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2011年04月27日14:39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生产性服务业 科学发展观 区域增长极 辣椒制品 石漠化地区 规范司法行为 长距离管道 环境保护税 热法磷酸 和谐社区

(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制定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施政方针和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未来五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各级政府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编制实施年度计划和制定各项政策措施的重要依据,是全省各族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

第一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奋力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

第一章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十一五”时期,全省上下奋力克服百年不遇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百年不遇的国际金融危机和百年不遇的特大重旱灾害带来的严重影响,抓住机遇、突出重点、加快发展,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都取得了新的重大成就,省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第一步战略目标提前实现,“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全省经济保持较快增长,生产总值、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量翻番;破解长期制约我省发展的交通瓶颈和工程性缺水难题取得突破性进展;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加快,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扎实推进,经济增长内生动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从系统制度安排上加快解决一些重大民生问题,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改善;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性进一步提高;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不断增强。这些都为“十二五”时期的加速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面向未来,我省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历史时期,我们正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跑线上。

“十二五”时期,我省发展既面临总体有利的形势,也存在严峻挑战。

我省具备加速发展的有利条件。和平、发展、合作仍是时代潮流,世界经济格局大变革、大调整孕育着新的发展机遇,我国在国际上的重要性和影响力显著提升,有利于我们更好运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速发展;国家坚持实行扩大内需的方针,把西部大开发放在全国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的优先地位,中央企业转型发展和向西部扩张加快,东部产业加快转移,有利于我们争取中央支持和借助省外力量加速发展;我省基础条件改善,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内生动力增强,自身财力不断提升,丰富自然资源的比较优势显现,有利于我们充分发挥后发优势、遵循经济成长规律加速发展。

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较多矛盾和问题。经济总量小、人均水平低、发展速度慢仍是我省的基本省情和面临的主要矛盾,工业化水平低、城镇化进程慢、区域发展不平衡、产业结构不合理、城乡发展不协调、农村贫困面广贫困程度深、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大等问题仍将非常突出,思想观念陈旧、办事效率低下、发展方式粗放、科技创新乏力、社会矛盾易发多发、体制机制转换滞缓等制约科学发展的问题亟待解决。

我省在前进道路上面临着不小的挑战和压力。西部大开发十年来,全国呈现出东部率先发展、中部迅速崛起、西部竞相开发的格局,纵向比我省发展明显加快,横向比多数省区市的发展速度更快,我省与先进地区在很多方面的差距还在继续扩大,特别是要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目前我省在人均生产总值、城乡居民收入、城镇人口比重、缩小城乡差距等指标上存在较大差距。进入“十二五”以后,全国各地特别是西部地区将在前十年蓄积能量的基础上继续加速,给我们带来更大的现实压力和潜在压力,我省如不加速发展,就会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过程中丧失机遇,就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继续拉大差距。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可以紧紧抓住并且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是我省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加速期,是我省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期。在这样一个十分重要的历史时期,我们必须科学判断、准确把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由工业化初期向中期转变和进入加快发展时期的新的阶段性特征,全面落实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历史性任务,找准我省在全国和区域发展中的定位,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发展上来,把心思集中到发展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发展上来,切实增强机遇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断缩小在“好”的方面存在的差距,花大力气、下真功夫解决“慢”这个主要矛盾,千方百计创造条件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第二章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十二五”期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历史性机遇,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紧扣科学发展的主题,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突出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重点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和城镇化带动战略,大力提高农业产业化和服务业发展水平,统筹区域发展,深化改革开放,优化发展环境,切实改善民生,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与全国同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

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处于滞后状况,发展是解决全省所有问题的关键。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本质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理念,真正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作为推动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把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贯穿于“十二五”的全过程,落实到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各领域,不断提高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可持续性,切实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加速发展,就是要创造条件,奋力拼搏,使我省经济发展速度在一个较长时期内高于以往历史时期、高于西部地区同期平均水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加快转型,就是要按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扎实推进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推进社会管理向全覆盖、社会化转变,推进社会形态由二元结构向城乡一体化转变。推动跨越,就是要推动工业化、城镇化水平显著提高,推动经济总量登上新的重要台阶,推动人民生活水平由总体小康迈向全面小康。基本要求是:

——必须把保持投资较快增长和积极扩大消费、出口需求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保持投资合理较快增长,围绕科学规划实施重大项目,依托重大项目优化投资结构,构建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促进经济增长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

——必须把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扩大工业经济总量,改造提升传统支柱产业,加快培育新兴优势产业,提高附加值,延长产业链,不断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促进经济增长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积极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加快推进城镇化,努力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大力培育区域经济增长极,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和区域优势互补。

——必须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深入实施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充分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作用,不断增强科技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能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加快建设创新型社会。

——必须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统筹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努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建立健全促进城乡人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必须把建设生态文明、保护青山绿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牢固树立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建设良好生态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绿色经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

——必须把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坚定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的改革,按照行政干预最少、发展环境最优、服务质量最好的目标,在关键环节深化改革,在重点领域扩大开放,在日常工作中提高办事效率,加快构建有利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体制机制和对内对外开放环境。

第三章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

“十二五”时期要努力成为改革开放以来贵州经济社会发展最好最快的时期。综合考虑未来发展趋势和条件,要努力实现以下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

——经济加速发展。全省生产总值确保实现8000亿元,力争翻一番、突破10000亿元,人均生产总值接近3000美元。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以上,其中,第一产业增长5%以上,第二产业增长16%以上,第三产业增长12%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30%以上;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其中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突破1000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7%以上。

——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9.6∶45∶45.4;服务业就业比重提高到25%以上;力争五年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250万人以上,城镇化率达到40%;非公有制经济比重达到45%。

——发展基础平台进一步夯实。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相适应的交通基础平台基本形成,初步建成快速铁路系统,铁路通车里程力争达到5000公里,高速铁路通车里程超过1400公里,基本实现县县通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4500公里以上;基本解决工程性缺水问题,农村人口人均有效灌溉面积达到0.9亩,农村人口人均基本口粮田达到0.5亩。

——科技教育水平明显提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8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63%,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7%;人力资源和科技进步、管理创新对经济发展的贡献水平明显提高,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45%,全社会科技研发投入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2%,人才资源总量达到250万人。

——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成效显著。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指标范围内;耕地保有量439.8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45%;森林蓄积量3.8亿立方米。

——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力生产率提高同步;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实际增长10%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实际增长10%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五年城镇新增就业135万人以上;农村贫困人口减少一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程度接近西部平均水平。

——社会建设明显加强。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全省常住人口3936万人;人均期望寿命提高到70岁以上;加快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320万人以上;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3%;新建城镇保障性住房39.82万套,2014年前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30万户;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到0.31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健全;公共管理和治安防控体系加快完善。

——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明显进展,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对内对外开放不断拓展,开放型发展格局进一步形成。

经过五年的艰苦奋斗,使我省综合经济实力、市场竞争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登上一个新的重要台阶,力争在西部地区实现赶超进位,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的条件更加充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更加牢固。

第二篇 大力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按照新型工业化要求,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和政府推动相结合,坚持集聚发展、节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坚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优化工业发展环境,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壮大支柱产业,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推进优势资源转化,延长产业链,加快建设国家重要能源、资源深加工、装备制造业、特色轻工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五大基地,着力扩大总量,在扩大总量、增加投资中调整优化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转型升级,基本形成特色工业经济体系,通过工业的主导带动作用,促进三次产业加快提速、协调发展,促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协调互动发展。到2015年,工业增加值比2010年增加1.5倍,工业总产值实现1万亿元以上;“十二五”期间工业累计投资实现1.5万亿元以上;电力、煤炭、冶金、有色、化工、装备制造、烟酒、民族医药和特色食品及旅游商品为主的特色产业等八大产业产值分别超过1000亿元;培育形成年销售收入超百亿元的大企业、大集团20户以上。

第四章加快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基地

加大能源产业的结构调整力度,初步形成规模型、效益型、生态型的多元化能源产业体系,基本建成全国重要的综合能源基地。

第一节提高煤炭工业总体水平

推进煤炭产业规模化、节约化和集团化发展,加大煤矿资源的整合和大矿建设力度,调整完善煤炭工业结构和提升生产力水平,提高煤炭行业集中度,鼓励省内外有实力的大型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中小煤矿。“十二五”期间建成1个年产量5000万吨和2个年产量3000万吨以上的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全省煤炭企业控制在200个以内;规模以上煤炭企业控制的煤炭资源量占全省占用煤炭资源量的80%以上,产量占全省总产量70%以上。提高洗精煤产量和煤炭洗选比例,推进清洁用煤、节约用煤和高效用煤。加快规划矿区内后备资源勘探力度,提高勘查深度。推进煤炭资源的综合利用。依托大型煤炭基地,建设一批大型煤电基地,积极发展煤炭深加工、精加工及关联产业。加强煤炭生产安全设施、装备和技术建设,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全省煤炭产量达到2.5亿吨,总产值达到1500亿元。

第二节巩固壮大电力产业

充分发挥我省“水火互济”的优势,坚持扩大省外市场与保证省内用电并重,深入实施“西电东送”和资源就地转化。进一步优化电力结构,优化发展火电,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深度开发水电,积极发展风电、核电和生物质能发电。优化调整电源点布局,进一步加快电源项目和配套煤矿建设,实施一批新建、改扩建和“上大压小”替代容量电源项目、输变电工程,加快推进核电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全省电力装机达到4500万千瓦,其中新增外送400万千瓦,达到1400万千瓦,总产值达到1500亿元。

第五章加快建设国家重要资源深加工基地

依托能源工业,充分发挥资源组合优势,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以煤化工、磷化工、铝工业和冶金工业为重点,按照煤电化、煤电铝、煤电磷、煤电冶一体化发展思路,推进煤电联营、电冶联营,大力发展优势原材料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基本建成全国重要的铝工业、磷化工、铁合金生产基地和南方重要的煤化工生产基地。

第一节大力发展化学工业

按照大型化、基地化、规模化、多联产的要求,积极改造提升传统煤化工,大力发展新型煤化工,提高醇醚、醋酸、烯烃等新型煤化工产品比重,积极构建结构相对优化、品种比较齐全、产业链较长、有较强竞争力的新型煤化工产业体系,大力实施《贵州省煤化工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建设一批大型现代煤化工基地和项目,推进煤炭液化工程。加强资源整合和产业升级,有序开发磷矿资源,控制磷系复合肥产能规模,改造提升现有装置及配套能力,推进磷化工产业的精细化、集约化发展,推进黄磷深加工、热法磷酸深加工和湿法磷酸深加工,重点发展高纯黄磷、精细磷制品和精细磷酸盐产品,加快磷矿伴生资源尤其是重稀土矿等贵重资源的开发利用。大力发展氯碱化工。积极发展橡胶加工和锰、钡等其他精细化工,打造全国主要的精细碳酸钡生产和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基地。力争到“十二五”期末,总产值超过1000亿元;形成年产醇醚300万吨、烯烃60万吨的生产能力;形成年产磷酸500万吨,其中食品级和电子级磷酸5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

第二节调整提升有色工业

以淘汰落后、技术改造、企业重组为重点,推动铝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大力发展铝加工,实现铝产品结构由初级原料为主向加工产品为主的转型,建设形成贵阳、遵义两大铝电联营、上下游配套的大型铝工业基地,推动黔东南、六盘水、安顺、铜仁等地发展铝加工。以增强钛矿资源保障为基础,通过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推动钛产业扩大产能、调整结构,完善钛材品种,重点向高质量的钛及钛合金产品和钛带领域扩展。加快和规范黄金工业发展。支持铜仁、黔东南积极发展钒深加工。力争到“十二五”期末,总产值超过1000亿元;形成年产氧化铝460万吨、电解铝260万吨、铝加工150万吨的生产能力。

第三节做大做强冶金工业

以调整结构、淘汰落后、优化升级、合理布局、重组发展为重点,加强研发创新,提高产品档次。改造提升钢铁工业,支持六盘水、贵阳等地调整钢材品种结构,延长产业链,推进钢材深加工。调整优化提升铁合金产业,积极引导铁合金企业在资源优势区域的集聚发展和结构升级,发挥锰系、硅系铁合金和工业硅生产优势,推广铁合金精炼技术,生产低碳、低磷、低硫、微碳等精炼铁合金产品。支持铜仁、黔东南等地实施金属锰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发展金属锰深加工。力争到“十二五”期末,总产值超过1000亿元。

