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企业、民众的需求应得到正确引导
在发展职业教育方面,尽管有着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需求和积极性,但是作为职业教育社会需求的另外三个组成部分——职业院校、企业与民众个人的需求和积极性,却一直未能得到充分的激励和正确的引导。
我国具有现代意义的正规职业教育已有100多年的历史了。此前,在数千年的文明历史中,我国的职业教育在父子相传的家学、“艺徒制”以及官学系统中的专业学习中薪火相传,成为文明发展的重要支柱。进入近代社会以来,通过学习日本、德国、美国、前苏联等国家的理论和经验,我国构建了初步的职业教育体系。然而,长期以来,职业教育一直是游离于正规教育体系之外的一种“等外”的或“边缘化”的教育,在“一条龙”的从小学到大学的教育发展“主线”之外,它是所有学习者无奈的选择,只有到了无法继续升学的时候,人们才会迫不得已地转入职业教育体系。因此,职业教育从根上、从学习者的心理上,最初就是“弱势的”,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鄙薄技术的传统观念结合,很容易形成阻碍职业教育发展的“交叉感染”。
造成这样的结果,一方面是办学经费问题。职业教育所需的经费投入要比普通高中多得多。据国际上有关专家测算,同等规模的中等职业学校所需经费投入应是普通高中的3倍左右,但我国中等职业学校得到的相关经费却远远不足,其结果不仅限制了学校的办学质量,也使相关的经费负担转嫁为学生的学费负担。据北京市的相关调查,高中学生的学费多为800元,而职业学校学生的学费则是在1800元(普通服务业)至6000元(艺术类)之间,这对本来就被“边缘化”的、与普通高中相比缺少吸引力的职业教育来说,无疑是加大了困难。
另一方面,企业严重缺乏高级技工的现象相当普遍,仅北京市目前就至少缺8万人。在不少大中型企业中已经明显地表现出职业技术人员“四多四少”(初级技工多,中高级技工少;大龄技工多,青年技工少;传统技工多,现代技工少;单一技能的技工多,复合技能的技工少)的问题,而企业在发展和参与推进职业教育方面却没有表现出其实在的需求和积极性,有些企业宁可花高薪聘请技术人员,也不愿意在技术人员的培养方面有所投入。
第三方面,民众接受职业教育难以成为其主动和满意的选择。中国民主促进会北京市委员会的一项调查显示,愿意上中等职业类学校的仅有14.3%,愿意上职业技术类高校的仅有25.3%。人们不选择职业教育的原因包括:就业前景不好、收入低和社会地位低等,上职业学校成了学生和家长的无奈选择。
点评
为什么本应具有巨大和多元化需求的职业教育会面临如此尴尬的局面?首先,在现有的教育体制和社会观念中,职业教育是被冷落和“边缘化”的,片面发展普通高中和学术型高校的社会导向以及社会地位和收入待遇等方面的差异,极大地压抑和扭曲了人们对职业教育的需求。其次,本应融入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职业教育是需要全社会关注和支持的,而在现实中只是教育部门和职业学校孤军奋战,其发展受到了极大限制。第三,在办学体制、投入体制、管理体制等方面,僵化和条块分割的传统,以及单一的办学和管理模式难以协调和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及资源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相反却在诸多方面限制了职业教育的发展,无法激励企业和社会各部门参与到职业教育的发展中来,为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必要的实习和用人岗位。第四,相关法律还不系统、配套和完善,还不能根据职业教育牵扯面宽的特点,调动教育、人事、劳动、财政、经济、社会保障等部门协作,共同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由此可见,发展职业教育不仅需要国家的高度重视,还需要引导和激发社会的相关学习需求,并需要通过政策法规和制度保障使之健康、有序地发展。
法律体系、社会文化支撑职业教育发展
在发展职业教育方面,国外的经验十分丰富。20多年前,我国已经开始注意向国外学习,德国的“双元制”模式一直受到中国职业教育界的广泛关注。德国政府对职业教育的经费支持、德国企业在提供实习场所和学员实习工资方面的做法,使我国职业教育的实践者羡慕不已。
近年来,欧洲、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韩国、印度、泰国等国的职业教育经验对我国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他们的主要特点是:
(一)职业教育的发展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融为一体,政府和企业在发展职业教育中起主导作用,国家通过立法和政策优惠对政府和企业均有明确的要求和引导,规定职业教育方面的投入,要求企业必须提供相应的实习场所和条件,否则需要拿出经费请相关的企业代为提供,使职业教育的办学基础得到充分的保障。
(二)职业教育的发展是多元化的,仅在欧洲就有5-6种模式,有市场化的、有计划性的、有两者兼顾的、有政府和企业共同负担的、有融入普通教育体系的,甚至明确提出“工作为本”的要求,突出了职业教育的特点和在不同体制中职业教育的重要作用。
