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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乌鲁木齐9月6日电(朱景朝)记者从新疆水产局了解到,新疆在“十二五”渔业规划中明确要求,每年在重要水域投放不少于1亿尾土著特有鱼,以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丰富当地渔业资源。
新疆水产局养殖处叶工告诉记者,国家从2009年开始每年给新疆补助资金510万元人民币用于收购当地人工养殖的土著鱼种,投放到其适应的栖息水域,“当然,鱼苗必须长到一定的规格,100克或200克左右”。
据介绍,新疆土著鱼的投放区域为伊犁河、乌伦古湖、赛里木湖、博斯腾湖等。土著鱼属于区域特有的保护类的鱼种,但也同时投放部分经济类的育苗,“这对于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和丰富鱼类资源同样是有益的”,叶工说。
据了解,伊犁河的土著鱼种主要是伊犁裂腹鱼、新疆裸重唇鱼、斑重唇鱼等;生活在乌伦古湖的特有鱼种主要有白斑狗鱼、河鲈、东方欧鳊、丁鲑等;哲罗鲑、草鱼、花白鲢是赛里木湖和博斯腾湖的土著鱼种。这些土著鱼种由于修建水库、堤坝等人类活动和过度捕捞在2000年前一度处于濒危状态。
“濒临绝迹的鱼种比如伊犁裂腹鱼等光靠自然繁育是不可能得到补充和恢复”叶公说,所以国家启动了人工增殖放流计划,以尽快恢复天然鱼类资源。
据悉,2011年8月,新疆水产局已经投放了1亿尾土著鱼,在“十二五”的后4年,每年仍然投放不少于1亿尾,以期望水域生态环境逐步得到修复,渔业资源衰退和濒危物种数目增加的趋势得到基本遏制,捕捞能力和捕捞产量与渔业资源可承受能力大体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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