第四节加快发展新型建材

依托优势资源,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促进传统建材的升级换代和延伸加工,支持新型建材扩大生产规模。加快水泥产业的结构调整,合理布局水泥项目,发展新型干法水泥,推广应用低温余热发电,做强水泥产业。加快各类利用磷石膏、粉煤灰、煤矸石、冶金渣、尾矿沙等大宗工业废渣生产的新型建筑材料的生产和推广运用,年利用各种工业废弃物3000万吨以上。支持开发新型节能环保建材和绿色装饰材料,积极发展玻璃深加工产品、天然石材和建筑陶瓷。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建材产业总产值达到400亿元。

第六章推进建设国家重要特色装备制造业基地

充分利用我省航空、航天、电子三大军工基地的人才、技术优势和产业基础,积极挖掘省内市场和拓展省外市场,坚持自主创新与技术引进相结合,依托重大项目,提升装备制造业整体水平,发展一批特色鲜明、重点突出的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和企业集团,重点打造以贵阳为核心区,遵义、安顺、凯里、都匀为配套功能区的黔中特色装备制造业基地,努力使装备制造业在“十二五”期间有一个大的发展,成为全省重要的支柱产业。力争到“十二五”期末,总产值超过1000亿元。

第一节大力发展能矿产业装备制造业

围绕全省能矿产业发展,支持和加强能矿产业与制造业有机衔接,以装备主机为龙头、以专业化协作配套为基础,大力发展能矿产业装备,增强省内成套设备生产和配套能力。重点建设贵阳、遵义能矿产业装备基地;支持六盘水、毕节、黔西南等地开发电力、化工及矿山机械装备。

第二节积极发展航空航天装备制造业

依托省内航空工业基础,加大对民用航空产品和实用性航空产品的研发力度,以通用飞机研制和生产为突破口,大力发展航空装备产业。依托省内航天工业基础,大力发展以航天高新技术产品为重点的航天装备产业。

第三节大力发展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制造业

积极引进省外汽车生产优强企业,推动省内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资源整合和企业重组,以贵阳客车、专用车、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遵义轻卡、微型面包、特种车等汽车生产基地,毕节载货汽车、农用车生产基地和安顺客车、微型车、特种车生产基地为龙头,以一大批汽车零部件配套生产企业为基础,大力发展汽车及汽车零部件装备。

第四节积极发展机电及其他机械装备制造业

支持贵阳、遵义、黔南、黔东南等地区相关机电企业技术研发和企业升级,提升省内机电工业水平,积极发展以精密数控装备及功能部件、风力发电装备、电子元器件及电子信息产品、铁路车辆及备件为重点的装备产业。支持思南、赤水、贞丰等地依托内河航运条件和现有工业基础,发展以内河船舶为重点的装备制造产业。

第七章加快建设国家重要特色轻工产业基地

积极发展以优质烟酒和民族制药、特色食品、旅游商品为主的特色产业发展,大力发展龙头企业,支持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发展壮大,积极构建具有我省特色和比较优势的轻工产业体系,增强农业的带动和对重工业的支撑作用,加快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优质烟草基地、名优白酒基地、中药现代化基地和南方重要的绿色食品加工基地。

第一节提升壮大烟酒产业

大力实施品牌带动战略,推进烟酒工业结构调整、技术改造、精细制造和市场建设,扩大增量,盘活存量,做大总量。按照集团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要求,以技术创新为先导,大力调整优化产品结构,进一步提升“贵烟”品质和壮大品牌,推进烤烟生产相对集中布局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升烟草行业整体竞争力。充分发挥“国酒茅台”品牌带动作用,加大白酒工业投入,扩大名优白酒在白酒总量中的比例,大力发展年份酒,扩大对高端市场的占有率,整合其他优质白酒品牌,全力打造黔北地区、黔中地区、南部地区三个“贵州白酒”品牌基地和仁怀白酒工业园,提升“贵州白酒”品牌的综合实力和整体竞争力,支持发展啤酒、果酒、保健酒及非粮食原料酒。力争到“十二五”期末,烟酒产业总产值超过1000亿元,其中“两烟”500亿元,白酒500亿元;卷烟总规模达到300万箱,“贵烟”产销规模达到80-100万箱,力争达到120万箱,“贵烟”品牌在高档卷烟(一、二类)行业排位进入前十名,烟叶850万担;白酒产量达到50万千升,茅台酒产能达到4万千升。

第二节发展壮大民族医药和特色食品、旅游商品为主的特色产业

立足我省生物资源、旅游资源和民族文化资源,结合特色农产品基地和旅游基地建设,大力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林加工和具有比较优势的民族医药、特色食品和旅游商品。以推进中药现代化为主线,重点发展民族药,积极发展生物制药和化学制药,发展壮大骨干企业,做强“益佰”、“神奇”、“百灵”、“同济堂”、“信邦”等著名品牌,加快医药工业园区建设,加快流通体系建设,实现医药企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发挥特色资源优势,依托“老干妈”等骨干企业和品牌产品,加快特色食品工业发展,重点发展辣椒制品、肉制品、马铃薯制品、核桃乳、植物油、调味品和精制茶等特色食品工业,大力建设特色食品加工基地,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档次。在有利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前提下,发挥竹、木资源优势,加快速生丰产原料林基地建设,大力发展纸浆造纸工业。大力开发具有地方资源优势和民族特色的旅游商品,加快建设旅游小商品生产基地,大力发展银器、蜡染蜡画、刺绣、民族服装服饰、民族乐器等系列产品。力争到“十二五”期末,特色产业总产值超过1000亿元。

第八章加快培育国家重要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

立足我省资源优势和技术基础,把握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方向,按照“明确重点、集中突破、开放合作、政府推进、市场主导”的要求,加强科技创新,强化政策支持,加快发展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

第一节积极培育发展新兴产业

加快发展新材料、电子及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重点开发一批比较优势较大的产品,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推进建设安顺民用航空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贵阳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和贵阳、遵义新材料产业基地。力争到“十二五”期末,总产值达到500亿元。

第二节加快发展高技术产业

加大对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推进高技术产业在优势区域的集聚发展,建设一批高技术产业基地。提升各类高技术产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产业创新能力和孵化能力。

第九章提高工业发展的集群化水平

综合考虑各区域资源分布、产业基础和主体功能区类型,加强工业化与城市化的紧密结合和互动发展,优化工业发展布局,大力发展园区经济,推动优势工业集聚发展。

第一节促进工业集群式布局

依托快速铁路和高速公路干线,与城镇化空间布局相衔接,充分发挥各经济区域的比较优势,强化区域分工和经济联系,点轴发展与点状发展相结合,形成全省中、西、北、东南各具产业发展重点的工业化战略布局。黔中地区,重点发展装备制造、磷煤化工、有色冶金、名优烟酒、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制药、特色食品等优势产业,加快建设贵阳-遵义、贵阳-安顺工业走廊和贵阳-都匀凯里特色产业带,建设形成装备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原材料及资源深加工产业聚集区、名优烟酒基地和以现代中药民族药为代表的医药产业基地。西部地区,重点发展能源、煤化工、冶金、黄金、特色食品、新型建材、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建设能源和煤化工产业聚集区,冶金、黄金、区域性绿色食品、优质烟草加工基地。北部地区,重点发展能源、有色冶金、装备制造、新材料、名优白酒、特色食品等优势产业,建设能源和煤化工产业聚集区、铝工业聚集区、名优白酒产业带和特色食品加工聚集区。东南部地区,重点发展加工制造、特色食品、精细化工、能源、原材料加工、新材料、电子信息等特色新型工业产业,建设轻工产业聚集区和区域性能源、冶金、化工、旅游商品基地。

第二节有序发展产业园区

把产业园区作为工业集聚发展的主要载体,把园区经济作为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形式,根据全省工业化战略布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新建一批、提升一批、整合一批产业园区(基地)。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和发展循环经济的原则,抓好一批省级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加大对县域具有比较优势的特色产业园区建设的支持力度。科学确定产业园区的主导产业和空间布局,培育和引进优强企业作为龙头,形成核心企业、配套企业、生产性服务企业紧密链接、相互支撑的集群发展模式。优先保证重点产业园区用地指标,建立良好的基础设施保障平台、高效的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统一的规划环评和总体环评,有效解决企业入驻园区发展的各种前置条件。探索以企业为主体的园区开发机制,广泛吸引外来投资者领办、创办产业园区,推行园区经营性项目的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按照“共建共享、收益分成”的运作模式,鼓励各级政府联合进行产业园区的建设。按照优化结构、合理承载的原则,围绕优势产业和重大项目,统筹配置土地、厂房、能源等要素资源,推进对重点高载能产业园区的电力直供。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重点产业园区上升为省级或国家级开发区。“十二五”期间,全省建成和完善100个左右具有一定规模的产业园区,其中30个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创建5-10个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第十章强化工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保障

贯彻对接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的各项政策,切实完善与工业强省战略相适应的政策保障体系,创新体制机制,下大力改善工业发展环境。

第一节用足用活用好国家政策

强化产业政策支持。抢抓国家对西部地区实行有差别产业政策的机遇,积极争取国家将我省重点特色优势产业纳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和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对凡是有条件在我省加工转化的能源、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要积极争取国家在我省布局建设并优先审批核准;对省级权限范围内的重点产业项目,优先审批和核准;鼓励外资参与我省提高矿山尾矿利用率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新技术开发应用项目;积极争取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国土资源调查评价资金加大对我省的投入;对获得国家和省级首台(套)产品的企业,由政府给予一定奖励扶持。

努力加强财政、金融和土地要素支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用好用足国家财政资金支持政策,进一步加大省级财政对工业发展的支持力度;积极协调金融机构与政府、企业的关系,逐步建立多元融资结构和多种融资渠道相结合的融资体系,推动金融机构不断加大对工业发展支持力度;统筹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合理安排和有效增加工业用地供给,对重点工业项目由省直接定点供地,加强工业用地储备,鼓励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单位土地的投入产出。

第二节加强体制机制创新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工业强省战略的决定,加强工业发展组织领导,创新工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大力实施“八大行动计划”,建立工业发展的目标分解、考核和评价制度,落实改善工业发展环境的各项措施。

第三篇 大力实施城镇化带动战略,增强城镇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力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功能、以大带小的原则,坚持走有特色、集约型、多样化、组团式拓展、点状式集中的山区绿色城镇化道路,遵循城市发展客观规律,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强化城镇化与工业化、农业产业化的紧密结合和互动发展,着力优化城镇化发展布局,以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重点,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形成科学合理的城镇化体系,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城镇产业支撑,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发挥城镇化对增加就业、带动投资和促进消费增长的巨大作用,加快农村人口向城市有序转移,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初步破解城乡二元结构。

第十一章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

构建以快速铁路为发展主轴,以黔中经济区为战略重点,以其它重点城市化地区为重要组成,以快速铁路沿线和高速公路网络节点上的重点城市为支撑,能更便捷地融入全国经济大循环的城镇化战略新格局。以贵阳为中心,以贵阳-遵义、贵阳-安顺、贵阳-都匀和凯里为主轴,以六盘水、兴义、毕节、铜仁为区域中心城市,以一批中小城市为网络节点,全面强化城镇集聚与辐射能力,形成中心集聚、轴线拓展的集约发展态势。加快发展黔中城市带,构建黔中城市群,带动全省城镇化加快发展。2015年全省城镇化率达到40%;力争经过10年左右的努力,全省大城市(含特大城市)、中等城市分别增加到9个、20个以上,发展形成一批小城市,城镇人口3/4在大中城市、1/4在小城市和建制镇,到2020年城镇化率达到50%。

第一节积极培育黔中城市群

加快培育以贵阳为中心,遵义、安顺、都匀、凯里为支撑,贵阳-遵义、贵阳-安顺、贵阳-都匀和凯里三大城市带为骨架,一批重要县城为节点的黔中城市群,建设成为全省城镇化的核心区。

