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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关于制定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主要阐明宁波市委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未来五年宁波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宁波宁波全市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
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
“十二五”时期是宁波市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是全面建成惠及宁波宁波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努力实现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新跨越的关键时期,必须继续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保持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
(一)现实基础
“十一五”时期是宁波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五年。面对国内外发展环境的深刻变化,宁波全市上下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和浙江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实施“六大联动,六大提升”发展战略,不断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如期完成。预计2010年全面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达到97%左右,继续向着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稳步迈进。综合实力显著增强,2010年宁波全市生产总值达到5125.8亿元,人均生产总值保持1万美元以上,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1171.7亿元,港口集装箱吞吐量达到1300.4万标箱。结构调整成效明显,具有宁波特色的临港产业体系基本形成,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三次产业结构调整到2010年的4.2比55.6比40.2。创新型城市建设成效显著,科技带动和创新驱动趋势明显。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如期完成规划目标。城乡区域统筹取得积极进展,“中提升”战略深入实施,中心城区辐射功能不断提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效明显,城乡一体化走在全省前列。宁波象山港区域保护力度加大,统筹余慈地区步伐加快,宁波杭州湾新区建设顺利推进。社会民生明显改善,和谐社会建设走在全国前列,被评为全国文明城市和最具幸福感城市。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城乡居民收入不断提高,到2010年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30166元和14261元,年均增长11.6%和12.8%。社会保障覆盖面继续扩大、标准不断提高。服务型教育体系日趋完善。文化大市和“平安宁波”建设稳步推进。改革开放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开放型经济水平不断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进一步增强。总体上看,“十一五”时期是宁波市经济发展速度最快、质量最高、协调性最好的历史时期之一,是城乡面貌变化最大、城市功能提升最快、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历史时期之一。面向未来,我们站在一个新的更高起点和平台上。
(二)发展环境
纵观国内外宏观环境,“十二五”时期宁波市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对诸多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挑战。
从国际环境看,和平、发展、合作仍是时代潮流,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世界经济政治格局出现新变化,科技创新孕育新突破,国际产业转移深入推进,这使得外向度极高的宁波经济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同时,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世界经济增长速度减缓,全球需求结构出现明显变化,围绕市场、资源、人才、技术、标准等的竞争更加激烈,气候变化以及能源资源安全、粮食安全等全球性问题更加突出,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抬头,宁波市经济发展又面临着更为复杂的国际环境。
从国内环境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我国经济发展态势继续长期向好。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加速推进,浙江海洋经济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这为宁波开拓国内市场、调整经济结构、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同时,我国区域发展格局正在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竞相发展、你追我赶的态势进一步凸显,区域竞争更为激烈,资源环境约束更趋强化,生态文明建设任务更为艰巨,社会矛盾不断增多,这对宁波现有的产业结构和增长模式提出了严峻挑战。
从宁波实际看,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宁波全市经济实力比较雄厚,产业基础比较扎实,港口资源、对外开放和民营经济等具有比较优势,加快发展的现实基础和物质条件良好。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宁波市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主要是:经济发展的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科技创新能力不强,城乡区域统筹任务繁重,社会发展相对滞后,改革攻坚更为艰巨。
