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18日电(记者张涛、周伟)就像改革开放初期开辟“沿海经济特区”一样,中国政府在人才工作转轨时期,于今年年初首次将江苏省划定为“人才特区”,赋予了那里更加宽松的改革权和实验权。日前,这个“人才特区”的详细政策清单已正式浮出水面。
长期以来,中国的机关、事业、企业等不同所有制之间鸿沟难以拆除,且存在“体制内”与“体制外”的界限,人才流动受到限制。2003年底,中国首次就人才工作召开会议,提出打破束缚人才配置的政策限制,推进人才解放,中国人才工作由此进入转轨时期。
据江苏省人事厅厅长赵永贤介绍,“人才特区”借鉴“沿海经济特区”的思路,是指在特定区域内,人才工作的政策制定、工作模式等都具有比区域外的优先性和特殊性。江苏选择了一些试点区域,在制定新政策上各有侧重,涉及20多个方面。
针对国企单位比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标准低,导致企业优秀人才流入少、流出多的问题,徐州市建立高级人才储备中心,国企单位推荐高级人才进入中心,实行“弹性事业编制”,企业要对这部分人才依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支付社会保险金。
为改变公务员能上不能下难题,常州市新北区对专业技术类中层领导职务岗位实行聘任制、任期制,对能力和业绩一般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任职期满后改为非领导职务,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任职期满可以享受上一级职务待遇。
新沂市则出台政策选拔学历层次高、能力强、贡献大的村干部,聘用到镇机关工作,聘期内按照公务员管理,可以在镇机关内部流动。
赵永贤说,目前的政策清单还只是初步的,在今后的改革中,将在涉及人才的户籍、工商、税收等政策方面进行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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