解读 宏观经济 区域发展
行业动向
行业规划 金融证券
金融法规
贸易发展 工程项目 企业发展
国情公报 经济数据 经济名词 采购商
发展要闻  -港股直通车有望在九月初开通 香港有意放宽内地居民投资移民  -就业促进法规定反就业歧视 遭受歧视可提出诉讼 职介不得收押金 -国资委:国企调整重组条件基本成熟 四大电信运营商重组概率大增 -普京"打包票" 泰纳线力保中国石油需求 两巨头大幅减少汽油出口 -泥石流涌入陕西佛坪县城 108国道中断 山东7座大中型水库已溢洪 -公司债发行条件已具备 不会冲击股市 8月央行发行票据4620亿元 -WTO审议美诉华知识产权案 美方表态反对将中国产品问题扩大化 -反垄断法等五草案通过 垄断最高罚50万 国家将成立反垄断委员会 -中国将构建六大跨省散粮物流通道 大中城市批发市场全被监测  -建设部警示个人集资建房风险
广州公布教育收费项目标准 继续收取择校费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om.cn  2007 年 08 月 31 日 
字号:    打印本文章 写信给编辑

择校费收费标准

9月1日新学年开学在即,为促进广州市教育收费规范化,保障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昨日(28日),广州市教育局对全市公办大、中、小学教育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予以公示。重申和明确有关禁令,全面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并公布相关监督查询电话,发现违规收费可及时举报。

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继续收择校费

广州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即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在学生自愿选择学校的前提下,学校按规定政策录取并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择校费。学校收取的择校费上缴入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财政部门核定其使用用途后返还给学校,用于学校的发展和改善办学条件及扶持薄弱学校,不得用于发放教职工工资、奖金和福利。

从2006年9月1日起,广州全市实行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免收杂费,从2007年9月1日起,在免收杂费的基础上免收课本费;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家庭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实施“两免一补”(免书费、免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民办学历教育收费实行审批制。由学校制定项目和标准,报物价部门审批后,送教育部门备案。其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和中职学校报市物价局审批,送市教育局备案;其小学、初级中学报所在区、县级市物价局审批,送同级教育局备案。

校服费要定期结算并向家长公布账目

据介绍,教育收费分“应收费”和“代收费”两大项。其中,“应收费”是指学校依照国家、省、市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的费用,包括小学、中学、职业高中实行“一费制”收费、高中择校费、借读生借读费;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专收取的学费。

“代收费”项目又分为统一收取的代收费项目(如军训生活费、学农社会实践费(高中)、“三防”演练费(初中)、校服费、体检费)和自愿选择的其他代收费项目(如住宿费、城镇小学午休管理和课后托管费、补课(补习)费、订报刊费、学生饮用奶费、课外活动费、搭食费)。

广州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应在醒目位置设立规格统一、材料相对耐用的“教育收费公示栏”。

注: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公办中小学学生免收杂费、课本费。(记者 祝勇 实习生 谢丽丽 通讯员 何宇鸿)

 

来源: 信息时报

相关文章:
录取比例达10:1 广东技校招生破天荒出现择校费
上海市教委:上海公办高中择校费最高下调1万2
广东副省长:为了教育公平不能取消择校费和高考
制止择校费是城市义务教育治理重点 国民受教育水平将明显提高
教育部:制止择校费是城市义务教育收费治理重点
均衡教育资源VS学校经费不足:择校费引发PK大战
教育部官员:教育部门不该支持“择校费收税”
图片新闻:
北京义务教育杂费全免 城区农村户籍学生免收书本费
江苏昆山发生货船撞塌桥梁事故 肇事船被砸沉2人溺亡
更多 >>

观察与思考
中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 07年中国改革重点行业
· 第三届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
· 中国经济博弈高油价
更多>>
中国发展报告
中国改革评估报告 / 中国数字报告
· 中国农村计划生育网络
· 中国城市发展报告(2006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