总体上,“十二五”时期宁波市经济发展处于较快增长期,结构调整进入加速推进期,城市建设进入加速发展期,社会建设进入强力推进期,生态文明进入全面提升期,体制改革进入攻坚克难期。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推进科学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增强转型发展的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科学判断和准确把握发展趋势,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加快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全力以赴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把经济社会发展转入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轨道上来。
(三)指导思想
“十二五”时期宁波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省委“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继续推进“六大联动、六大提升”,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深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放为动力,以富民强市、文明和谐为根本目的,加快打造国际强港,加快构筑现代都市,加快推进产业升级,加快创建智慧城市,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加快提升生活品质,全面建成惠及宁波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为建设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在“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中,必须牢牢把握以下几点:
——必须坚持转型发展。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切实改变低端加工为主、二产带动为主、资源要素投入为主、出口和投资驱动为主的传统发展模式,把经济社会转入到一二三产协调带动、内外需协调拉动、科技引领和创新驱动、生产生活生态统筹协调的科学发展轨道上来。
——必须坚持内外需并举。全面贯彻中央扩大内需的战略方针,在充分发挥宁波市对外开放的优势,牢牢抓住国际市场的同时,把更多注意力放到国内市场的开拓上来,努力扩大消费需求,推进投资平稳增长,建立健全扩大内需的长效机制,保持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
——必须坚持推进新型城市化。以新型城市化为主导,加快建设现代都市,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和形态,提升城市服务功能和管理水平。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要素合理配置,促进公共服务城乡对接,实现新型城市化与新型工业化融合发展,推进新型城市化与城乡一体化统筹发展。
——必须坚持创新发展。以建设创新型城市为目标,更加注重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加快集聚各类创新要素,建立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全面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向科技引领、创新驱动转变。
——必须坚持特色发展。更加注重因地制宜、错位发展,充分发挥港口资源、对外开放和民营经济等特色优势,抓住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的契机,大力发展海洋经济,择优发展临港工业,推动传统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变,再创民营经济发展新优势,大力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
——必须坚持和谐发展。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加快发展社会事业,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努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更加注重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努力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不断提升城乡居民生活品质。
(四)发展目标
“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科学发展走在全省全国前列,惠及宁波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全面建成,建设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更加牢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城乡居民收入、城市化水平、服务业增加值比重、研发和教育经费投入增幅高于“十一五”实绩,综合实力、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宁波全市生产总值达到10000亿元,年均增长10%左右,累计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8000亿元。五年新增城镇就业60万人,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
——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消费需求持续增长,居民消费率年均提高0.6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300亿元。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联动发展,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45%,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稳步提高,现代产业体系初步建成。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5%。
——城乡区域统筹协调发展。新型城市化取得新突破,现代都市框架基本确立,中心城区的功能和形象进一步提升,城市化率达到70%。新农村建设成效显著,成为全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区域统筹取得重大进展,主体功能区战略有效实施,基本形成定位清晰、导向明确、区域协同的市域发展新格局。