进一步做大贵阳特大城市。周边省会城市“十一五”期间迅速扩张。贵阳通往周边的多条高速铁路已开工建设,“十二五”陆路交通枢纽基本形成,无论是形成贵州经济的引擎还是适应陆路交通枢纽称谓,都逼迫贵阳尽快扩张发展。贵阳市要调整优化城市核心区发展布局,加快城市规模化发展,大力推进老城区、金阳新区、三桥马王庙区域、小河区域、东部新城、白云区域、新天片区等七大主城区建设,积极推进城市向周边和延伸区域拓展,逐步将清镇城区、修文县城和龙里县城纳入中心城区规划范围。

加快把遵义发展成为特大城市,构建由汇川区、红花岗区、新蒲新区、南白城区组成的中心城区,推进中心城区与周边城镇一体化发展,把桐梓、绥阳、湄潭等县城培育发展成为卫星城市。

加快安顺中心城区发展,加快形成“两片三轴五心”的中心城区空间格局,推进平坝、普定与安顺中心城区同城化发展,实施东向拓展,加快贵阳-安顺一体化进程。

壮大都匀、凯里城市规模,推进凯里-都匀城市组团发展。都匀市要大力推进都匀经济开发区和甘塘产业聚集区建设。凯里市要加快老城区、开发区、开怀片区等主城区建设,推动凯里、麻江城市空间融合,构建“一主多片”的城市空间格局。

积极打造黔中城市带。沿贵阳-遵义轴线,加快发展修文扎佐镇、修文县城、开阳县城、息烽县城、息烽小寨坝镇和遵义乌江镇、三合镇;沿贵阳-安顺轴线,加快发展清镇市、平坝县城、平坝马场镇和普定县城;沿贵阳-都匀、凯里轴线,加快发展龙里县城、贵定昌明镇、贵定县城和福泉市,形成链珠状城市绵延带。

积极发展黔西、织金、瓮安、金沙、惠水、长顺等重要节点城市。

第二节推进重点城市化地区发展

依托区域性中心城市,积极推进重点城市化地区的城镇化进程。发展壮大六盘水中心城市,推进中心城区“一城七片”建设和钟山城区-水城城区一体化发展,培育发展卫星城镇。以兴义市为中心,支持推动兴义-兴仁-安龙-贞丰组团发展,推进形成兴(义)兴(仁)安(龙)贞(丰)城市经济圈。以毕节市为中心,积极推动毕节-大方同城化发展。加快扩大铜仁中心城市规模,加快谢桥新区、川硐新区建设,培育发展玉屏、松桃等卫星城市,构建以铜仁为中心的城市发展组团。

第三节发展形成一批中小城市

依托铁路主轴,加快把盘县、黔西、德江、仁怀、榕江等有条件的县城培育发展为区域性重要的中等城市。沿快速铁路和在高速公路网的重要节点,加快把平坝、福泉、贵定、开阳、息烽、瓮安、六枝、织金、金沙、威宁、赤水、绥阳、桐梓、兴仁、思南、从江新县城(洛贯)、独山、天柱及一批有条件的重点城镇培育发展为中等城市或小城市。依托高速公路,根据资源优势和区位条件,点状发展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建制镇。建设一批交通枢纽型、旅游景点型、绿色产业型、工矿园区型、商贸集散型、移民安置型等不同类型的特色小城镇。

第十二章大力提升城镇基础支撑能力

按照要素集聚、产业集中、土地集约、生态环保的原则,完善城市功能分区,以城市路网建设带动城市规模扩大,以城市综合交通引领城市发展,着力增强城市基础支撑能力。

第一节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把路网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重中之重,加快大中城市骨干路网建设,实施一批重点路网工程,以城市路网建设带动城市规模扩大和城市质量的提高。

按照拉开建设、优化布局、新区先行、带动老区的建设思路和时序,系统抓好城镇配套设施建设。实施城镇供水设施、节水系统和水源建设工程,推进每个城市有一座中型以上水库或几座重点小型水库、乡镇有一个以上小型水源供水工程建设;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促进城市公交向郊区和农村延伸;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和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完善供电网络建设;提高城市燃气普及率和供应保障率;完善信息网络,完成所有设市城市和绝大部分县城数字化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加强地下管网建设,完善防洪、排涝、人防、防震减灾和公共消防等设施,实现市政公用设施系统化、网络化、立体化建设;适应城市发展需要,配套建设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推进“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改造。加强城市地下空间的科学开发利用,推进地下空间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节统筹推进城市化区域城际交通等重大设施建设

适应重点城市化区域一体化发展需要,完善区域交通网络。加快编制和实施区域城市连接通道规划,建成一批城际铁路和城际主干道及跨区域环线公路。加快区域内重点城镇、重点工业区、物流园区、旅游景区与快速铁路、高速公路的快速连接通道建设。

统筹布局重点城市化区域生态治理环境保护工程和信息化工程。

第十三章强化城镇化产业支撑

大力加强城镇产业发展,以产业化促进城镇化,以城镇化推进产业化,实现城镇建设和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

大中城市要按照城市功能定位,强化产业发展布局与城市空间布局的有机衔接,明确主导产业方向,加强城市之间的产业分工与合作,积极发展优势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提升城市经济实力,增强区域辐射带动能力和吸纳就业能力。大力发展城市工业,强化集聚发展,加强城市工业园区建设,将工业园区纳入城市发展规划,为城市工业发展预留空间,每个城市应建设一定数量的、与城市发展规模相适应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开发区),使工业园区成为增加就业、带动商业、壮大城市经济、扩大城市规模的重要载体。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积极推进金融、教育、科技研发、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积极发展生活性服务业,高度重视城市新区开发中商业设施建设和商业流通培育,通过商业片区开发,使新老城区实现有机联结。

小城镇要根据各自资源禀赋、区位条件和发展基础,因地制宜积极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特色产业,有条件的小城镇要依托大中城市发展配套产业,提升城镇经济实力,增强对农村人口转移就业的吸纳能力。

积极发展城郊型生态农业和观光农业,加强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建设,促进城镇农业转型发展。

第十四章创新和完善城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与政策

加强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农村人口向城镇有序转移,强化城镇规划指导和城镇化管理,增强城镇发展活力和动力。

第一节大力推进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

以实现农民工定居为重点,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强和改进大城市人口管理,放开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户籍限制,稳步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优先把在城镇有相对固定住所和相对固定工作的农民工转为城镇居民。探索迁入城镇落户定居农业转移人口宅基地的有偿退出机制,推动农民工进城定居创业。

把加快城镇化与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有序转移、限制开发地区人口向重点开发地区有序转移结合起来,突出抓好一批推进城乡统筹的综合示范试点,探索符合我省实际的人口城镇化模式。

加强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重点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和农村人口转移进城住房困难问题,并将转为城市户口、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城市低保范围。对暂时不具备落户的农民工,有计划、有步骤地提高他们在住房租购、社会保障和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待遇。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农民工公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建立统一开放、相互衔接的社保体系,将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以公办学校为主、以输入地为主,解决好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

第二节强化城镇规划指导

超前考虑大中城市路网规划,做到规划到位,分片开发。紧紧抓住城市综合交通、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三个环节,高质量编制城镇规划,切实增强规划对城市建设发展中产业布局、历史文化传承保护等重大问题的指导作用。做好新一轮全省城镇体系规划修编,加快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加强城镇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和土地利用、工业布局、人口、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的衔接,做好城镇规划中各专项规划之间的相互衔接。加强规划管理,建立相关部门定期协调制度,形成科学合理的管理组织结构。建立和完善规划编制工作体系、规划管理督察制度,切实保障规划质量,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第三节加强城镇化管理

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搭建城镇基础设施投融资平台,发挥政府资金的导向作用,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城乡建设,多渠道筹集城镇建设资金。深化城镇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创新城市管理和服务的体制机制,构建现代城镇管理体系。

根据城镇化发展需要,积极推动行政区划调整,有序推进“撤地设市”、“撤县建市(区)”、“撤镇设办”、“撤乡设镇”;选择一些能够发展成为中等城市或小城市的市县,探索开展市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

第四节加强城镇化土地保障

认真落实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城镇建设用地的安排,采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措施,加强重点城镇土地储备,探索集约节约的城镇用地模式,切实保障城镇建设用地需求。进一步加强土地市场建设和监管,控制房地产单宗用地出让规模,正确处理好房地产用地与公益用地的关系。

第四篇 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和扶贫开发步伐,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把“三农”工作作为全省工作的重中之重,把扶贫开发作为“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农民增收作为“三农”工作和扶贫开发的重中之重,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大力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通过工业化致富农民、城镇化带动农村、产业化提升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第十五章大力推进新时期扶贫开发

创新工作机制,整合扶贫资源,加大扶持和开发力度,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到2015年,按照国家扶贫标准,农村贫困人口数量比2010年减少一半。

第一节完善扶贫开发机制

实行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相结合,大力推进集团扶贫,积极构建“大扶贫”格局。坚持以县为单位、整合资金、整村(乡)推进、连片开发。实施“扶贫样板”工程,改变传统的扶贫资金安排方式,继续将省级扶贫资金增量集中用于培育典型、树立样板,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完善扶贫开发的激励机制,加快研究制定“摘帽不摘政策”的办法措施,鼓励有条件的扶贫工作重点县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按照新的扶贫标准,对农村贫困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加快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制度的有效衔接,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准确识别贫困对象,合理确定扶持规模,实施有针对性的扶贫政策和动态管理,扶贫到户、措施到人,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对鳏寡孤独、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的特殊贫困人口给予基本社会保障和实施长期社会救助,使他们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第二节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

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大力推进以特色农业为重点的产业化扶贫,促进贫困地区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加强规划指导,促进整乡(村)推进扶贫与区域连片开发相结合,提升产业化扶贫水平。

编制和实施武陵山区、乌蒙山区、苗岭山区(含麻山、瑶山地区)区域扶贫专项规划,加快集中连片和特殊困难地区扶贫攻坚,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第三节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

以青壮年劳动力为重点,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提高贫困人口劳动就业能力。推进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十二五”期间转移农村劳动力250万人以上。

第十六章大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

在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巩固传统优势产业的同时,以科技进步为支撑,以提高单产为重点,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为核心,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优势特色农业。“十二五”期间,年均粮食产量稳定在1150万吨以上,畜牧业增加值占农业增加值的比重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

第一节大力发展优势特色农业

以市场为导向,突出资源优势,巩固发展传统优势农产品,大力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提升农产品品质,推进规模化生产。

加快发展生态畜牧业。稳定发展生猪,大力发展牛羊,积极发展特色养殖。加强标准化畜牧养殖场(小区)建设和良种繁育体系、动物防疫体系、饲草饲料基地建设。大力实施生态养殖业推进工程,着力打造一批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的优质肉猪、肉羊、肉牛及地方特色畜禽生产基地,努力建设生态畜牧业大省。

做大做强蔬菜产业。加强标准化体系建设,大力发展优质无公害(绿色)蔬菜,打造贵州蔬菜品牌,围绕省内外市场需求,重点推进47个特色商品蔬菜大县建设,把我省建成为无公害蔬菜的重要生产及出口基地,成为全国蔬菜主产区之一。到2015年全省蔬菜种植面积达到1500万亩以上,其中,辣椒400万亩。

发展壮大茶产业。以发展高品质绿茶为重点,继续加强优质、生态茶叶生产基地建设,提高茶叶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水平。加强茶叶综合开发利用,提高茶产业综合经济效益。加大资源整合力度,积极培育和引进一批茶叶龙头企业,打造在国内外市场有较强竞争力的“黔茶”品牌,使我省成为国内绿茶产业发展的大省、强省。到2015年全省茶园面积达到500万亩。

着力提升马铃薯产业。以我省42个全国马铃薯基地县为重点,加快脱毒马铃薯良种繁育体系和生产基地建设,大力发展马铃薯系列产品加工,把贵州建成全国最大的马铃薯产区、南方最大的商品薯生产基地、脱毒种薯供应基地和重要的加工基地。到2015年全省马铃薯种植面积达到1100万亩。

大力发展特色林果业和中药材。大力发展苹果、火龙果、柑橘等精品水果和核桃、板栗等优质干果,积极推进油茶品种改良和规模化种植,扩大和规范中药材种植,建成一批规范化生产基地。到2015年果树面积达到500万亩,油茶面积达到300万亩,中药材面积达到300万亩。