(三)根据法律和国家规定,职业教育的学生不仅有学费补助,在实习阶段还有工资收入,学成以后还有继续升学和进修的途径,对低收入群体和适合于从事技术开发的人群均有很大的吸引力。
(四)职业教育是终身教育和高等教育大众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使高等教育成为为地方经济和社会服务的主要力量。为此,中、高等职业教育必须要得到地方政府和民众的多方支持,使之发展环境得到较充分的优化;在欧盟的“波罗尼亚”进程中,其高等教育“一体化”的思考和实践都把职业教育作为主要的组成部分,建立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沟通桥梁,提高职业教育的学历层次(硕士),特别是确立学分互认标准,成为其发展中的重要环节。
(五)职业意识和国民职业素质的教育已经成为部分国家基础教育的重要内容,在中小学也有相关的职业教育类教材。“学会生存”、“学会做事”等与职业生活密切相关的理念构成了国民基础教育的主要目标,加之在数百年工业化进程中积淀的法律规定和社会文化,使国民对职业教育有一个基本正确的认识,职业技术人才的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也均在中等水平之上。
(六)在国外许多国家,各种行业协会、职业中介组织、基金会、研究机构等非政府组织对推进职业教育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尤其在制定行业标准、优化职业人才培养规范、代表企业和行业组织与政府协调、帮助职业技术人才向企业争取合法权益等方面,都能发挥重要和积极的作用。
点评
国外职业教育的发展有许多值得借鉴的地方,但其中许多深层的历史原因、法律原因、社会原因和文化原因是人们常会忽略的。推动职业教育的发展在许多国家是通过工业化进程实现的,在这一进程中相关法律的不断完善、就业标准的不断规范、社会观念的不断修正等,都是通过长期的积淀形成的。为此,当职业教育发展时,整个国家的法律体系和社会文化是起重要的支撑和配合作用的,而不是只有职业技术类学校孤军奋战。特别在国民义务教育得到充分发展之后,职业教育本身的层次和水平将会提升和得到充分的保障,民众也会非常务实地把职业教育当作一种可信的和可持续发展的选择。尽管我国的国情和现实社会的方方面面与国外有诸多的差异,但是职业教育的发展需要整个社会与之配合是非常明确的规律。可见,对国外发展职业教育经验的考察和研究,应该既重视纵向的历史变迁,也应重视横向的比较鉴别,更要关注在其发展背后那些法律、文化等方面的深层原因,并通过多方面的“补课”加以不断的调整和完善。对我国政府和教育界而言,如何看待职业教育和实施职业教育是非常关键的问题,一定要从传统的、以常规教育为参照系的窠臼中跳出来,站在整个国家经济和社会整体发展的高度来思考和实践职业教育。
政府积极主导各方合力推动
应该明确,职业教育的需求是由国家(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各级各类职业学校、企业和个人四个主要的利益相关方构成的。如果其中任何一个利益相关方的需求得不到有效的引导和激励,从整体上发展职业教育就会很难。
不可否认,在关注、引导和适应职业教育的社会需求方面,政府应起主导作用,应在宏观层面加强协调、服务等职能;而对职业学校、学习者个人和企业,也应给予相应的和实实在在的支持。要使我们能办成各利益相关方,尤其是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必须解决上述问题。总结国内外的有益经验,根据我国现阶段的发展实际,包括各地方产业结构、经济发展和社会整体发展的情况,因地因时制宜地制订法规政策,兼顾各利益相关方的需求,实现体制创新,才能达到目的。
比如,可考虑通过减免税和优惠政策促进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既为职业学校提供实验场所,也为在职职工的素质提高创造条件;通过劳动人事制度的改革,加强就业准入资格和技术等级制度方面的管理,并切实提高职业技术人员的地位和待遇;给予职业类学校在经费、招生、教师聘任、多元化办学等制度方面的政策倾斜和更多的自主权;对于职业学校的学生给予学费、实习工资等专项经费的补助,吸引民众的学习需求;通过教育体制的改革和学历认证,建立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的多层次的立交桥,使一次性和终结性的职业教育转变为多元化和终身化的职业学习,淡化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界限,促进职业教育的正常发展,提高民众对职业教育的兴趣和信心。如此,职业教育的发展才会在各种利益相关方的合力推动下健康发展,职业教育的社会需求才会在良性的激励和引导下成为职业教育发展的有力支撑。
点评
在我国发展职业教育的总体思路上,还存在一些僵化和不切实际的弊端,与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相比,职业教育的“弱势”和“边缘化”状态还没有改变,观念的陈旧、经费的短缺、需求的低迷、与人才市场的脱节和办学模式的单一等,仍是制约其发展的主要因素。因此,在职业教育的改革实践中,必须改变传统的职业教育观和发展思路,根据职业教育融于社会、依靠社会、服务社会的本质特点,通过法律改善和体制创新加以引导和激励,使潜在的职业教育的巨大社会需求成为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坚实的社会基础。