——港口发展能级明显提高。港口综合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基本建成,亚太地区重要国际门户和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主要组成部分的地位更加巩固。港口货物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分别达到5.5亿吨和2000万标箱。海洋经济快速发展,成为浙江省国家级海洋经济核心示范区。
——人民生活品质全面提升。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0.5%,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到2.1比1。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城乡三项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显著提高。社会建设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更加完备,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文化大市建设深入推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趋完善,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文化产业蓬勃发展,文化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超过5%。文化改革发展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一步提高,文明城市创建纵深推进,国际港口城市的人文素养不断提高。
——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生态市建设深入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成效明显。节能减排取得新进展,低碳经济加快发展,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二氧化碳和主要污染物减排实现阶段性目标,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林木蓄积量达到1245万立方米,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高。
——改革开放水平快速提升。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科学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形成。开放型经济水平进一步提升,贸易结构和外资结构进一步优化,“走出去”步伐加快,区域合作取得新进展,自营进出口总额达到1500亿美元,基本形成内外对接、互利共赢、高效安全的开放型经济体系。
二、加快打造国际强港,建设海洋经济强市
以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纳入国家战略为契机,推进港口综合开发,强化综合服务功能,提升海洋经济发展水平,加快“世界大港”向“国际强港”、“交通运输港”向“贸易物流港”、“海洋经济大市”向“海洋经济强市”战略性转变,努力建设浙江省国家级海洋经济核心示范区。
(一)提升港口开发管理水平
优化港口资源开发。坚持“深水深用、浅水浅用”原则,重点推进宁波梅山、大榭、穿山三个港区专业码头建设,建成梅山港区3#到5#集装箱码头、宁波大榭港区小田湾油品码头等,新建宁波梅山港区6#到11#集装箱码头、镇海港区19#到20#液体化工码头、宁波镇海港区通用散货码头等。规划开发宁波象山港、三门湾等岸线。力争新增5000万吨的港口货物吞吐能力和600万标箱的集装箱吞吐能力。加快整合现有业主的岸线码头,推进其向公共码头转化,优化港口结构与布局。疏浚石浦下湾门航道,拓展港口锚地。推进集装箱陆域堆场建设。
加快发展海铁联运。加快宁波海铁联运集装箱中心站和港口支线建设,完善提升镇海大宗货物海铁联运物流枢纽港功能。开通到江西、安徽、四川等的集装箱班列,培育海铁联运市场。完善海铁联运市场发展的政策扶持体系,强化货运代理、船运代理企业等市场主体培育,拓展港口辐射范围,到2015年,形成30万标箱的作业能力。
优化“无水港”布局。编制实施宁波港口“无水港”发展规划,鼓励民间资本和宁波港集团等到中西部地区开发建设“无水港”。强化与“无水港”所在地的战略合作,联合研究出台扶持政策。鼓励宁波市的货运代理、集装箱运输、多式联运经营、综合物流服务等不同类型的企业到“无水港”开展业务,强化揽货体系建设,提升港口揽货能力,拓展港口经济腹地。
提升港口竞争软实力。继续深化口岸大通关建设,推进海关、海事、检验检疫、边检等联合作业,探索实施“属地报关、口岸放行”通关模式。积极争取国家海洋经济高等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改革试点城市,建设国家级港口物流人才培养基地,提升港口科教研发创新能力。积极推进中国(宁波)港口博物馆建设,举办港口文化节、APEC港口网络联盟会议和发展中国家港口管理研修班等活动,提升港口国际知名度。
(二)深化港航战略合作
推进宁波—舟山港一体化。坚持“优势互补、共同开发、互利共赢、促进融合”的方针,最大限度地发挥港口“四个统一”的集成效应和品牌效应,进一步完善宁波—舟山港联合发展机制,强化港口岸线开发、管理运营、资本技术等合作,推动实施口岸管理一体化。按照“市场主导、风险分担、互利共赢”的原则,以资产运营为纽带,建立与嘉兴、温州、台州等港口的联盟合作关系,形成功能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的浙江港口联盟。深入开展APEC港口合作,提高港口资源利用效率,提升港口在全球航运体系中的资源配置能力。
参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宁波深水良港和多式联运优势,按照“散集并举、以集为主”方针,大力发展集装箱运输和大宗散货中转储运。建立健全与上海港在航运、金融的合作发展机制,优化两地港口建设、航运服务等的布局,推进金融、航运等资源跨区域高效流动。强化两港资本、技术和业务等战略合作,共同开拓国内外腹地资源,共同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
加强政策和体制创新。加快推进梅山保税港区综合改革,创新口岸管理等体制,逐步推进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功能叠加,推动其从单一功能向多功能、综合型园区发展。积极推进以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为重点的国际航运综合试验区建设,争取享受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优惠政策,探索向自由贸易园区转型发展的新路子。积极争取国家在宁波开展海铁联运体制创新综合改革试点,完善港口铁路网络体系、场站体系,建立海铁联运协调机制,推行海铁联运跨省区和不同关区、检区间的区域大通关模式,提高宁波港口服务中西部发展的能力与水平。
(三)大力培育“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