依托烟水配套工程,建设优质烤烟生产基地,优质烤烟产量达到35万吨以上。稳定油菜种植面积,建设优质高产油菜生产基地。围绕建设优质白酒基地,扩大高粱种植面积。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杂粮种植。依托自然环境条件,积极发展特色水产养殖。

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生态农业、节水农业,加快山地农机推广应用,围绕主导产业,优化区域布局,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加强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积极推进50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示范县建设。

第二节强化农业科技支撑

加强农业科技推广和创新能力建设,提升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成果转化和推广水平,健全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提高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加强优质高产良种选育、区域性动植物疫病防控、特有物种资源保护与开发、饲料饲养、资源节约、农副产品加工等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加强栽培、养殖、加工先进适用技术以及适应山区农业发展需要的新型农机具的研究、引进和推广。加强农业配套技术的集成创新与应用。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加强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

第三节加强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建设

以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大力推进多元主体参与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加快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大力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检验检测体系。加强动植物重大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和农业有害生物预警监控体系建设,全面提升重大动植物疫病和农作物重大病虫鼠害的有效防控能力。完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加强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建设。

第四节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加大中低产田土改造力度,大力实施沃土工程,严格保护耕地,加快农村土地整理复垦,推进稳产高产基本农田建设,着力提高耕地基础地力和产出能力。以骨干水源工程和大中型灌区为重点,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农田。到2015年农村人口人均基本口粮田达到0.5亩。

第十七章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

以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产业带为依托,以发展壮大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重点,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到2015年,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达到400家,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覆盖农户52%以上。

第一节积极培育和引进产业化龙头企业

大力扶持产业关联度大、市场竞争力强、辐射带动面广的特色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积极培育和引进一批年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施农产品加工能力提升工程,按照“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模式,着力打造茶叶、马铃薯、蔬菜、辣椒、肉类、果品等产业链。推动农产品加工企业集聚发展。加大农特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开发保护力度,整合区域农产品加工品牌,积极培育和壮大一批竞争力强的名优品牌。在财政、信贷、税收、保险、土地征拨等方面,对生产基地和龙头企业实行政策优惠。

第二节着力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依托主导产业,大力发展以农户为主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鼓励农村基层组织、农技人员、种养大户、农民经纪人及龙头企业开展产销合作,发展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积极引导农民实行劳动、土地和资本联合,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以各种专业合作组织为纽带,大力发展“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建立龙头企业与农民之间的利益联结和风险协调机制,形成规范稳定的合作关系。到2015年,扶持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2000家。

第三节加强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

依托产业化龙头企业,采用“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农户(或养殖大户、养殖小区)”和“龙头企业+基地”等模式,大力加强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加快形成“龙头带基地-基地联农户”的产业化格局。按照“政府指导、市场运作、企业带动、农民参与”的建设模式,把农业产业基地、农产品加工聚集区建设与培育龙头加工企业结合起来,着力建成一批科技含量高、基础设施好、标准化程度高、辐射效应明显的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

第十八章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坚持统筹城乡发展,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提高农民创收能力,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

第一节增加农民生产经营收入

积极发展附加值高的优势特色农产品,提高农业经营效益。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高效农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农村服务业,大力开发园艺、传统手工艺、观光等劳动密集型产品,使农民在农业功能拓展中获得更多收益。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和价格形成机制。贯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及时兑现各种农业补贴。健全企业与农户间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第二节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

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在产区布局,积极发展乡镇企业,促进农村非农产业发展,引导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实施农民创业促进工程,建设一批农民创业基地和创业园,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和创收能力。积极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大力发展劳务经济。

第三节促进其他收入快速增长

调整政府投资、土地出让收益和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使用结构,大幅度提高用于“三农”的比例。落实各项农业补贴政策,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农村保障水平,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探索并建立农村集体和农户在当地资源开发项目中入股经营机制,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第十九章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

认真贯彻和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农村发展的体制机制,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第一节深化农村各项改革

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在依法自愿有偿和加强服务的基础上,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城乡平等的要素交换关系,促进土地增值收益和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按照节约用地、保障农民权益的要求推进征地制度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和宅基地管理机制。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快培育新型农村金融组织,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县为单位建立社区银行,发展农村小型金融组织和小额信贷,健全农业保险制度,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集体林权和国有林场林权制度改革。继续发挥供销社在农产品生产、流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有效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工作保障制度。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为突破口,完善政策,增加投入,提升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能力。抓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

第二节加大新农村建设示范推广力度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能力分类推进全省新农村建设。一类地区,充分依托中心城市,坚持乡镇连片整体推进,大力发展城郊农业和农村二、三产业,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在新农村建设中实现率先突破。二类地区,依托中小城市,大力发展特色产业,以乡镇为单位实行整体推进,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三类地区,依托小城镇,坚持新农村建设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大力实施整村连片推进、产业化扶贫和劳动力培训转移,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农村建设。

第五篇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把旅游和文化产业培育成为重要支柱产业

把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坚持市场化、产业化和社会化方向,壮大服务业规模,拓宽服务业领域,优化服务业结构,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强化政策支持,推动服务业与工业化、城镇化的融合与互动发展,全面提升服务业总量、质量和素质,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吸纳就业能力。

第二十章大力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

围绕提升工业竞争力和提供配套服务,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适应城乡居民生活需求和消费结构升级趋势,积极发展生活性服务业。

第一节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依托重要交通枢纽和交通网络节点,以中心城市和工业聚集区为重点,整合资源,优化要素配置,着力构建与工业化相适应的现代物流体系,加快把现代物流业发展成为服务业的新兴支柱产业。重点把贵阳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现代物流中心,把遵义、六盘水、毕节等打造成为省域重要物流中心,把兴义、都匀、凯里、铜仁、安顺等发展成为区域性重要物流中心,支持其他有条件的城市和工矿区发展物流中心,加快建设一批综合性和专业性的物流园区和物流基地。推进全国性物流示范城市建设试点。加快培育和引进一批大型现代物流企业。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推进制造业和物流业联动发展。加快发展快递物流。加强物流业新技术开发利用,提高物流企业的技术装备和信息化水平。

积极发展金融业。完善经济金融互动发展的协调机制,促进政银企合作。继续推进“引银入黔”工程,积极引进国内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到我省落户;积极吸引国内有实力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到我省发展。加快地方金融机构发展,支持做大做强一批地方商业银行和投资机构,增强地方金融机构竞争力。积极发展农村金融,促进城乡金融业合理布局、协调发展。规范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中小银行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推动更多省内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积极发展保险业,发挥商业保险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重点推进科技孵化业、科技风险投资业、科技咨询业、科技中介服务业发展,加快科技服务平台建设,推进科技成果应用和转化。积极支持会展、广告、法律服务、会计、审计、资产评估、工程咨询等商务服务业发展。

积极支持贵阳市做好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第二节积极发展生活性服务业

提升改造商贸服务业,积极发展以连锁经营、特许经营、仓储超市和物流配送为重点的新型商贸流通业态,加快商贸批发和零售市场建设,培育发展商贸聚集区,积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工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超对接工程”、“双百市场工程”等商贸流通工程,建立完善城乡商贸服务网络。推进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引导房地产合理布局,优化商品住宅供应结构,重点发展普通商品住房,控制大户型高档商品房,保障住房供给,稳定房价,促进住房梯次消费。积极发展社区服务业,重点发展就业、社区医疗、社区安保、养老托幼、食品配送、家政、修理等服务,推进社区服务规范化和网络化建设。大力发展社会化养老服务,重点发展健康服务、家庭服务等养老服务,加强老年公寓建设,积极推动老年旅游、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发展,加快形成老年服务产业体系。积极改造提升住宿、餐饮等服务业,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积极发展服务外包产业和互联网增值服务、手机电视、网络电视、网上购物、远程医疗等服务业新兴业态。

第二十一章加快建设旅游大省

着力开发特色旅游资源,转变旅游发展方式,深入实施旅游精品战略,丰富旅游文化内涵,加快提升旅游产品档次,推动旅游产品供给从单一化向多元化转变,旅游资源开发从低水平向高水平转变,游客在黔旅游从过路游向深度游转变,旅游产业发展从单要素向多要素转变,将贵州打造成为全国最佳避暑度假基地、新型国民休闲基地、特色乡村旅游基地、养生与老龄度假基地、原生态民族文化体验基地、山地户外活动基地、自驾车与自行车自助旅游基地。力争通过三到五年的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旅游经济大省,把旅游业培育成为战略性支柱产业;到2015年,接待旅游总人数达到2.2亿人次左右,旅游总收入达到2200亿元以上。

第一节加快特色旅游产品体系建设

按照突出重点、优化结构、打造精品、地域复合、整合线路的原则,以开发市场客源为首要任务,以骨干景区深度开发为支撑,以新产品、新业态为吸引力,以推进旅游产品结构升级为方向,以发展旅游产业集群为重点,加强重点旅游景区、旅游目的地建设和改造提升,着力打造一批特色突出、品位高、市场竞争力强的旅游产品,构建形成特色旅游产品体系。重点打造以喀斯特独特景观为代表的自然风光旅游产品体系,以民族文化、红色文化为代表的文化旅游产品体系,以温泉旅游、避暑旅游和休闲度假旅游为代表的生态度假旅游产品体系和以农业观光、休闲娱乐和特色餐饮为代表的乡村旅游产品体系。推进重点旅游城镇建设,加快发展一批专业旅游城市、旅游城镇、旅游产业园区,着力完善旅游服务要素,构建特色鲜明、功能较为完善的旅游城镇体系。完善省内精品旅游线,依托快速铁路和高速公路打造跨省精品旅游线,积极开辟跨国旅游线路。加强旅游与文化、体育、农业、工业等产业的结合与互动发展。大力发展旅游商品产业,培育旅游商品品牌,办好旅游商品“两赛一会”,提高旅游购物在旅游消费中的比重。

第二节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

加快旅游交通建设,推进交通运输体系向旅游景区延伸,进一步提高旅游景区的可达性,实现重要旅游景区与铁路、高速公路的快速连接。完成重点旅游城市和景区的旅游交通站场及停车场建设或改扩建。拓展城市公交延伸到周边旅游景区景点,积极开辟通往旅游景区的客运专线。加强旅游景区和旅游城镇道路、供电、供水、供气、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完善旅游服务体系,重要旅游城市、AAA以上景区全面建成游客服务中心。积极推进旅游信息化建设,加快建立和完善全省旅游目的地管理系统。加强以星级宾馆为重点的旅游住宿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旅游度假酒店、乡村旅馆、营地度假村建设和改造升级,提升旅游住宿接待能力。

第三节优化旅游发展环境

大力推进旅游业对外开放,创新旅游管理体制,推进旅游企业运行机制改革和景区管理体制改革,探索旅游资源一体化管理。创新投融资机制,多渠道增加旅游发展投入。扶持培育和引进一批旅游优强企业,推动涉旅企业通过上市等方式融资。创新旅游营销方式,加大宣传促销力度,大力开拓国际国内旅游市场,积极开展国际旅游合作。提高旅游服务水平,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健全旅游法规体系。推进旅游行业标准化建设。强化旅游规划管理。加快引进和培养旅游高级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

第二十二章大力推动文化产业加速发展

加大文化资源开发力度,加快发展民族文化产业和培育新兴文化产业,着力推进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努力把文化产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到2015年,力争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24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达20%以上,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第一节构建特色文化产业体系

依托旅游渠道和文化消费市场,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推动以民族文化产业为龙头的特色文化产业、传统文化产业、新兴文化产业快速协调发展。突出发展文化旅游业、民族民间演出业、民族民间工艺美术业、会展广告与民族节庆业,壮大提升广播电影电视业、新闻出版业、休闲娱乐业,加快培育扶持网络、新媒体与动漫网游业以及文化艺术创意设计业。注重统筹发展和差异化推进相结合,加快文化资源产业化开发利用步伐,推动形成我省“八大特色文化产业群”。加快文化产业园区和示范基地建设,促进文化生产要素和文化企业集聚发展,科学规划和实施“十大文化产业园”、“十大文化产业基地”等重点文化产业建设工程。积极推进品牌引领战略,继续做响做强“多彩贵州”品牌,实施“百佳文化品牌”培育工程,推动形成以“多彩贵州”为主的品牌集群。

