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个《全科医师规范化培养试行办法(2006年-2010年)》于8月2日正式下发,到2010年前,上海将面向全国招生,培养1000名全科医师,担当上海“社区健康守门人”。
办法明确规定,培训面向全国招生,愿意在上海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高等医学院校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两年内的临床医师,或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均可以报名参加。培养时间为3年,经费分别纳入市、区县两级财政预算。
培养对象在培养期间享受生活补贴,第一年每人每月1600元,以后每年按12%幅度递增。学员培训结束,凡到中心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并签订5年及以上合同,工作满3年并经考核合格者,给予1.2万元奖励;工作满5年并经考核合格者,再奖励1万元。凡到上海宝山、闵行、浦东等偏远地区及崇明、奉贤等郊区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并签订5年及以上合同,工作满3年并经考核合格者,给予奖励1.8万元;工作满5年并经考核合格,再奖励2万元。
上海市从2000年起就启动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养试点工作,近年来已先后开展了3次招生和培训工作。(记者仇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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