构建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按照构建我国区域性资源交易配置中心的战略要求,加大资源整合力度,以液体化工、铁矿石、煤炭、钢材、木材、塑料、粮油、镍、铜等为重点,积极打造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力争形成若干个在长三角、全国甚至全球有影响力的交易平台,到2015年实现市场交易额4000亿元以上。在宁波北仑、镇海、大榭等统筹规划建设一批大宗散货储运基地和交割仓,完善配套设施,提高储运能力。培育引进一批中转、运输、配送等物流企业。
大力发展港航服务业。以保税港区、国际航运服务中心和物流园区等为依托,出台政策、完善配套、提升功能,大力发展智慧物流,鼓励发展国际中转、国际采购、进口分拨、出口配送等新型物流业态,支持拓展保税仓储、加工组装及配套增值服务,推进港口物流向价值链高端转变。鼓励航运金融创新,大力发展航运保险、船舶融资、资金结算等航运金融服务,培育和发展离岸金融市场。探索建立宁波船舶交易市场,大力发展船舶交易、船舶租赁等业务。鼓励船务服务、港航培训等行业发展,完善港航服务体系。
加强金融和信息支撑。加快推进宁波航运金融集聚区建设,积极引进国内外商业银行,大力发展航运金融服务。扩大投融资业务和渠道,研究设立与航运相关的政府性创投引导基金或公司。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港口航运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立财务公司、金融控股公司等。完善电子口岸、智慧物流等平台,扩大物流公共信息互联互通范围。推进航运物流企业信息示范工程建设。
(四)发展现代海洋产业
加快发展海洋制造业。充分发挥港口资源优势,择优发展石化、钢铁、造船、汽车、装备制造等临港大工业。优化空间布局、提高科技含量、推动循环发展,努力成为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临港产业基地。坚持引进与培育并重,重点发展石化成套设备、核电设备、风电设备、海洋环保设备等海洋装备制造业。积极推进海洋清洁能源建设,加快宁波LNG储运交易基地建设,加大东海油气田资源开发利用,开展象山金七门核电项目前期研究,发展海岛和近海风能、潮汐能、生物质能等海洋可再生能源。加强海洋生物技术研发与应用,规划建设宁波海洋生物工程院、宁波海洋生物科技园,重点发展海洋药物、海洋生物保健品和海洋生物功能材料产业。推进海水淡化和海水综合利用等工程,加快形成海水利用技术、装备的产业化体系。
大力发展海洋服务业。围绕建设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和区域性资源配置中心的目标,加快发展“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充分利用“港、桥、渔、滩、景”等资源优势,推动象山港-石浦-三门湾海洋旅游板块发展,重点发展滨海度假、海洋观光、游艇(游船、邮轮)、海上运动等,建成我国海洋文化和休闲旅游目的地。以中国(象山)水产城、镇海液体化工交易市场等专业市场为依托,提升海水产品、海洋石油及制品等商贸服务水平,建设成为全国性海洋产品和生产资料贸易中心。大力发展涉海企业投资、涉海法律与公证、涉海知识产权等海洋服务业。积极申报国家海洋博览会和世界海洋博览会。
提升发展现代海洋渔业。加强渔船管理,控制捕捞强度,优化捕捞结构。突破发展远洋捕捞业,加强远洋渔船更新改造和远洋渔场开拓,增强获取国际渔业资源能力。改造提升传统海洋养殖产业,优先发展高效生态海水养殖,建设一批生态友好型水产养殖园区。深化海产品精深加工,加快建设石浦等水产品加工区,大幅提高水产品精深加工比例。加强水产品市场升级与信息化平台建设,探索发展主要渔货远期合同交易,建成多渠道便捷化水产品物流配送体系。
(五)推进海岛分类开发
编制海岛资源综合开发规划,明确海岛分类及发展定位。完善海岛交通、水、电等基础设施,开展海岛综合保护与利用试验区建设。推进宁波南田岛、高塘岛、檀头山岛、象山港中底部诸岛、渔山列岛与韭山列岛等海岛资源科学开发,形成综合利用岛、港口物流岛、临港工业岛、海洋旅游岛、海洋科技岛、现代渔业岛、清洁能源岛、海洋生态岛等主体功能岛,提升海岛开发水平。研究出台《海岛保护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制定系列技术标准,加强海岛资源的有效保护。
(六)优化海洋经济空间布局
坚持以陆引海、以海促陆、陆海联动,统筹海洋资源的自然属性和经济社会属性,构建“一核、三带、六区、多点”的空间布局结构。
提升“一核”。即以宁波—舟山港及其依托的城市为核心区,在持续增强国际集装箱运输能力的同时,大力发展“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规划建设大宗商品交易平台,优化完善集疏运网络,加强金融和信息系统支撑,巩固和提升宁波市作为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和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主要组成部分的地位。
形成“三带”。即杭州湾、象山港和三门湾及其附近区域,是宁波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市化融合发展的重点区域。在科学开发、注重环保的基础上,统筹规划建设沿海城市、卫星城市、中心镇、开发区,强化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科学开发深水岸线资源,加强海洋环境保护。
打造“六区”。即在推进现有开发区开发建设基础上,重点规划建设杭州湾区域、镇海北仑区域、梅山春晓区域、象山港区域、大目涂区域和三门湾(宁海)区域,完善基础设施体系,发展现代海洋产业,提升发展质量效益,力争成为宁波海洋经济发展的战略支撑区域。
发展“多点”。即在整合提升现有各类园区和产业新基地的基础上,大力推进海岛综合开发、海洋临港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推进海洋风景名胜区的开发建设,切实增强沿海县(市)区海洋经济综合实力和区域竞争力。三、加快构筑现代都市,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坚持以新型城市化为主导,加快构筑现代都市,建立健全以城带乡、区域统筹的长效机制,努力形成城乡区域优势互补、主体功能定位清晰、资源要素配置均衡、国土空间高效利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城乡区域发展新格局。
(一)统筹区域协调发展
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区域发展战略,合理引导生产力布局和要素流动,实现空间集约和协调发展。
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以国家和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为指导,编制实施宁波市具体功能区规划,根据不同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明确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完善开发政策,规范开发秩序,不断优化人口和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促进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推进宁波中心城区和余慈地区优化开发,把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放在首位,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推动产业结构向高端、高效、高附加值转变,率先实现转型升级。加快宁波奉化、宁海和象山等市域南部地区重点开发,促进工业化、城市化融合互动,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大力培育新兴产业,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升生态宜居水平,促进经济集聚和人口集聚同步。
