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十五”期间,广西城镇残疾人累计就业人数为74808人,农村残疾人累计就业人数为486058人,城乡残疾人就业率达到70%以上。
据介绍,广西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加强与残联及有关部门的配合,鼓励、支持社会各方面兴办福利企业、工疗机构、盲人按摩机构等;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个性化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将残疾人纳入创业培训整体规划;加强对残疾人的职业培训工作,促进更多残疾人就业、成功创业。
统计表明,“十五”期间,广西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24489名残疾人开展了职业技能培训,对1031名残疾人开展了职业技能鉴定;通过劳动保障监察手段,督促了1900多个用人单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400多万元。
据了解,为了使残疾人与健全人一样平等就业,自治区先后制定和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分散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等文件,明确规定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等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不安排残疾人就业或者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一定比例的单位,必须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用于残疾人职业培训。(记者 刘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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