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教育部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下发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做好2007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和促进广大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教育部强调,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节假日和晚上补课,杜绝因大班额带来的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
教育部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的力度,指导学校建立安全工作机构或明确专(兼)职负责人,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争取通过一年的努力,全国广大学校基本制订安全预案,覆盖学校安全管理各环节的安全工作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广泛开展创建和谐校园活动。进一步明确创建和谐校园的具体目标要求,努力建设和谐的校园文化,形成良好的校园文明,创建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确保校园安全、卫生,建设平安、健康、文明、和谐的校园。通过创建活动,形成一批先进地区和先进学校。教育部将适时召开创建和谐校园活动经验交流会,及时总结和宣传创建和谐校园先进学校的典型经验。
教育部要求,继续抓好学生上下学接送车辆的排查整治工作。重点解决农村地区使用拼装车、报废车、货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上下学问题,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管理规范的学生上下学接送车辆有效管理机制。年内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公安交警部门继续密切配合,制定出台关于规范学生上下学接送车辆的意见或办法。深入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继续贯彻落实《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安全工作六条措施》,深入学习德阳经验,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整顿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坚决取缔黑网吧,尤其要坚决防止校外犯罪分子侵入校园、伤害学生事件发生。要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校长或教师自身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心理问题,注意化解个别师生间和学生间矛盾,避免因矛盾激化而引发伤害事故。通过一年的努力,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教育部强调,各地要重点加强农村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尤其是寄宿制学校的安全管理。重点做好农村学校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学校食堂、饮用水、厕所等设施和条件。要定期开展行政区域内学校安全排查工作,针对学校安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彻底整改,消除隐患。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节假日和晚上补课,杜绝因大班额带来的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积极开展“送培下乡”活动。
教育部将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一线、面向事故多发地区和学校管理薄弱地区,陆续开展10期校园安全专题培训活动,同时对省级培训团队开展培训者培训。省、地、县、校都要制订详细的培训方案和计划,采取骨干培训和全员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和日常学习实践相结合等方式,有步骤地开展安全培训,培训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经费,有考核。年内基本构建包括省、市(地)、县和学校在内的培训体系,做到全国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和教师普遍接受一次培训。
教育部要求,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提高依法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水平。《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即将印发,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积极落实纲要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努力培养中小学生的公共安全意识,提高中小学生面临突发安全事件的自我防护能力,切实保障中小学生的人身安全。
2007年3月26日(星期一)是第十二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为“强化安全管理,共建和谐校园”。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当地公安机关和共青团、少先队等组织密切配合,围绕主题,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以提高中小学生自护、自救、防灾、逃生能力为主题的教育活动。要特别关爱学习困难学生、贫困家庭学生、农民工子女以及心理上出现问题的学生。
教育部强调,要严格执行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各地要及时准确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发生情况,决不允许瞒报、谎报和缓报。对瞒报、谎报和缓报中小学生、幼儿安全事故的,凡经媒体报导或有举报经查实后,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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