实施区域发展战略。深入实施“东扩、北联、南统筹、中提升”区域发展战略,形成区域协调发展的新格局。加快实施“东扩”战略,按照“国际标准、世纪精品”的要求,大力推动东部新城开发建设,基本建成中央商务区,全面建成国际航运服务中心、国际贸易展览中心、国际金融服务中心等。全面实施“中提升”战略,加快重大功能区块和城市综合体建设,推进基础设施联网互通,增强创新辐射功能,提升城市发展品位和市民生活品质。大力实施“北联”战略,加强余姚、慈溪联动发展,推进规划共绘、设施共建、产业共兴、环境共保、品质共享,加快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使之成为宁波现代都市的重要支撑。深入实施“南统筹”战略,加快宁波奉化、宁海和象山开发建设,有效承接中心城市功能辐射,拓展发展空间,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推进象山港区域保护和利用,建设成为生态经济型港湾。积极实施四明山区域发展规划,发展成为宁波市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和休闲旅游目的地。
建立区域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根据主体功能的定位导向,建立健全分类指导的体制机制、法规政策和绩效评价体系,完善差别化的财政、投资、产业、土地等区域政策,引导各地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推进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区域协调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相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生态功能区的利益补偿。建立区域山海协作、南北合作的发展机制,做好扶贫开发和结对帮扶工作。
(二)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和形态
坚持新型城市化与新型工业化融合发展,着力构筑以中心城六区为核心、以余慈地区和宁波杭州湾新区组团为北翼、以宁波奉化宁海象山组团为南翼、以卫星城和中心镇为节点的网络型都市区新格局。
提升中心城区功能。优化中心城区空间布局,促进资源要素合理配置,理顺城市开发建设体制,提升中心城区整体发展水平。加快三江片、镇海片、北仑片的功能融合,形成中心城组团发展格局。三江片要统筹规划建设,推进“三江六岸”品位提升工程,加快甬江两岸新老外滩建设和北高教园区、高新区互动发展,促进宁波奉化江两岸长丰区块、鄞奉路区块沿江延伸,启动姚江两岸开发。加快推进东部新城、南部新城、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等重点区块建设,推进基础设施向城西延伸,强化创新和服务功能,提升城市文化和生活品位。宁波海曙区要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商贸商务、文化教育、都市旅游等,建设成为宁波中心商贸商务区、宁波历史文化名城核心区。宁波江东区要加快发展商贸物流、金融会展、科研创意、行政管理等,建设成为承载城市核心功能的现代化新中心城区。宁波江北区要发挥空间资源优势,高水平开发甬江区块、姚江区块和慈城卫星城,建设成为宜居宜业的宁波中心城区北部新城区。宁波宁波宁波宁波宁波鄞州区要加强与海曙区、江东区融合对接,加快经济结构、城乡建设、社会管理、生活品质的优化升级,建设成为宁波都市区现代化品质城区。北仑区要大力发展港航服务业,做强做优临港先进制造业,开发建设北仑滨海新城,建设成为长三角对外开放门户区、先进制造业基地和宁波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区。镇海区要提升发展优势临港工业,做大做强特色商品交易平台,加快镇海新城、甬江北岸区块开发,建设成为宁波临港产业基地、浙东港口物流中心和现代化生态型港口强区。
建设都市区南北两翼。都市区北翼要加快推进余慈地区统筹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本形成余姚城区、慈溪城区、宁波杭州湾新区、姚周新城组团式发展的新格局。余姚要积极推进新型城市化、新型工业化、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建设成为浙江省区域性中心城市、长三角南翼先进特色制造业基地、生态旅游休闲胜地和现代和谐宜居城市。慈溪要发挥大桥门户优势,推动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市化深度融合,建设成为全国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长三角先进特色制造业基地和富裕文明、绿色生态、更具活力的现代化中等城市。宁波杭州湾新区要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重点发展优势制造业,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省级产业集聚区建设,促进产业与城市融合发展,建设成为我国统筹协调发展的先行区、长三角亚太国际门户的重要节点区、浙江省现代产业基地和宁波都市区北部综合性新城区。都市区南翼要发挥山海资源优势,加快区域联动发展,提升生态经济和海洋经济发展水平,建设成为工业化和城市化融合发展的重要拓展区、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承载区。宁波奉化要全面对接宁波中心城区,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大力发展旅游度假、特色农业、休闲人居等产业,建设成为宁波现代都市产业拓展区、宁波南郊现代化生态城市和海内外著名旅游城市。宁波宁海要积极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大森林大景区”建设,建设成为长三角区域生态旅游名城和宜居宜业的现代化滨海城市。象山要发挥桥海资源优势,全面实施“桥海兴县”战略,建设成为浙江省海洋经济示范区、宁波都市滨海特色新区和现代化滨海休闲城市。
培育卫星城市和中心镇。在首批七个卫星城市建设的基础上,择优选取一批发展基础好、区位条件优、辐射能力强的中心镇和重点镇,创新管理体制,加快城镇建设,推进产业发展,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实现由“镇”向“城”的战略性转变,建成一批现代化小城市。按照“人口集中、产业集聚、要素集约、功能集成”要求,以镇区人口规模3万-5万为目标,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合理城镇空间布局,做优做强特色产业,建成一批产业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良、功能设施完善的中心镇。
