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过多指责大学生就业期望值过高。我们都有在买东西时讨价还价的经验,事实上,处于人力资本市场中的人,在心理上同处于商品市场中的人并没有什么本质区别。招聘方期望“物美价廉”,应聘方期望“物有所值”,而双方的期望值会根据供求关系自行调节。
因此,大学毕业生最初的就业期望值即使过高也不要过多指责,我们应当对此保持一种宽容与理解的态度。进入就业市场后,毕业生必定会从实际出发调节就业期望,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还出现“就业难”问题,那主要原因就应该归结于供求关系失衡。
就业期望值会根据供求关系自发调节。调查中,60%的受访者在被问及是否愿意在应聘过程中降低就业期望时明确表示“愿意马上无条件调整”,仅有8%的毕业生坚持绝不调整。由此可见,大学毕业生就业期望值并非固定不变,而会经历一个灵活调整的动态过程。
求职过程中新出现的信息是就业期望值自发调节的主要依据。调查中,92%的受访者表示会把“多次应聘中了解到的情况”作为自己调整就业期望值的依据。毋庸置疑,只要让毕业生处于真实的就业市场中,并提供给他们足够的信息,他们就能自动调节过高的就业期望值。因此,与其一再批评毕业生的就业期望值过高,不如加快建设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体系。
大部分毕业生就业期望值已调整到“合理区间”。在不久前举行的“东北地区28所高师院校联合洽谈会”上,国家级贫困县的基础教育行业、中小城市的中小企业、西部欠发达地区企事业单位的招聘率分别是99%、100%、100%,大部分毕业生愿意去欠发达地区及中小企业就业。这一现实说明,大部分毕业生的就业期望值已调整到“合理区间”。
目前,虽然没有任何研究表明就业期望值是否存在“合理区间”以及“合理区间”的具体位置,但若以正在实行的“最低工资制”作为大学毕业生就业期望“合理区间”的下限,那就不难看出,如今大多数毕业生就业期望值几乎到达了这个下限:调查显示,接近半数的受访者选择“1000元至2000元”为自己能够接受的工资待遇,近38%的毕业生甚至愿意接受月薪1000元以下的工作,月薪底限定在3000元的仅占受访者的6%。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大部分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期望已更加趋于理性与务实。(邹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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