第二节培育打造骨干文化企业

加大文化资源整合力度,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提高文化产业集中度和规模化、集约化水平。积极支持我省有实力的重点文化企业进行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的整合重组,加快做大做强,形成以贵州文化演艺集团、贵州广电集团、贵州出版集团、贵州日报传媒集团、当代贵州期刊集团、贵州网络传播集团为主的集团化发展格局。积极引进省外优强文化企业到我省发展,吸引省内外重大战略投资者参与文化项目建设经营。加快培育发展中小型文化企业和民营文化企业,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繁荣发展的生动局面。积极培育发展外向型骨干文化企业,推动贵州文化“走出去”,提高对外交流合作水平。

第三节营造文化产业发展良好环境

按照创新体制、转化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的要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文化产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强文化产品市场和文化要素市场建设,发展文化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和现代流通组织,积极培育和规范以网络为载体的新兴文化市场,加快构建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盗版、侵权等非法行为。落实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金融、土地等优惠政策。切实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建立健全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和信贷担保机制。推进文化资源优化配置,支持有实力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大力推进科技与文化融合,积极实施“文化科技提升计划”,加快建立健全政府引导、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特色文化创新体系,不断提升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

第六篇 大力发展黔中经济区,构建区域经济发展新格局

全面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优化区域发展布局,健全区域协调互动机制,把黔中经济区打造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火车头”和“发动机”,统筹推进其他区域发展,形成中部崛起、带动全省和各区域优势互补、竞相发展的区域经济发展格局。

第二十三章优先发展黔中经济区

把黔中经济区放在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的优先地位,准确定位区域功能,优化生产力布局,建设成为全省工业化的带动区和城镇化的核心区。

第一节科学构建空间开发格局

抢抓国家把黔中经济区列为新一轮西部大开发重点经济区和在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中作为新培育的区域增长极的战略机遇,积极推动国家组织实施黔中经济区规划,举全力把黔中经济区打造成为带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的核心增长极和全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增长极。加快构建以贵阳为中心,以遵义、安顺、都匀、凯里等城市为支撑,以黔中城市带、产业带为骨架的空间开发格局。强化对外通道能力和交通枢纽建设,加快完善区域交通网络,依托贵阳连接周边地区的快速铁路和高速公路,构建形成1小时经济圈。统筹黔中优势资源开发和生产力布局,强化资源要素集中、优化配置,大力发展优势产业,积极承接产业转移,着力打造贵阳至遵义、贵阳至安顺、贵阳至都匀和凯里城市带、产业带,建设一批特色优势产业聚集区,培育壮大产业集群。力争用5-10年时间,把黔中经济区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资源深加工基地,以航空航天为代表的特色装备制造业基地,烟草工业、绿色食品生产加工基地和旅游目的地,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

第二节建立健全统筹发展的体制机制

建立健全黔中经济区领导、协调、合作机制,协调解决各种利益关系和重大问题。搭建多种形式的投融资平台,积极筹集开发建设资金,统筹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市政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加快制定支持黔中经济区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赋予黔中经济区先行先试的权利。切实落实省政府关于支持贵阳市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加快推进贵阳统筹城乡发展。

第二十四章统筹推进不同区域协调发展

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积极培育区域增长极,统筹推进各区域协调发展。

第一节推进遵义统筹城乡发展试验区建设

积极制定遵义市统筹城乡发展试点方案,加快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大力提升区域性中心城市和重点城镇的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促进以城带乡、以工补农。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和产业布局,加快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着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推进与成渝和黔中经济区的融合与优势互补。努力把该区域建设成为全省统筹城乡发展试验示范区,全国重要的优质白酒基地、红色文化旅游基地,区域性能源基地、资源深加工基地、特色食品基地和物流商贸中心。

第二节加快毕水兴经济带发展

强化区域交通网络建设,统筹区域能源、原材料等产业发展布局,加强区域分工合作,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优势矿产资源的深度开发和转化,发展新型产业集群。推进与黔中经济区的融合发展,加强对周边省区的开放与合作。努力把该区域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能源、资源深加工基地、黄金工业基地,区域性药材和药品生产基地、绿色食品加工基地、汽车制造基地,成为推动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第三节推进东南部特色综合经济区加快发展

统筹区域发展布局,强化区域分工与合作,依托优势资源加快特色产业发展。加强与黔中经济区的融合发展,推进对东部发达地区及周边省区的开放与合作,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推动武陵山经济协作区建设。努力把该区域建设成为全国民族文化和生态旅游目的地,区域性能源、冶金、化工、绿色食品及旅游商品基地,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重要基地,区域性交通枢纽和商贸中心。

第四节支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

贯彻落实扶持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大力支持民族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民族地区发展步伐。加大对民族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加大对民族地区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支持力度,大力扶持民族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和科技、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努力缩小地区间发展差距。大力扶持人口较少民族经济社会发展。

第五节加快各类试验示范区发展

深化毕节试验区改革发展经验,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推进毕节试验区跨越发展。支持安顺试验区改革创新,实现加速发展。抓好贵阳生态文明城市、黔东南生态文明试验区、黔西南“星火计划”科技扶贫试验区和铜仁营养健康产业示范区建设。争取国家支持在我省建立内陆民族地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试验区。积极推进万山作为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试验区加快转型发展。

第二十五章促进县域经济加快发展

把发展县域经济作为统筹城乡发展、承接城市经济辐射带动作用的有效载体,支持各县根据资源禀赋、区位条件、发展基础,以加快推进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为重点,发挥比较优势,培育特色产业,壮大经济规模,增强县级统筹发展能力和自主发展能力,形成强县带动局面。完善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综合应用财政、税收、金融、产业布局、土地供给等政策措施,鼓励发展县域特色经济,提高经济强县发展水平。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扩权强县的政策措施,按照“责权统一、重心下移”的原则,扩大县级经济管理权限,积极探索开展强镇扩权试点;在积极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改革试点的同时,从经济社会管理方面探索省直管县的改革试点。在更大的经济区域范围内进行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推动县域经济的开放式发展。制定和实行优惠、灵活的政策措施,鼓励沿边县(市、特区)参与邻省经济合作,促进协同发展。

第二十六章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

按照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三类主体功能区的划分和主体功能定位,调整完善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规范空间开发秩序,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结构。

第一节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按照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我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落实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加快构建高效、协调、可持续的空间开发格局。大力推进国家和省级重点开发区域的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增强综合经济实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培育形成全省或区域发展的经济增长极;积极推进国家和省级限制开发区域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生态产品和农产品的供给和保障能力;加强对国家和省级禁止开发区域的保护和管制。

第二节建立差别化的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体系

加快建立健全保障形成主体功能区布局的体制机制、政策体系和绩效评价体系,配套完善差别化的财政、投资、产业、土地、人口、环境等区域政策,支持重点开发区域提高产业集聚和人口集聚能力,引导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的人口向重点开发区域转移,加强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的财政支持力度,逐步缩小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生活水平的差距。

第七篇 强力推进以交通和水利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夯实支撑发展的基础平台

按照“着眼十年、规划五年、突破三年”的要求,全力推进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切实解决工程性缺水问题,加快建设信息、电力等基础设施,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

第二十七章加快构建现代综合交通体系

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快推进以快速铁路和高速公路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扩大路网规模,提高通达能力和通畅水平,强化配套衔接,加快形成连通内外、覆盖城乡、便捷、安全、高效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第一节加快以快速铁路为重点的铁路建设

建成贵阳至广州、长沙经贵阳至昆明、成都至贵阳、重庆至贵阳高速铁路等连接外部区域的快速铁路,基本形成贵阳连接周边各省会中心城市2小时和通往全国主要经济区3至7小时的快速铁路系统。开工建设昭通至黔江等一批区域性重要客货运输铁路。启动一批连接主要产煤区、重化工业区和重点产业聚集区的铁路及铁路支线建设。新增铁路通车里程3000公里左右,到2015年力争全省铁路通车里程达到5000公里。继续做好我国东北、华北及京津冀广大区域经贵阳进入东盟地区便捷快速铁路新通道建设的前期工作,争取郑州经贵阳至河口等铁路纳入国家规划。

第二节加快以高速公路为重点的公路建设

大力实施“六横七纵八联”高速公路网络规划,全面建成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中的厦蓉、杭瑞、汕昆高速公路我省境内路段,积极构建我省通往珠三角和周边省会城市的高速公路体系,基本建成县县通高速公路。“十二五”期间新增高速公路里程3000公里以上,到2015年建成高速公路4500公里以上。积极争取将安康至麻江、张掖至百色、毕节至河口、都匀至西昌等重要的省际高速公路通道调整纳入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实施。加快重点城镇、重点工矿区、旅游目的地、支线机场、航运码头(港口)与铁路、高速公路的快速联络线建设。全面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加大力度实施国、省干线公路改造工程,提升普通干线公路技术等级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大力实施农村通达通畅工程。“十二五”期末全省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16万公里以上。

第三节加快发展民用航空

大力推进民用机场建设,完成贵阳龙洞堡机场扩建工程,建成毕节、六盘水、遵义支线机场,完成铜仁凤凰等支线机场配套及扩建,建设凯里黄平机场,继续做好其它新机场规划研究工作,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覆盖全省的民用航空运输网络。做大做强现有3家基地航空公司驻场机队规模,争取引进2-3家基地航空公司。积极开辟国内国际航线,完善航线网络,到2015年,国际国内航线增加到100条以上,旅客吞吐量达到1360万人次,货邮量达到9万吨。

第四节积极发展内河航运

加快推进我省水运通道高等级航道建设,提升航道等级,完善航运配套设施,提高北进长江、南下珠江的内河通航能力。加强水库库区航运工程建设。继续实施农村渡口改造工程。

第五节加强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和站场建设

强化交通运输枢纽建设,合理布局各类交通站场,做好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重点建设贵阳、毕节、遵义、六盘水等综合交通枢纽。加快推进快速铁路沿线站场、高速公路重要节点客货站场和农村客运站场建设。建设完善空港设施。加快航运码头及配套设施建设。

第二十八章大力推进现代水利体系建设

以骨干水源工程建设为重点,大中小微并举、开源节流并重,注重挖潜配套,统筹开发与保护、建设与管理,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推进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转变。到2015年,全省水资源综合调配能力和供水保障能力明显提高,工程性缺水状况得到有效改善,基本建成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生产需求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和防洪抗旱减灾体系。

第一节切实加强水源建设

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贵州省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综合规划》的机遇,新建一批大中型骨干水源工程,力争开工建设毕节夹岩水利枢纽、普安五嘎冲水库、紫云黄家湾水库等3座大型蓄水工程,建设六盘水双桥水库等一批中型蓄水工程,实施完成乌江思林、“引黄入木”等一批引提水工程,“十二五”期间确保新增供水量35.1亿立方米以上。建成黔中水利枢纽一期工程和“滋黔”一期工程。全面完成现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地下水资源勘查开发,充分发挥地下水在解决工程性缺水问题中的重要补充作用。因地制宜,积极实施以管代渠、长距离管道输水工程。加强各种水利设施的配套建设,切实提高输水调配能力。

第二节提高城乡生活生产用水保障能力

保障城乡饮水安全。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期间,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得到全面解决,县城、乡镇和人口相对集中的居民点生活用水得到有效保障,生活用水供水保障率达到95%以上。开展城镇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健全水源地监测系统和安全防护设施,保障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

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着力提高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大力实施瓮福等十大灌区及一批中型灌区配套和改造工程,加快完善水利灌溉配套设施,积极实施“五小”微型水利工程,搞好烟水配套工程建设。

增强城镇及工业用水保障能力。结合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布局和区域水资源状况,合理布局水源工程和输水工程,建立大中城市供水安全储备体系。积极推进水务一体化,加快城镇和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区供排水设施建设和改造,确保满足城镇和产业用水需要。

第三节加快防汛抗旱减灾体系建设

加快建成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防灾减灾体系。加强重点城镇防洪工程建设,基本建成重要城镇的防洪体系;加快重点中小河流域治理及山洪灾害防治,切实抓好纳入国家规划重点治理的河流及重点山洪灾害易发区的治理工作;加强应急水源建设和水资源调度,优先布局和安排旱涝灾害严重地区的水利工程项目;深入开展山洪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加快搬迁避让和重点治理,提高山洪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完成省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