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坚持“建管并举、重在管理”的方针,树立以市民需求为导向的城市管理理念,全面提高城市管理的现代化水平。创新城市管理方式,提高“数字城管”水平,全面推进“人性化、精细化、智能化、网格化”城市管理。强化老城区精细化治理,加强旧城整治,推进背街小巷治理,完成“城中村”改造,深化城郊结合部综合治理,切实改善人居环境。大力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推进城市公交专用道建设,积极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发展智慧交通,加强交通管理,有效缓解交通“出行难”。建立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常规公交为基础、出租车为辅助的公共交通体系,常规公交出行比例提高到30%。充分挖掘现有停车场所的潜力,加快公共停车场建设,有效缓解城市“停车难”。加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规范城市立面管理,完善垃圾收集系统,提升城市卫生保洁水平。加强城市防灾减灾和应急服务救援联动体系建设,提高城市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三)建设“幸福美丽”新农村
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和创业创收能力。鼓励农民优化种养结构,发展现代农业,提高生产经营水平和经济效益。因地制宜地发展特色高效农业、休闲农业和农村服务业,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鼓励农民开展财产性、经营性的创业就业,发展多种形式的合作经营和股份经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鼓励兴办或参与农村社区经营性服务业,促进农村劳动力稳定就业、就近就业。完善强农惠农补贴政策,加大对农业的转移支付力度。
建设农村新社区。推进农村住房制度改革和农房集中改建,加快建设农村新社区。编制实施村庄规划,优化农村集中居住区布局,积极推进中心村建设,加快连线成片村庄整治。全面深化农村社区服务,推进城市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加快建立以就业帮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健身养老等为重点的农村社区服务网络,推进农村社区功能提升和服务创新。
优化农村人居环境。围绕建设“幸福美丽新家园”,深入推进村庄整治建设,拓展整治建设内涵,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全面提升农村宜居乐居水平。巩固提升百村示范和千村整治工程,继续创建全面小康村,重点培育中心村,全面整治保留村,科学保护特色村,推进建设森林村庄。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农业面源污染等治理,推进村庄、庭院绿化和生态乡村建设,打造一批城郊都市型新村、田园宜居型靓村和生态文化型美村。
加快相对欠发达地区发展步伐。进一步加大对山区、海岛、革命老区等的扶持力度,健全扶持政策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明确山区、半山区开发与保护功能定位,充分发挥生态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生态农业、观光农业、绿色食品加工业和生态旅游业,提高生态经济发展水平。建立符合主体功能区要求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进一步加大对生态经济区、保护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继续实施万户下山移民工程,加强人口内聚外迁,实现异地脱贫。加大对低收入农户的帮扶力度,加强低保和救助制度建设。加大对相对欠发达地区的对口支援、定向援助等支持力度。
(四)加快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综合交通网络。按照国家级综合交通枢纽的定位,推进“一绕五射”铁路网建设,建成杭甬客运专线和宁波铁路枢纽工程(含货运北环线、南站改建、北站迁建等项目),规划建设沪甬(跨杭州湾)铁路、甬金铁路等。完善“一环六射”高速公路网,建成象山港大桥及接线、穿山疏港高速公路等,加快推进甬台温高速复线、杭州湾跨海大桥杭甬高速连接线和六横大桥宁波接线等项目建设。提升空港发展水平,坚持“客货并举、以货为主”,推进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加强内河航道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中心城区路网服务水平,建成运营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基本建成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加快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建设,积极推进轨道交通后续线路建设,谋划市域轨道交通,预留规划通道。加快机场快速路、南北环快速路等项目建设,逐步构筑以城市快速路和主干道相结合、纵横贯通、干支相连、集疏成网的中心城区综合交通网络。加快推进杭甬高速公路复线、高速公路余慈连接线建设,形成余慈组团高速公路环网,推进“三横三纵”快速路建设。积极推进轨道交通余慈线项目,启动余北快速路等建设,强化中心城区与北部组团间的交通联系。加快推进环象山港高速等项目建设,完善快速路网体系。加快综合运输枢纽场站建设,加强城际城乡交通与港口、城市公共交通的相互衔接,提高组合效能。
加强水资源利用。着力构建以供排水和防洪防涝等为重点的水资源综合利用体系。推进跨区域引供水重大工程建设,实施钦寸水库及引调水工程、曹娥江至宁波引水工程、郑徐水库和慈西水库等工程,开展青溪水库和富春江引水工程前期规划研究。有序开发海水淡化及再生水利用等非常规水源,推进实施农村联网供水和管网改造。推行分质供水,开展水网改造。加强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有效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继续推进农民饮用水、清水河道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工程。完善沿海防御防潮、高标准城市防洪排涝和主要江河堤防工程体系,基本建成宁波奉化江、姚江及重要支流组成的甬江防洪工程,完成万方以上屋顶山塘整治工作。
增强能源保障能力。改善能源供应结构,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加快打造能源储运基地,构建电网、气网、油网三大能源网络,形成安全、可靠、清洁、高效的能源保障体系。提高成品油、电煤、天然气等应急储备能力,确保能源安全运营。加快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和地热能等的开发利用,提升可再生能源技术和产业化发展水平。规划建设与省天然气主干网配套的天然气管网,促进中心城区和余慈组团管网日益完善,推进宁波奉化、宁海、象山供气管网建设。