改变传统观念创新发展思路
社会和教育的发展很难遵从一种模式,需要根据各地方的具体情况发展和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教育发展体系,建立和健全“学习型社会”中的“大职业教育”。为此,需要特别关注这样几个问题和变化。
一是职业教育要向基础教育和所有教育渗透。职业素质将成为国民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不仅为职业教育的发展垫实基础,从根本上改变其“边缘化”的窘况,也使各类教育的功能得到补充和完善。
二是职业教育的终身化和生活化趋势明显。“一考定终身”的就职现象和只靠几种优势行业支撑社会发展的传统将被多元化的生产方式、工作和生活方式及职业教育多彩的发展方式所取代。
三是正规的职业教育与其他教育将通过学历认证搭建各自互认学历的“立交桥”,其发展将有多方面的进口和出口,成为最具活力的教育领域之一。
四是在职业教育中非正规或不正规的学习将成为快速增长的部分,构成“学习型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需要更新社会的职业教育理念。
五是在职业教育的操作、管理和评价等方面,政府主管部门将逐步退出。同时,帮助和扶持行业组织和民间评价机构成长,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参与,政府则在信息服务、协调指导、扶持弱势、促进公平等方面更好地履行职责,改革体制,减轻不必要的负担。
六是要认清职业教育与社会整体发展间的复杂关系。它不应只是教育或某个行业部门的负担,局限在本地区内发展,而应是全社会的权利和责任,以全社会的资源和支持为依托,同时也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支点。
点评
在当今的形势下,计划经济色彩浓重的政府行为与市场经济的自然调节将进一步在矛盾和博弈中寻求互补和协调,僵化的发展模式和只靠政府行政命令推动的简单化做法将被科学的、整体的、协调的和可持续的发展观所修正和取代。人们清楚地看到,很难找到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职业教育发展模式,对于职业教育的管理者和实施者而言,需要有更新的发展理念和更开阔的创新思路。
职教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凸显活力
自20世纪末以来,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开始受到全球化的影响和市场经济的冲击,发展职业教育的思路也有所拓宽。尤其是近年来,许多省市也都在大力推进职业教育的发展,并有不少创新举措和思路。
江西省明确提出:“抓经济就要抓职业教育,抓职业教育就是抓经济”;江苏省把发展职业教育放在重要地位,不仅把职业素质作为公民基本素质的重要内容,省委书记还建议把未来职业教育的发展比例提高到55%左右;福建省率先在全国制订通过了地方终身教育条例,其中包括了各种层次的职业教育,为职业教育的终身化提供了法律保障;浙江省在部分地区实施“教育券”制度,给予到职业学校学习的学生以明确的补助;云南玉溪给职业教育松绑,给予了职业学校在随机招生、免试招生和聘请专业人才任教等方面的特殊政策。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陕西、甘肃、上海、北京、天津、重庆等省市也都在职业教育的管理体制改革、学校股份制、产学合作以及引进国外资金办学等多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为职业教育的国际化、现代化、多元化提供了丰富的经验,也为当地和全国的经济发展培养了大批职业技术人才,为探索适宜的职业教育模式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点评
近年来,职业教育的发展一方面呈现出多元化和地方化的特点,尤其在普通教育优质资源还不够发达的省市,职业教育的社会需求和个人需求得到了一定的契合。特别是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得到了当地政府和民众的积极响应。另一方面也呈现出国际化和终身化的特点,职业教育的发展不仅对准了职业人才国际市场的高端,也更加关注进城务工人员这样的弱势人群;既关注职业教育方面的国际标准、国际资金和国际化的教学与管理模式,也关注终身教育中各类人群的职业学习需求,为我国职业教育因时因地制宜的发展,提供了极为丰富的实践经验,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僵化和单一的发展体制和模式。不仅如此,人们还越来越意识到,职业教育并不是低人一等的教育,而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教育类型。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职业教育的价值和作用将会越来越显示出其重要的作用,并成为其中最具活力的部分。
集全社会之力发展职教北京教科院职成教育研究所所长、研究员邢晖