第四节加强水资源和水利建设管理

切实贯彻落实《水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深化水资源管理及水务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逐步建立水权分配体系和配水、用水定额管理制度,积极试行用水总量控制和水权交易制度,开展水权交易试点。推进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建后管护机制。建立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加快完善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体系。推进水利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水利投资稳定增长机制,完善政府水利投资的管理制度和项目决策机制。

第二十九章加强电网和油气管道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电网建设和油气管道设施建设,为保障能源供应提供重要支撑。

第一节加快电力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西电东送”主通道和省内电网主网架建设,新建“黔电送粤”500千伏通道,建成一批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新增电网500千伏变电容量900万千伏安,完善省内500千伏及以下电网结构,外送通道形成“两直六交”,省内电网形成“三横两中心”网格型电网。加快城市配网和县城配网建设与改造,推进建设110及以上千伏输变电工程,新增变电容量2268万千伏安,新建线路10046公里。加强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基本建成以110千伏和35千伏电压等级为骨干网架、10千伏及以下网络协调发展的农村电网。

第二节推进油气管道设施建设

加快油气管道工程建设,积极推进中缅油气管道、贵阳-桐梓成品油管道和中卫-贵阳天然气管道建设,基本建成省内成品油输送管道、天然气输送管道支线网络和储存设施。

第三十章加快信息基础设施体系建设

以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和数据共享平台建设为重点,加快“数字贵州”建设,加强信息资源开发、传播共享和有效利用,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提高经济社会信息化水平。

第一节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建设完善省内以光缆为主,数字微波、卫星通信相协调的干线传输网,加快完善农村通信网络。加快移动通信网改造升级,积极推进新一代移动通信网建设。加速建设和完善宽带通信网,提高宽带网络覆盖率和接入能力。加快建设集有线、无线、卫星传输于一体的数字广播电视覆盖网络,积极推进乡镇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大力推进电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的“三网融合”。推进物联网和云计算的研发运用。加强邮政网络建设。完善无线电管理基础设施。强化信息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到2015年全省电话用户普及率达到95部/百人。

第二节大力推进经济社会信息化

加快完善公共信息服务综合平台建设,推进信息资源整合,完善网络标准,促进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完善面向企业的电子商务服务,推动面向全社会的信用服务、网上支付、物流配送等支撑体系建设。实施电子政务提升工程,推动重要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建设完善网络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网上信访体系。加强重要信息系统建设,加快完善地理、人口、金融、税收、统计等基础信息资源体系。大力实施“工业强省”信息化助推工程,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的融合;加强企业信息化建设,推进生产设备数字化、生产过程智能化和经营管理信息化。加速推进“三农”信息服务工程建设。积极推进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各领域、行业的广泛应用。加快金盾工程城市报警监管系统建设,提高政法工作信息化、现代化水平。加强邮政普遍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电信普遍服务机制。切实加强信息化建设的统筹规划,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第八篇 加快科技教育发展和人才开发,提升人力资源素质和科技创新能力

坚持把人力资源作为第一资源,把科技创新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全面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科技、人才规划纲要,大力推进教育、科技发展和人才资源开发,着力增强科技、人才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

第三十一章坚持优先发展教育

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要求,推进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发展,努力扩大教育资源,不断提升教育质量与教育服务能力,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

第一节巩固和提高义务教育水平

进一步巩固“两基”成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和质量。合理调整学校布局,扩大城乡中小学教育资源,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薄弱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建设,积极推进薄弱学校改造工程。适应城镇化发展需要,加强城镇中小学基本建设。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基本解决农村初中寄宿生住宿问题,逐步推进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向小学延伸。积极实施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推进义务教育质量工程建设,大力提高师资水平和教学水平。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健全“控辍保学”工作长效机制,努力消除辍学现象。到2015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85%。

第二节着力突破高中阶段教育

坚持内涵发展和外延扩大并举,大力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加速发展。着力扩大和合理布局高中阶段教育资源,新建或改扩建90所左右高中阶段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努力提高教育管理水平、师资水平和教学质量。积极增加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发挥示范性高中在特色办学和内涵发展中的示范带动作用,鼓励省内名校实行集团化办学和联合办学,引进省外名校、优秀民营教育集团等优质资源到我省合作办学或独立办学。用4年时间实现以县为单位基本解决初中毕业生能够继续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目标。到2015年,全省高中阶段在校生规模达到125万人左右。

第三节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努力扩大职业学校办学规模,积极构建支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创建一批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力争其中一批跻身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行列,2015年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人数达到55万人。加强高等职业院校优质资源建设,扩大示范性职业院校规模,到2015年,创建国家级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3所以上,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4-6所。加强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推进省内外联合办学,增强办学活力、丰富办学特色,全面提升职业学校办学水平。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

第四节积极发展高等教育

迅速有效拓展高等教育资源,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着力改善高校办学条件,大力支持用地紧张的省属高校的校区改扩建,完成花溪高校聚集区建设。推动市(州、地)高校加快发展。加强高校合作办学。在巩固提高现有省属高等院校办学质量的基础上,创建适应我省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需求的高等院校和学科专业。大力推进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积极做好“211工程”大学三期建设工作,建立和完善国家、省、校三级重点学科建设体系。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类型结构,重点扩大应用性、复合型和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加强重点学科、优势学科、特色专业、创新平台和重点实训基地建设,增强高等学校的科研与社会服务能力。到2015年高等教育在学规模达到70.5万人。

第五节促进各类教育发展

高度重视发展学前教育,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实施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推进工程,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农村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扶持大村落和社区居委会举办幼儿园(班),到2015年全省三分之二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至少有一所公办幼儿园。积极发展民族教育事业,推进实施民族教育基础建设工程,大力提升民族教育水平。加快发展特殊教育。积极发展继续教育。支持发展民办教育。深入实施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

第六节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

强化政府统筹发展教育的职责,完善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的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进自主招生改革,逐步建立和实施多元招生录取制度。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形成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教学体制。推进教育改革发展试验示范区和基地建设。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治理机制,建立政府依法管理、学校法人治理、利益相关人积极参与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完善民办教育发展扶持政策。强化政府增加和保障教育投入的责任,建立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全面建立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按照国家规定为学校配备校医,为寄宿制学校配备管理人员。完善校园安全保障机制。

第三十二章加大人才开发力度

全面贯彻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指导方针,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以高层次创新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开发为重点,着力抓好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三个环节,提升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到2015年,全省人才资源总量达到250万人,力争全省人才开发的各项主要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基本满足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对人才的需求。

第一节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大重点领域、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突出培养造就以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和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为重点的创新型科技人才,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党政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加快构建“四位一体”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提高党政领导人才的执政本领、科学领导水平和促进社会和谐能力。积极实施优秀企业家培养工程和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形成我省优秀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群体,推进高素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职业化、市场化、专业化和国际化。大力实施“四个一”人才工程和高层次创新科技人才培养工程,加快培养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打造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力的科技领军人才群体和创新团队。大力实施高技能人才开发工程,完善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重点培养技师和高级技师。大力实施我省新型农民培养工程,重点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农村生产经营型人才和技术推广人才。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重点培养中高级社会工作人才,推进社会工作人才的职业化、专业化。

第二节创新人才开发体制机制

改进人才管理方式,完善政府宏观管理、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管理体制。创新人才培养开发机制,逐步建立人人能够发展、人人能够成才的现代人才培养开发机制。建立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科学化、社会化的人才评价发现机制。健全以用为本、科学用才、人岗相适、用当其时、人尽其才的人才选拔任用机制。逐步建立政府部门宏观调控、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中介组织提供服务、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流动配置机制。建立健全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充分体现人才价值、有利于激发人才活力和维护人才合法权益的激励保障机制。建立领导干部联系专家制度。加强人才法制建设。建立健全人才开发政策体系,实行人力资本投入优先,加强产学研合作培养创新人才,积极扶持人才创新创业和支持科技人员潜心研究,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稳定基层人才队伍,加快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平等发展。

第三十三章着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坚持合作创新、加强转化、重点突破、引领跨越,着力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大力推进重点领域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加强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着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的跨越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第一节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促进科技资源优化配置,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府推动、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大力推进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积极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加快建设各类科技研发机构,围绕优势产业发展,推动建立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共同参与的创新战略联盟,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强知识创新体系建设,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整合科技资源,在一些重点和优势学科领域建设重点实验室和知识创新基地,提升研发能力。加强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科技创新转化服务平台,提高服务企业能力。“十二五”期间,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达到200家以上;建立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5-8家,新建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3个,国家级工程实验室1-2个;力争在化学、地理学、生命科学等学科领域建成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或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3-4个;在已有磷化工、装备制造、茶叶、辣椒、物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基础上,新建立铝工业、煤化工、钢铁、民族药、白酒、新材料、烟草、电子信息、航空航天、特色农产品等10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力争形成磷化工、物流等国家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新建国家级生产力促进中心3-5个,省级生产力促进中心及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10-15个。推进建立省工业技术研究院。

第二节推进重点领域技术创新与转化

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实施一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和省重大科技专项,重点推进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航空航天、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现代农业等领域关键技术、共性技术攻关,加快重点产业领域技术引进、消化吸收与再创新,努力实现重点关键技术领域的突破和跨领域的技术集成。大力实施产业技术创新、现代农业科技支撑、生态建设和节能环保技术开发应用等工程,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促进科技支撑与产业振兴、企业创新相结合,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进国家在我省的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项目建设。

第三节加强科技创新环境建设

进一步加大财政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实现财政科技支出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制定和完善财政、税收等政策,引导和促进企业、社会资金投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多元化科技创新投入体系。建立健全风险投资机制,鼓励和支持企业以股份制或合伙制等形式,组建风险投资公司或创业投资公司。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应用力度,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实施高端人才引进计划和培养工程,搭建高端人才创新创业平台,促进创新创业团队、高端研发资源和高端项目与产业集聚。鼓励发展科技中介服务,完善科技成果评价奖励制度。加强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建立完善大型科学仪器、科技文献等共享机制。

第九篇 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增强经济发展动力和活力

把深化改革作为创新之源,把扩大开放作为开发之路,采取更加过硬的措施推动改革,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带动战略,加快构建有利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的体制机制和发展环境。

第三十四章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坚持以改革促发展,把发展的难点作为改革的重点,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推进重点领域各项改革,力争取得重大突破和实质性进展。

第一节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进一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推进政企分开,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深化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推进政务公开,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加强行政问责制,改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完善政府绩效评估制度,提高政府公信力。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第二节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加快国有企业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股份制改革和国有资产证券化改革。加快国有企业的资源整合、兼并重组,不断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推进各种所有制企业之间通过股权并购、股权置换、互相参股等方式进行整合重组,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制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制定促进大企业、大集团发展和企业上市的政策措施及工作方案,通过资源优先配置、项目优先规划、政策优先扶持和兼并重组、产能扩张、技术改造等措施,培育更多销售收入超过100亿元的大企业、大集团,新增一批上市公司。配套完善相关促进国有企业改革改制的政策措施,多渠道筹集国企改革资金,做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后续工作。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明确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重大决策失误和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国有产权交易行为。

第三节深化财税管理体制和投融资体制改革

继续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加快推进部门预算改革,继续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和省对下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健全“上台阶县”和经济强县的财源建设政策。规范政府非税收入改革,进一步理顺收入分配关系。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预算资金运行监控机制。强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推进采购管理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按照国家部署,继续推进费改税,争取开展我省优势矿产资源税改革试点,开征环境保护税。

转变政府投资职能,按照公益性、基础性、竞争性三大类项目的划分原则,全力抓好公益性项目和基础性项目建设。完善投资的运行机制,改善投资环境,降低投资的社会成本,提高对投资主体的吸引力。加快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城市建设基金,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完善地方政府金融协调、管理体制,稳步发展地方金融市场和鼓励金融创新,加强投融资平台建设,积极开展项目融资,推进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上市融资,力争全省新增上市公司20户以上,累计实现200-300户优质企业进入上市后备资源库。争取国家支持我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和企业债券,推进融资方式多元化。

