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北省人事厅获悉,中共河北省委、省政府把吸引和用好海归作为实施人才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制订了系统、完备的政策规定,出台了优惠的政策措施,努力营造海归回国发展的良好环境。
●设立“留学人员工作站”
河北省人事厅设有“留学人员工作站”,其主要任务是:帮助海归联系接收单位;接待海归来信、来访;负责与海归洽谈、沟通、建立联系;为海归创办企业疏通渠道;申办“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等。
●设立引进海归资助经费
一、引进海归启动资助。用于引进高层次海归带项目、带科研成果来主持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开发研究,额度为10万—20万元;引进博士海归来主持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开发研究,额度为3万—5万元。
二、优秀科研项目资助。用于资助海归主持省重点科技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和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新技术研究开发项目等,额度为3万—8万元。
三、小额资助。用于资助特邀海外留学人员短期来河北省开展考察讲学、合作研究、学术技术交流等;资助优秀海归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购买科研必需的仪器零部件、化学试剂、药品、耗材和图书资料等。
四、留学人员创业园资助。用于资助工作业绩突出的留学人员创业园开展留学人员引进、项目研发、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和进行学术技术交流等活动,额度为4万—6万元。
五、优秀海归表彰奖励经费。
●孵化器
石家庄、唐山、廊坊、沧州等市先后成立了海外留学人员创业园,为海归创办企业提供启动资金支持以及商务、信息、融资、研发、市场营销等服务,是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创业的孵化器。
海外留学人员石家庄创业园 始建于2000年6月,目前已入驻留学人员企业32家,主要从事计算机软件、教学设备、通讯产品、生物及化工医药行业。
唐山市留学人员创业园 始建于1999年9月,是国家级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现有23家企业,涉及软件开发、生物制药、新材料、电子商务、机械设备、环保工程和机电一体化等高新技术领域,目前共有15项技术具有国内先进水平,24种产品填补省内空白。
●接收程序
行政机关录用海归,按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择优录用。海归到机关工作的,其工资标准按机关的有关规定执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其工资由海归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也可按一定比例从其承担的项目所获利润中提取。海归家庭生活基础在国外的,其工资、奖金、收取的中介服务费、佣金和以发明、专利、专有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的合法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允许全额兑换外汇和汇出境外。
●住房和休假
用人单位优先解决海归住房。有的城市已建有留学人员公寓,供海归购买或租住。海归由所在单位每年安排一次体检和不少于15天的休假。两地分居的海归可享受每年不少于30天的探亲假。(张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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