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两年多的调研论证,《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加快发展民办教育的决定》日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35次主席常务会议审议并获得通过,即将颁布实施。该文对规范和扶持民办教育两个层面作出具体规定。
有关的扶持民办教育政策主要包括:准入标准、审批管理、合理回报、改制办学、师资管理、土建优惠、收费管理、招生管理、师生权益等等。
广西教育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广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主要亮点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允许民办学校出资人或机构从办学结余中获得合理回报,并对回报的有关事项作出规范。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凡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回报和捐资举办的民办学校应当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中、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应当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或者净收益的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提取学校发展基金后,民办学校或机构投资人可按实际出资额或股份进行分红。其中社会捐助盈利部分留作学校发展基金,为学校所有;国有资产盈利部分(含转制办学、国助民办、国家资助)按产权比例参与分配并上缴同级财政(政府不占有产权的不参与分享),专项设立地方民办教育发展资金,为政府所有;投资人不需回报的,其资产盈利部分仍留在学校。
二是允许将部分公办学校或公有资产改制为民营学校。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包括各类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国有企业所属学校,国有的文化教育培训机构以及闲置的固定资产)均可在明晰产权、确保国有资源不流失的前提下进行办学体制改革,实行国有民办或股份制办学。由公办学校或国有资产举办民办学校时,对国有资产的处理应根据评估结果合理确定出资额,或折算为联合办学的国有股份。有关国有资产的审计评估由当地教育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国资监管部门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结果报财政部门、国资监管部门核准备案。
三是明确民办学校的教师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权利,并对民办学校教师、改制学校教师的管理提出一系列政策照顾,其中:对改制学校实行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即新聘教师的工资报酬及医疗、保险等福利开支均由民营学校负责。原校公办教师继续留校工作的,其职级工资由财政负责三年,三年后改由民营学校负责;按照国家规定符合提薪条件的,可参照公办学校同类型教师上调工资,由民营学校负责按月发薪;有关医疗、保险等福利待遇从转制办学开始年起由民营学校负责,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的,可享受同等条件公办教师的退休待遇,其退休费仍由财政负担。对原在民办学校任教,后经教育、人事行政部门考核批准,受聘到公办学校任教的教师,其工龄可从民办学校任教时开始连续计算。
四是明确委托办学的有关政策。凡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基本办学条件的,经当地政府批准,可委托民营学校实施义务教育。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中小学,政府财政应当根据接受义务教育学生的数量和当地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的预算内生均教育经费标准,按照委托协议的约定拨付相应的教育经费。受委托的民办学校向协议就读的学生收取的费用,不得高于当地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收费标准。
五是明确自治区、市、县三级人民政府要设立地方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加强民办教育管理;扶持贫困地区教育和民办学校发展;奖励和表彰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设立民办学校优秀学生、贫困学生奖、助学金等等。地方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由政府拨款、社会捐助以及各转制学校、国助民办学校按规定比例上交的发展资金构成,存入财政专户,分别由自治区、市、县三级财政部门会同教育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共同管理和使用。
六是在土地、税收、金融贷款、教师与学生权益保障等方面,明确与公办学校享受同等政策待遇。广西除民办高等教育外,其他层次的民办教育发展速度大体上处在全国平均水平,其中幼儿教育发展较快,到2004年全区有幼儿园3122所,在园幼儿88.8万人(其中民办幼儿园占2/3强),比2000年增加28.8万人,广西幼儿园数、在园儿童数增长排序,近年来一直名列全国前三位,仅居河北省、湖南省之后。目前,全区幼儿教育逐步走上依法治园、科学管理、多元化发展的道路,初步形成了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示范,公办、民办幼儿园共同发展的幼儿教育格局。
民办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更快。到2004年,全区共有民办中等职业学校114所,占全区中职学校总数的23%;有在校生数8.6万人,占全区中职在校生总数的18%,民办中职学校规模总量排全国前十名之列。玉林市、梧州市、桂林市民办中职教育形成了一定规模和效益。近年来,广西自治区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职教对口支援,支持城市职业学校采用市场运作方式,通过东西部联办、异地合作办班和帮助就业等多种途径,支援职业教育薄弱地区发展民办职业教育;鼓励优秀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到欠发达地区兴办职业学校;建立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校长互相挂职、教师互相挂职机制;通过校企结合、订单办学等多种办学形式搞活民办教育;通过出台劳动用工政策、收费管理政策、加强指导和服务等,努力营造有利于民办中职教育发展的宽松办学环境,有力地的推动了中职民办教育的发展。目前涌现出梧州市电子工业学校、玉林市电子工业学校、桂林东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等一批办学规模大、社会声誉高的民办学校,在全国产生品牌影响,有力地推动了全区地方经济建设。
据了解,2004年,广西有民办高校6所,民办独立学院8所,在校生7983人;民办高中104所,在校生59877人;民办初中223所,在校生129662人;民办小学367所,小学教学点151个,在校生140684人;民办幼儿园2350所,在园人数190230人。全区民办学校在校生达570492人。(作者:杨志雄)
桂龙新闻网 200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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