第四节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要素市场改革

建立和完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加快理顺资源产权关系,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进水价改革,合理调整城镇供水和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推进电价改革,对居民用电逐步实行阶梯式电价,简化电价分类。建立新能源产品价格补偿机制,促进新能源加快发展。支持资源地群众便捷使用质优价廉的煤、气、电。健全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信息等要素市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市场法规和监管体制,规范市场秩序。

第五节贯彻落实国家收入分配调整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收入分配调整政策,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创造条件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保障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规范分配秩序,落实国家加强税收对收入分配调节的相关政策,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努力扭转城乡、区域、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扩大趋势。落实国家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第三十五章大力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

坚持政府营造环境、全民创造财富,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创优的活力,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显著提高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制定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产业目录,引导鼓励民间资本以独资、控股、参股等方式,投资建设铁路、公路、水运、民航、水利、电力,参与土地整治、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特色经济发展,进入市政公用事业、保障性住房、社会事业领域和国防科技工业领域,重组联合和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财税、金融、土地等政策支持力度,重点扶持成规模、上水平的非公有制企业和发展前景好的中小企业,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全民创业计划、万户小老板创业行动计划、个体经济腾飞计划、私营企业倍增计划,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加快发展。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良好的信贷服务。加快清理和修订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简化行政审批环节,规范行政执法,坚决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等行为。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增强法制观念,推进科学管理,提升自身素质。

第三十六章全方位提升对内对外开放水平

坚持以开放促发展、促改革、促创新,着力优化开放环境,大力发展内外联动、互利共赢的开放型经济,加快构建对内对外开放新格局。“十二五”时期,力争在扩大招商引资规模和质量上取得重大突破,引进省外到位资金累计达到9000亿元左右,实际利用外资年均增长30%以上,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20%以上。

第一节努力拓展招商引资的广度和深度

按照优化结构、丰富方式、拓宽渠道、提高质量的要求,进一步开放投资领域,放宽市场准入,努力拓展招商引资的广度和深度,迅速扩大直接利用外来投资规模。重点开展大项目大企业招商引资,加强与国内外五百强企业、中央企业等优强企业的交流与合作,通过合资、合作、独资、兼并重组、股份收购、BOT、TOT、ABS、BT、资源换投资等多种有效方式,积极引进国内外大企业、大集团、大财团等战略投资者。加大对东部发达地区的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加强与珠三角、长三角和深圳、宁波、青岛、大连等对口帮扶城市以及苏州市的交流合作,深入开展与泛珠三角经济合作区、成渝经济区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和大湄公河次区域经贸合作;积极扩大对欧美地区、东盟等境外招商规模,继续加强对港澳台和海外华侨客商的招商引资。积极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建立以政府主导、企业市场化运作、社会中介组织参与的合力推进的招商引资机制;充分调动我省大企业和优势企业的积极性,重点针对中央企业进行招商引资;鼓励利用社会各方面力量和资源招商;充分利用国际、国内各种展会精心策划和组织我省招商引资活动,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博览会、投资贸易洽谈会积极搭建招商引资平台。加强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积极谋划一批重大项目,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推介,建立项目跟踪落实责任制,不断提高招商引资项目的履约率、开工率和资金到位率。强化落实部门和地方招商引资的目标和责任,建立和完善招商引资考核评价奖惩长效机制。

把开发区(园区)作为招商引资、扩大开放的重要载体,大力推进开发区(园区)建设,努力把各级开发区(园区)建设为现代制造业的集中区、吸引外资的聚集区、体制改革的先导区和循环经济的示范区。重点加强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增强服务功能,引导和促进更多大企业、大项目在开发区(园区)集群发展、配套发展,发挥其招商引资的示范带动作用。(上接第5版)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扩区调位升级,争取国家支持将符合条件的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支持未布局开发区的市(州、地)根据优势产业发展和生产力布局新设开发区。依托开发区(园区),以劳动密集型产业、能源矿产开发和加工业、农产品加工业、装备制造业为重点产业承接方向,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严把产业政策关,积极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在有条件的地区规划建设一批高质量承接产业转移园区,重点建设贵阳、遵义、黔东南三大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基地;争取国家支持建立东西互动产业合作示范园区。

第二节积极发展对外贸易

调整优化对外贸易结构,拓展对外贸易市场,努力扩大对外贸易规模。加快推进出口商品结构多元化,大力培育新的对外贸易增长点。引导和推动外贸经营主体多元化、市场多元化,鼓励企业扩展对外贸易市场,巩固和扩大东盟、日本、韩国、美国等传统市场,着力开拓欧盟、俄罗斯、中东、非洲等新兴市场。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竞争,积极参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和大湄公河次区域经贸和教育、科技、文化合作。进一步加强进出口口岸通道规划建设,争取国家赋予我省“口岸签证权”,支持在我省设立“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

第三十七章大力改善投资软环境

着力改善体制、法制、市场、政策环境,积极营造亲商、爱商、敬商、安商的发展环境和创业、创新、创优的良好氛围,建设“诚信贵州”、“法制贵州”。

创新政务服务方式,提高行政服务效能。继续清理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增强审批透明度。按照“政务公开、权力公开、权力运行公开、运行时间公开、运行结果公开”和“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原则,营造高效的服务环境,推进“一站式”服务。面向社会全面公开申办事项的前置条件、办理流程、审批环节,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办结,最大限度地方便外来投资者。

完善有关地方性法规,规范行政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各级投诉受理中心建设,加强对投资软环境的监督监察和考核评价,定期曝光政府不诚信、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公正的典型事例,全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严厉查处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吃拿卡要等行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兑现、督办工作机制,确保各级政府部门出台的政策得以贯彻、承诺的服务得以兑现,强化企业诚信意识和守法经营,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全面落实和细化国家和我省扩大对外开放的土地、财税、金融等各项政策,积极探索有利于扩大开放的新政策、新举措,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第十篇 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控制、资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统筹规划、协调推进,牢固树立绿色、环保、低碳发展理念,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第三十八章加大力度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严格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采取有效措施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坚决稳定和降低生育水平,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到2015年全省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

第一节努力控制人口过快增长

完善网络体系,强化服务管理,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符合政策生育率,有效控制人口过快增长。

进一步加强基层计生服务网络建设,加快完善计划生育服务体系。继续实施基层计生服务体系建设,到2015年,力争使全省所有县站和90%以上的乡镇服务站完成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继续巩固和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全省新增国家级优质服务先进县15个,实现省级优质服务先进县全覆盖。加快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步伐,进一步完善省级全员人口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实现基本免费服务项目全覆盖,切实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机制,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区域协作。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大力推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少生快富和特别扶助制度,建立完善长效避孕措施的落实奖励制度,深化贫困计划生育家庭“三结合”帮扶政策,加强公共民生普惠政策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衔接。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大力推进人口文化建设,促使群众婚育观念进一步转变。

第二节着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改善人口结构

加强出生缺陷干预,鼓励整合基层计生服务、妇幼保健资源,加强妇幼保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出生缺陷预防网络,全面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关注婴幼儿早期教育,努力提高新生人口素质。推行计划生育家庭生殖系统疾病免费普查普治工作,提高生殖健康水平。加强综合治理,实行分类指导、重点管理,建立重点县动态管理制度,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趋势。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

第三十九章加强生态建设

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从源头上遏止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大力实施生态修复工程,构筑国土生态安全格局,切实改善生态环境,构建“两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第一节构筑生态安全格局

以乌蒙山-苗岭、大娄山-梵净山山体(“两屏”)、乌江、赤水河及綦江、沅江、都柳江、南北盘江及红水河水系(“五带”)为框架,实施生态保护分区控制。在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水源地保护区等禁止开发区域和天然林保护区、重要水源涵养区、石漠化地区、水土流失地区等限制开发区域,建立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构筑以“两屏五带”为骨架、以重点生态功能区为支撑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

第二节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和建设

按照先急后缓、分期实施、重点突破的原则,全面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大力实施78个县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着力打造国家级石漠化综合治理示范区。加强水土流失小流域综合治理,增强区域水土保持能力。推进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资源保护、珠江等防护林、速生丰产林等工程建设,提高森林覆盖率。加强森林经营,提高森林质量和生态功能。加强湿地保护区保护恢复,维护或重建湿地生态系统。建立和完善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推进实施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大力发展林业绿色产业,增强林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自然保护区规划建设和管理,推进种质资源库建设,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加强城市公共绿地、环城林带建设,加快沿公路、铁道的绿化带建设,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形成网络化的区域生态廊道。

第四十章强化能源和资源节约

坚持开发和节约并举、节约优先的方针,按照有限开发、有序开发、有偿开发的原则,加强对能源、水、土地和矿产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全面推进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

第一节大力推进能源节约

大力节约能源,确保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达到国家要求。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控制低水平高耗能企业发展。积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到2015年,全省淘汰落后产能1000万吨以上,淘汰单机20万千瓦以下火电机组100万千瓦。突出抓好钢铁、有色、电力、化工、建材、煤炭等重点耗能行业和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管理,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和节能发电调度。强化建筑、交通运输和公共机构等领域的节能技改和节能管理。全面实施重点节能工程,推广普及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严格实施新建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完善能效标准和节约产品认证制度。落实能源节约经济政策。健全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加强节能监察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完善节能统计、监测制度,强化目标责任考核,严格节能执法监察。全面实行政府优先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普及节能知识,加强消费引导,实施全民节能行动方案。

第二节强化土地、水、矿产资源节约

落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统筹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保障工业化、城镇化用地需求;加强土地用途管理,严格建设项目用地标准,努力盘活存量,合理使用增量,大力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建立流域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全面推行用水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制度;推进农业节水灌溉,发展旱作节水农业,积极推进节水示范县建设,全省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力争提高到0.52;推进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及矿井水资源利用,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力争9个市(州、地)中心城市和4个县级市达到节水型社会评价指标要求。

强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统一规划和管理,健全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市场准入机制和矿业权管理制度,加快建立重要矿产资源储备制度;健全矿产资源有偿占用制度和矿山环境恢复补偿机制;加快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有效提高大中型矿山比重;支持和引导矿山企业提高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以及共伴生矿和尾矿综合利用率。

第四十一章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以提高资源产出效率为目标,按照突出重点、持续实施、分阶段推进、分层次示范和一体化安排的要求,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经济发展,壮大循环经济规模。

第一节推进循环型生产方式

加快推行清洁生产,从源头上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和排放。大力推进粉煤灰、磷石膏、煤矸石、黄磷尾气和炉渣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和建筑、道路废物以及农林废物资源化利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按照循环经济要求规划、建设和改造各类产业园区,实现土地集约利用、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和污染集中处理。按照“煤-电-化-建材”、“煤-磷-电-化-建材”、“煤-电-冶金-建材”一体化产业循环模式,推进产业链接技术的开发运用,加快建设一批省级铝工业、磷化工、煤化工、钢铁、建材等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和示范企业。推进循环农业示范县和循环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积极发展循环型服务业。继续抓好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城市)建设,积极支持六盘水市建设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城市。

第二节建立健全资源循环利用回收体系

建立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加快城市社区和乡村回收网络建设,推进再生资源规模化利用。以再生金属、废旧轮胎、废旧家电、电子产品回收利用为重点,加快完善再制造旧件物流回收体系,优化布局,壮大规模,积极发展再制造业。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回收、密闭运输、集中处理体系,推进餐厨废弃物等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第三节建立循环经济促进机制

综合运用投资、产业、价格、财税和金融等政策措施,建立面向市场,有利于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支持体系。推动发展循环经济的地方法规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循环经济技术研发和咨询服务体系。编制和实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引导中心城市、重点开发区、重点产业园区、重化工业集中地区,按照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集聚发展。倡导文明、节约、绿色消费理念,逐步培育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第四十二章加强环境保护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在发展中落实保护,在保护中促进发展,着力解决损害群众身体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积极防范环境风险,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改善重点流域、重点区域和重点城市的环境质量。

第一节加强水、大气环境保护和危险废物防治

实行严格的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制度,继续加强红枫湖、百花湖、万峰湖等重点湖(库)环境保护。继续推进三岔河、乌江、赤水河、清水江、都柳江和南北盘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强汇水区工业污染源有毒有害物质的管理与控制,避免跨界污染。强化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营运监管,确保已建成投运的污水处理厂正常稳定运行。逐步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