全国职教工作会后,职业教育备受关注。不仅职教界热血涌动,相关行政部门、行业和企业、社会各层也大都热情迸发,至少在认识和舆论层面出现了空前的热度。的确,职业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首先是各级政府的责任。一要高位对待。“抓职教就是抓经济”,应把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纳入各地区的“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中,把培养技能型人才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以及职业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二要完善法规。已颁布10年的《职业教育法》在新形势下有待修订完善,各地方根据实际应出台新的相关条例或实施办法,还应加强对罚则的补充,强化对执法情况的监督,促进依法治教;三要规划统筹。要制定职业教育的发展规划,把职业教育与其他各类教育以及培训体系统筹考虑,在当前部门分割的管理体制下,加强高一层次的统筹协调尤为重要;四要财政支持。政府加大投入是改变职教困境的根本性措施,国家、省、地市级财政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五要政策推动。在职业教育处于“弱势”的情况下,政府的扶持甚至倾斜政策至关重要,因为政策引导社会观念和民众选择。六要信息服务。职业教育与经济部门和劳动就业关系的直接性,决定了其战线长、范围广、门类多、关系杂等特征。教育部门或学校、某一行业或企业,单一的力量远远不及,需要综合服务,特别是人才供给和需求信息的传输,更需要搭建信息网络平台,可以采取政府委托或购买社会信息服务的办法解决;七要分工配合。在职业教育“齐抓共管”的格局之下,关键是要合理分工、密切配合,各级教育部门、劳动部门、行业部门、综合部门等应各司其职,但就我国职业教育资源分散的现实,尤其需要建立部门间的实质性协调机制来改善,形成公共利益下的同向合力、同声共振。
其次是行业、企业的责任。在我国,对企业承担的职业教育责任规定是清晰的,但法律效应和约束力不是很够,“产教结合”的机制没有形成,因此企业执行力也就大打折扣。有人说,“校企合作”是“剃头挑子一头热”,关键还是要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一是举办职教。鼓励企业独立举办或者与职业院校联合办学;二是支持职校。场地提供、设备援助、师资选派、接受实习、课程设计、参与学校建设等,需要加大合作力度;三是落实经费。1.5%和2.5%的培训费定额应该强迫性实现,支付实习学生报酬应给予兑现;四是强化培训。要提高职工素质,必须抓好企业内的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五是行业参与。本行业需求预测、培训计划安排、职业资格标准制定、教育教学评价等都需要行业介入。但是在现阶段企业制度尚不完善、企业尚不发达和成熟的情况下,企业和职业教育相互支撑和依赖的程度,只能取决于两方面的努力,眼下更需要企业的主动姿态。
再次是社会和家长的责任。长期积淀下来的“轻薄职业教育”的文化传统和价值观念对职业教育发展非常不利。一方面需要政策引导,另一方面也需要利好环境和氛围影响。一是鼓励民间资本投向职教,规范民办职教行为;二是树立新型人才观和教育观,让社会形成两个共识:操作型、技能型人才与研究型、设计型人才同样是宝贵的人力资本,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只是类型不同而已;三是营造尊重劳动、尊重工艺、尊重工人的社会风气;四是引导家长正确认识和让孩子主动选择职业教育。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很实用,眼下“大学生就业难,职校生却供不应求”的事实,让一门心思“攀高学历”的家长多了几分冷静。职业学校不再是终结性教育,继续深造的渠道越来越宽,职业教育在一个人终身职业生涯中的不可替代作用,都让社会对职教的认识多了几分成熟。
最后是办学机构的责任。职业院校是我国职业教育的主体办学模式,当然不是唯一模式。职业教育发展的好坏,主要标志是学校办得如何。目前无论是高职还是中职,都涌现出一批规模大、质量高、效益好的示范性学校,但总体实力还须加强。一要执行政令,主动获得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二要争取企业,离开行业企业的支持合作,职业学校无法生存,更谈不上发展;三要服务社会,多宣传、多展示、多联络,让用户和家长了解并认同职教;四是自我发展。扩大学校规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学校质量、办出职教特色、提升综合实力,这是人、财、物、信息各类资源的综合调配和发展工程,大有改革和创新的空间。
总之,职业教育外生性强、制约因素多、涉及人群广、发展难度大,必须靠全社会共同努力。特别是在经济社会转型期,哪一方面都有潜力,哪一方面的力量也不可能独打天下,还是要团结一心,得道多助,众志成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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