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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期间
石油流通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商运发〔2011〕4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陕西延长集团公司:
石油流通行业是石油产业链和价值链的重要环节,与人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关系国民经济运行质量与经济安全。“十一五”期间,石油流通行业对内、对外开放力度进一步加大,长效监管机制建设积极推进,行业立法与标准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市场监测预警机制初步建立,成品油市场供应得到有效保障,加油站和油库建设布局更趋合理,石油流通行业组织化、现代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高。同时,石油市场仍然存在相关制度有待完善、市场秩序尚需进一步规范等问题。为促进“十二五”期间石油流通行业科学、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转变石油流通行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保障能源安全、维护国内石油市场稳定供应为根本目的,以公平市场准入、优化市场主体结构为重要手段,进一步加强石油流通行业法制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加快推进石油市场有序开放、健康发展,提高石油流通行业市场竞争和服务质量,为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坚实的石油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开放的原则。把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作为推进石油流通行业发展的根本动力,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机制,促进多种所有制主体共同发展,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石油流通市场体系。
坚持服务生产和消费的原则。以满足生产生活需求为根本出发点,统筹城乡网点布局,加强成品油供应薄弱地区分销网络建设,提高石油流通企业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拓展终端网络服务功能。
坚持规范发展的原则。公平市场准入、完善退出机制,加大行业监管力度,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石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坚持绿色环保的原则。将绿色、环保、低碳作为石油流通行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方向,妥善处理好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与行业发展的关系,实现石油流通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
--石油分销体系进一步完善,布局更加合理,零售终端服务功能更加完备,石油流通企业规模明显扩大,企业实力显著增强,多种所有制主体共同参与竞争的市场格局基本形成。
--石油市场供应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应急保供机制更加健全,商业储备体系初步建立。到2015年,国内原油和成品油销售量分别达到5.3亿吨和2.9亿吨,基本满足国内不断增长的生产与消费需求;成品油批发企业常备库存量不小于上年度平均15天销售量。
--石油流通效率及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流通环节连锁率、配送率不断提升,第三方专业物流、共同配送稳步发展,电子商务与信息技术得到广泛应用。
--绿色节能发展取得重大突破,节能减排工作积极开展,加油站和油库实现达标排放,油品质量升级步伐加快,能源消耗强度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大幅下降。
--石油市场监管体系更趋完善,法规、标准和信用体系进一步健全,行业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更趋科学合理,市场主体诚信意识明显提升,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有序。
二、主要任务
(四)完善石油市场分销体系。
培育多元化的石油市场投资与经营主体,鼓励中小企业做大做强,吸引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参与市场竞争。进一步完善原油和成品油经营资格审批制度,以合理布局、满足消费为原则,公平石油流通行业市场准入,完善企业退出机制,形成以大型国有石油企业为主体,多种所有制主体共同参与竞争的市场格局。
(五)提高石油市场供应保障能力。
密切关注石油市场动态,全面掌握市场供应、销售、库存等运行与变化趋势,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发布、提前预警。抓好油源组织,完善重点石油企业联系制度,建立省际间的资源合作机制,切实做好产地与销地资源的有效衔接。采取有效措施,科学合理地调配资源,加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加油站(点)的供应保障能力建设,确保重要季节、重要节日以及重大活动期间的油品供应。逐步探索建立全国联网的成品油库存监测网络,指导石油流通企业建立成品油商业储备体系,各地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探索建立柴油地方储备。
(六)提升石油流通行业现代化水平。
进一步提升成品油流通环节的连锁化水平,引导大型骨干企业加大直营连锁经营网络的建设,有序开展加油站特许连锁。继续推广普及自动液位计量监测系统、车载卫星定位系统等自动化管理的先进技术,支持加油站开展自助式加油、综合服务区、手机及银行卡支付等现代零售模式。鼓励石油流通企业应用现代物流技术,提升物流信息化水平,按照资源的合理流向,统筹优化运输途径、方式和工具,探索发展第三方专业物流、共同配送,实现物流整合、资源共享,提高成品油储运设施的利用效率,逐步建立符合市场需要、高效便捷的新型物流配送体系。
(七)进一步加强石油流通行业监管。
加强石油流通企业的动态管理与过程监管,做好企业变更、年检、整改及日常监管等项工作。会同并支持有关部门,加强对当地石油市场的日常监管与检查,严厉查处石油市场的价格违法、掺杂使假、短斤少两、无照经营、走私、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行业安全管理,标本兼治,依法维护国内石油市场经营秩序。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完善石油市场管理信息化建设,及时为社会提供真实、准确的政策信息。
(八)提升石油流通行业服务水平。
加快石油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并将企业信用与企业年检、换证及退出机制相结合。鼓励加油站开展以保证油品计量、质量和规范服务为重点的营销服务活动,促进加油站全面提升整体形象和服务质量,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便捷、舒适和保质保量的油品服务。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支持加油站利用网点布局优势、地理位置优势、企业品牌优势和客户资源优势,实现一网多用,在加油站开展便利店等非油品业务服务,进一步拓展零售终端服务功能、提升行业服务水平。
(九)推广实施绿色低碳节能发展方式。
指导石油流通企业做好自身节能减排,进一步推动石油分销体系中油库、配送设施及加油站建设的技术创新。石油流通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标准要求,完成加油站、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的治理工作,新建加油站及油库更要注重环境风险防范,实现达标排放。加快车用燃油低硫化步伐,全面推动清洁汽柴油在全国范围内使用,切实降低机动车尾气污染。积极研究制订生物柴油、乙醇汽油等替代能源的市场流通政策,构建高效、清洁、低碳的能源供应体系。
三、保障措施
(十)加强组织领导。
积极协调地方人民政府,健全石油流通行业管理机构,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强化部门分工协作,着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法制环境和政策环境。加强对石油流通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引导,完善行业自律。
(十一)加快推进法律法规与标准建设。
根据“十二五”期间石油流通行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积极推动《石油市场管理条例》出台,修订完善相关部门规章及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农村和水上加油站点管理、加油站非油品业务等技术规范的研究起草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石油流通行业的法规规章和标准体系。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石油市场管理的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细则,同时加大石油流通行业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力度,充分发挥标准在规范行业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提升企业经营管理和服务规范化水平。
(十二)制订行业发展规划。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科学编制发布本地区成品油流通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依法实施成品油油库和加油站建设审批,严格市场准入,合理布局油库和加油站,避免重复投资、重复建设。有序规划城区加油站建设,保障城区居民加油便利;积极引导大型骨干企业,按照当地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在农村、少数民族集聚区及偏远地区新建加油站、改造加油网点,加大对成品油供应薄弱地区零售及配送网络建设的投入,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用油需求。
(十三)落实石油流通领域的相关政策。
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办发〔2011〕38号)精神,在石油流通行业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加大财政对石油流通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支持。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石油市场管理行政经费,研究落实对农村、少数民族地区及偏远地区石油流通网络建设的土地和财政优惠政策。
(十四)加强石油流通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有计划地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石油市场学习与培训,提升石油市场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通过培训交流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基层管理人员的能力培养,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结构合理、廉洁高效的石油市场管理队伍。加强石油流通行业专家队伍建设,组织石油流通行业方面的专家学者,定期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指导石油经营企业多渠道吸纳、着力培养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提高石油流通人才队伍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