加强重点行业污染控制和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大力推进火电、钢铁、有色、水泥等重点行业脱硫设施建设和技术改造。开展火电机组脱氮设施建设。加强氮氧化物污染防治,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及有毒有害物质控制,推进多污染综合控制。加强城市颗粒物、机动车尾气排放、噪声等污染治理。

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污染防治。建立危险废物管理考核制度。建成并投运全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和九个市(州、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中心城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逐步实现全省范围内的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

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积极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第二节强化环境保护机制

健全考核评估制度,严格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强化政府环境管理职责。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推进规划环评实施。严格排放标准,全面推进排污许可证制度。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建立和完善企业环保自我约束机制。加强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完善监管体系,强化执法监督,健全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社会化、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运用经济手段加快污染治理市场化进程。深入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推进贵阳市国家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市(地、州)、县、乡(镇)、村。

第四十三章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坚持减缓和适应并重,充分发挥技术进步的作用,加强政策支持,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积极推进低碳技术的引进和转化,控制工业、建筑、交通和农业等领域温室气体排放。开发能源高效利用技术,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优化能源结构。提高森林蓄积量,增加森林碳汇,增强固碳能力。推进贵阳市国家级低碳城市试点,开展适应气候变化重点示范区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开展区域气候变化影响综合评估。加强极端气候事件监测预警,建立防灾减灾和应急系统,加强国际国内合作,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知识普及,提高公众气候变化意识。

第十一篇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更加注重包容性增长和共享式发展,着力改善和保障民生,逐步完善符合省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第四十四章实施重大民生工程

统筹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大力实施一批重大民生工程,显著提高城乡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

第一节大力实施扶贫脱贫攻坚工程

在贫困地区大力实施乡村道路、水利建设、农网改造、危房改造和中低产田土改造工程,为贫困人口增收创造必要的基础条件。继续实施“雨露计划”、“阳光工程”和各类社会扶贫行动,实现培训一个、就业一人、脱贫一户。广泛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深入实施山地农业扶贫工程、林下经济增收工程、生态扶贫产业建设工程,为稳定脱贫提供可靠的增收保障。对生活在自然条件极为恶劣地区的贫困人口,继续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增加易地搬迁扶贫后期扶持资金,为贫困农户增加收入、提高能力提供后续支援。

第二节大力实施就业和创业工程

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作为政府绩效考核的优先目标,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形成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小型微型企业,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的机制。加大统筹城乡就业力度,大力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快将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城镇管理范围,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为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的帮扶力度,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通过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和实行岗位补助等措施,帮助有就业能力和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实现就业,“十二五”期间,帮助15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支持大学生、退役军人自主创业和农民工返乡创业。依法采取降低创业门槛,落实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等措施,支持和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技能水平。大力推进创业园、孵化园建设。建立健全以街道、乡镇、社区为重点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平台。建立完善城镇调查失业率统计,建立和完善失业评估和失业预警机制,加强失业风险的预防和有效调控。完善就业权益保障制度,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第三节大力实施劳动力素质提升工程

加快制定促进职业技术教育大发展大提高的政策措施,迅速扩大职业教育规模。全面实施职业能力建设工程,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就业技能水平,努力使城乡劳动力人人有知识、个个有技能。“十二五”期间,实现城乡统筹培训达到120万人次,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劳动力总量的40%左右。把素质教育的要求贯彻于各级各类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注重思想道德建设,突出培养劳动者的创新精神、吃苦耐劳精神和创新能力、动手能力。

第四节大力实施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程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指导方针,基本建立起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

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覆盖率达到80%以上。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3%,基本实现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目标,实行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统一管理,解决城乡居民异地就医和医保即时结算问题。完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参保覆盖率分别提高到60%、70%、80%。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建立工伤、失业保险省级统筹,推进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市(州、地)级统筹,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实施基层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努力实现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标准化、科学化和信息化。

大力加强社会救助。建立以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以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五保供养为主要内容,以教育、住房、就业、救灾、法律援助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社会互助为补充,政府职责明确,管理规范,网络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将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人口全部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按标施保,逐步提高救助标准和救助水平。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积极推进社会互助。

积极发展福利事业。积极发展以扶老、助残、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建立健全城乡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的社会保障机制。加大社会福利事业投入,建立覆盖全省的老年人、孤儿、残疾人、流浪未成年人为重点的服务网络。重点抓好示范性、综合性养老服务设施和福利设施建设,加快建设省残疾人综合服务基地。在40万人口以上的县建设救助站,在30万人口以上的县建设专门的儿童福利院,改扩建一批县级综合社会福利院和一批农村敬老院。进一步落实社会福利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集中就业,维护好残疾人职工的合法权益。推进殡葬服务体系建设。

第五节大力实施“一危三棚”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

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坚持从最困难的农户和最危险的农房改起,大力实施整县推进,重点扶持农村低收入危房户特别是优抚对象、农村低保户和残疾人危房户的改造和建设,2014年前完成剩余的130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加快城镇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和限价商品房建设,有效解决城镇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探索廉租房建设的有效办法,逐步解决城市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加强各类棚户区改造,集中改造城市棚户区、国有煤矿和工矿棚户区、国有林区棚户区及国有林场危旧房、国有垦区危房。“十二五”期间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39.82万套。加大农村教师、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等周转房建设。健全稳定的住房土地供应政策和建设资金配套政策,简化新建廉租住房审批手续,加强廉租住房对象的管理,完善退出机制,推行租售并举。

第六节大力实施基础设施向县以下延伸工程

以农村道路、饮水安全、农网改造、信息畅通等为重点,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延伸。继续推进国省干线公路改造,大力实施农村通达通畅工程,加快通乡油路、通村公路建设,大力推进通村油路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快农村通组公路建设,切实解决商品运输难、农村行路难的问题,确保到2012年100%的乡镇通油路(水泥路)和建制村通公路,到2015年70%以上的建制村通油路(水泥路)。加快民生水利建设,搞好城乡水源工程,全面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搞好农网改造升级,推进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扩大小水电替代燃料试点工程加大农村地区信息网络建设和改造力度,积极推进电信普遍范围,实现自然村全部通电,城乡同网同价,努力满足农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生产生活用电需求。加快农村“三电合一”工程和农村“光纤宽带进乡入村”工程建设,继续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提高信息进户率。到2015年,力争建制村基本通宽带,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通广播电视,乡镇数字化广电网络覆盖率达到100%。

第七节大力实施生活环境改善工程

按照因地制宜、节约用地、设施配套、节能环保、突出特色的原则,科学制定乡镇村庄建设规划。加强城乡环境建设整治,到2015年3万人以上的城镇都要实现雨污分流,实现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实现城镇天蓝、地绿、水清。深入开展“整脏治乱”行动。认真实施水、电、路、气、房、优美环境“六到农家”工程,加快村庄道路硬化,推进农村沼气建设,支持和引导农村改水、改厨、改厕、改圈工作,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75万户,开展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和面源污染治理,大力推广“四在农家”的典型经验,因地制宜建设山水田园村寨和民族特色村寨,用两到三年时间,使村庄面貌有较大改善。

第八节大力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按照体现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大力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城乡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弘扬优秀民族文化,建设和谐文化,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精神文化需求。

加快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省博物馆新馆等大型文化设施,力争建设省美术馆。建设市(州、地)地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在民族自治地区建设“民族文化展演中心”。完成一批示范性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示范性乡镇综合文化站以及城市社区文化中心(文化活动室)建设。完成县级综合档案馆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实现县有两馆(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有综合文化站、社区有文化活动中心,村有文化活动室。加快广播电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继续实施农村电影数字放映工程。继续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一批公益性电子阅览室和少儿图书馆。推进数字化农家书屋建设。全面推进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文化馆、青少年宫等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长效投入和运行机制。继续开展“文化三下乡”等文化活动。继续实施文化精品工程。加强优秀民族民间文化传承,加大对文物、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和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对外宣传和文化交流。

加强城乡公共体育场地建设,全面完成地县两级体育设施建设任务,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健全全民健身服务网络,增强人民体质。争取国家实施贵州生态型多梯度高原训练基地建设项目。

第九节大力实施公共卫生建设工程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大公共财政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城镇医疗服务体系和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重点完成省级龙头医院和市(州、地)级骨干医院改扩建,加快完善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和设施设备,完成一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实现每个建制村都有卫生室。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到2015年,全省每千人拥有床位数达到3.31张,拥有卫生技术人员数达到4.5人。建立健全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实施重大疾病防控,抓好重点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和精神病的防治工作,有效提供健康教育咨询、居民健康建档、妇幼保健、老人保健等服务。关心妇女儿童身体健康,切实做好妇幼保健工作。积极扶持和促进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强化药物供应保障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卫生监督,维护公共卫生秩序和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兴办医疗机构。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第十节大力实施社会管理创新和平安创建工程

按照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的要求,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能力建设。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健全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发挥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提高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形成社会管理和服务合力。大力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规范发展社区服务站等专业服务机构,有效承接基层政府委托事项,以居民需求为导向,整合人口、就业、社保、民政、卫生、文化以及综治、维稳等管理和服务资源,积极构建社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抓好便民利民政务综合服务中心(站、点)和综治工作中心(站、点)建设,创建一批和谐社区、和谐村镇示范点。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和机制,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把各种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加大公共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生产,完善监管体系,重点加大对煤炭开采、道路交通、建筑施工、药品食品生产等行业的监管力度,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推进农村消防试点,健全对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食品安全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加强地质、气象、地震等自然灾害防治,加快完善防灾减灾体系。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加强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大社会管理薄弱环节整治力度。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城乡社区警务、群防群治等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重点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改善公安、国家安全、司法行政机关的业务条件,加大监管场所建设力度,增强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保障能力,大力构建“平安贵州”、“和谐贵州”,创造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四十五章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坚持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全面发展,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为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第一节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制定和落实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做好宗教、侨务和对台工作。发展基层民主,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和村务公开,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完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体系。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维护法制权威。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强化行政监察。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和法律援助制度。全面开展普法教育,形成人人学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二节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巩固和发展全省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弘扬长征精神和“不怕困难、艰苦奋斗、攻坚克难、永不退缩”的贵州精神。在全社会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推进全社会形成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机关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满意在多彩贵州”主题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全省公民的文明素质和服务意识。

第三节加强廉政建设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推进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大力实施“廉政文化建设工程”。严格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强化社会监督,保障公民的检举权、控告权、申诉权,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六章健全国防动员体系

坚持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积极支持驻黔解放军、武警部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完善国防动员体系,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深化全民国防教育,加快完善国防教育基础设施,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促进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第十二篇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努力实现规划目标

本规划经过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具有法律效力。要强化规划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作用,通过正确履行政府职责,调控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第四十七章建立健全规划管理体制

完善规划体系,加强规划的衔接协调。改革规划管理体制,健全科学化、民主化的编制程序,加强各级各类规划与总体规划的衔接,形成以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统领,各级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省级专项规划特别是重点专项规划以及区域规划,要细化落实本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成为本规划的重要支撑。加强年度计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充分体现本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

建立和完善规划评估机制。完善规划实施的中期评估制度,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测,接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规划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采取相应对策措施,提出调整和修订规划的意见。经中期评估需要修订本规划时,由规划编制主管部门提出调整方案的议案,报省政府同意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实施。

第四十八章建立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明确政府职责,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落实。实行规划目标责任制,及时制定规划实施方案,分解落实规划目标和任务,明确部门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并将其列入政府考核目标。规划一经省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应予公开发布,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规划的宣传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使实施规划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加强和改善经济运行调节。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决策机制,综合运用规划、财政、金融等经济手段,发挥信贷、物价、税收等经济杠杆作用,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用规划引导市场主体行为。

建立分类指导的实施机制。切实履行政府职能,着力推进公共服务领域的建设,充分运用公共资源全力保障完成规划目标。对规划提出的以市场为导向的发展重点,要加强政府引导,主要依靠市场配置资源推进发展。

积极组织实施重大项目。把加强项目建设作为推进规划实施的重要抓手。对规划所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力量,加快组织推动实施。要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完善项目咨询评估、审议决策制度。要着力改善投资环境,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加强项目实施管理,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作者: 编辑:李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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