四、加快推进产业升级,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坚持把推进产业升级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任务,促进产业化、信息化、城市化融合发展,推进产业集中、促进产业集聚、打造产业集群,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供应链,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显著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
(一)积极发展现代农业
优化农业空间布局。加快建设沿湾水产养殖产业带和沿山林特生态产业带两大特色产业带,重点推进余慈北部、宁象南部、姚奉两江沿岸和环象山港等农业区块建设,整合提升都市农业圈发展水平,基本形成产业集聚、功能融合、特色鲜明的区域化农业布局。基本建成20个现代农业综合区、60个主导产业示范区和120个特色农业精品园。积极推进农业与工业、服务业融合发展,促进农业生产标准化、经营规模化、要素集约化、设施专业化和生态循环化发展,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增强辐射带动能力。
增强粮食保障能力。全面建成8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高质量保障150万吨/年粮食生产能力。继续落实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等扶持政策,扩大补贴力度和范围,保护农民生产粮食的积极性。严格执行国家耕地保护政策,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深入实施地力提升工程,确保191万亩标准农田数量和质量。深入实施粮食高产示范工程,努力提高单产水平。加强粮食物流、储备和产销合作。
发展新型业态农业。加大农业开放合作力度,加快出口型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积极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建立市外生产和加工基地。提高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发展水平,建成1个示范县、3个示范园、20个示范项目和50个推广项目。加快发展农家乐、乡村旅游、景观农业等新型休闲农业。加快科技兴农步伐,大力发展科技设施型农业。以现代产业示范园为依托,大力推广喷滴灌等设施,推进农业精细化生产。积极创新农作制度,提高土地产出率。推进现代渔业发展,加快海洋牧场建设。健全规范土地流转市场,建立完善林地流转机制,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高农业科技和信息化服务水平,健全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加快转变农业经营方式,大力培育和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现代经营主体。完善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继续做好农产品展示展销,拓展对外流通市场渠道。加大农村金融扶持力度,完善农业金融和保险服务体系。深入实施好种子种苗工程,健全良种繁育体系。建立健全农业标准化体系和农产品市场监管体系。完善动植物防疫设施体系,加强农业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二)大力推进工业转型升级
择优发展临港工业。按照国家战略布局和长三角区域规划的要求,充分发挥港口资源优势,坚持“集群化、循环化、高端化”方向,重点发展市场前景好、环境影响小、产出效益高的临港先进制造业,努力打造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临港先进制造业基地。妥善处理好临港工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进一步优化生产力布局,推进临港工业集中发展,实现临港制造功能、生活居住功能、物流交通功能的合理分区和空间独立;实行更为严格的节能与环境准入标准,推进临港产业循环化发展;鼓励引进和使用国际一流的生产装备和生产线,重点发展附加值高、进口替代型的临港制造高端产品。
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依靠技术进步,强化自主创新,打造自主品牌,扩大市场份额,继续保持传统优势产业发展的领先地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有选择地推动一批传统支柱产业的改造升级,全力打造纺织服装、家用电器、电子电器、精密仪器、汽车零配件、模具文具等10大产业集群,加快推进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基地建设。依托产业园区和产业新基地,促进人才、技术等要素集聚,提高专业化分工协作水平,增强产业研发、标准、营销等服务功能,推进传统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变。
合理引导产业梯度转移。按照“有利、有序、可控、可持续”原则,搭建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合理引导产业梯度转移。编制实施宁波参与中西部地区开发规划,合理引导宁波企业“走出去”建立生产基地,就地招工、就地生产、就地销售。把产业梯度转移与产业结构升级、总部经济培育结合起来,鼓励发展离甬金融等高端服务业,着力提高产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提升创新发展能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水平,努力实现“宁波制造”向“宁波智造”转变。深入实施品牌、标准和专利战略,鼓励企业向研发设计和品牌营销拓展,引导企业由贴牌生产转向发展自主品牌,努力打造品牌强市。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积极引进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央企、外企,支持优势企业跨地区跨领域并购重组,推进企业组织结构转型。培育一批拥有核心技术、自主品牌和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组织实施中小企业成长计划,鼓励和引导民营经济做大做强,走高端化、品牌化和国际化发展之路。到2015年,力争培育5家销售收入超过500亿元、20家超过100亿元、200家超过10亿元的龙头骨干企业,以及2000家超亿元的“专、精、特、新”成长性中小企业。
(三)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加快发展服务业重点行业。适应港口转型和制造业升级的需要,加快发展国际贸易、现代物流、金融保险等为重点的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链向高端延伸,实现生产性服务业与港口和制造业发展良性互动。顺应城市化快速推进和居民消费升级新趋势,加快发展旅游休闲、社区服务、体育健身、家庭服务和老年服务等就业容量大、市场前景广的生活性服务业,促进群众生活便利化和品质化。顺应现代经济发展新要求,培育壮大文化创意、研发设计、现代会展等新兴服务业,大力发展总部经济、服务外包、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和品牌建设,培育形成一批主业突出、竞争力强的服务业大企业、大集团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小型巨人”服务企业。
突出服务业重点区域发展。中心城区和各县(市)城区要重点发展商贸商务、金融保险、现代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城市综合体、现代服务业基地、总部经济基地等建设,率先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卫星城市和中心镇要顺应城乡一体化趋势,重点发展特色优势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海港、空港等口岸及相邻区域,重点布局物流园区和专业市场。到2015年,建成20个左右现代服务业产业基地。规划建设一批跨区联动、资源共享的生产性公共服务平台。
完善鼓励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积极推进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完善落实服务业发展优惠政策,清理妨碍服务业发展的政策规定,进一步完善土地使用、价格收费、财政扶持等政策措施,重点支持服务业薄弱领域、重点行业、基地项目和新型业态发展。加快理顺服务业发展管理体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政府与市场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提高其服务水平。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引进竞争机制,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继续推进公共服务领域市场化改革。完善服务业统计体系,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
(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推进重点领域突破发展。按照“市场主导、创新驱动、重点突破、引领发展”原则,以高技术和高附加值为导向,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实施重大产业项目,大力发展新装备、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电子信息等四大主导型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培育海洋高技术、节能环保、生命健康和创意设计等四大先导型战略性新兴产业。建成一批国家级产业基地,形成若干个千亿元产值规模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力争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6000亿元左右,占生产总值比重达15%。
实施产业创新发展工程。加快建设国家高新区,集聚知名科研机构和高层次人才,使之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引领区。支持企业建设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研究中心、专家工作站等科研机构。建成一批国家级工程实验室和技术研究中心。实施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和重大产业项目,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加快建设公共技术服务机构和交易平台,促成科技成果集成转化。
加强新兴产业政策支持。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规划和发展目录,破解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瓶颈制约。进一步强化政策扶持,引导人才、技术、资金、税收等资源要素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整合扩大产业专项发展资金,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实施重大项目。积极建立多元投融资体制,鼓励企业上市融资,进一步扩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制定自主创新产品采购政策,加大政府产品采购力度。
(五)着力构建产业集聚区
优化产业集聚区布局。高水平建设宁波杭州湾、梅山两个省级产业集聚区,加快规划建设慈溪工业园区、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宁海三门湾工业园区,研究推进宁波奉化滨海区块、象山滨海区块等新产业集聚平台建设,打造成为转型发展的产业新基地和城市新空间。推进各类重点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整合提升,着力形成“三区互动、三沿布局、三产融合”的产业空间新格局。
加强政策要素保障。建立健全产业集聚区建设的协调机制和管理体制。推动优质科技资源向产业集聚区集聚,推进公共创新平台建设,建成以应用为导向的区域创新体系。加快推进用地、用海、用岛和环境容量指标向产业集聚区倾斜。研究出台推进海洋经济和产业集聚区发展的实施意见,设立海洋经济专项资金。加强财税和金融等支持,建立健全多渠道融资机制。推进区域交通、能源、环境等配套建设,增强产业集聚区承载能力。
五、加快创建智慧城市,提升信息化水平
把握物联网等新一轮信息技术发展的新机遇,以全国电子商务试点城市建设为契机,以智慧应用为导向,以智慧产业发展为重点,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城市化的融合,力争到2015年,智慧应用体系、智慧产业基地、智慧基础设施等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智慧城市模式创新和标准化建设走在前列,宁波信息化水平继续保持全国领先。
(一)推进十大智慧应用体系建设
构建四大智慧产业应用体系。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加快构建智慧制造、智慧物流、智慧贸易和智慧能源四大产业应用体系。推动机械装备、精细化工、生物医药、纺织服装等重点行业的制造过程逐步向信息化制造高级阶段发展,开发家电、电机、仪器仪表等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的新产品,提高制造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强化信息技术在现代物流、现代商贸、服务外包和电子商务等服务行业的应用,创新企业的经营管理和业务模式,加快向智慧服务业转型。依托各级现代农业园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大力推广应用信息化管理、农业专家咨询服务等系统,提高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的现代化水平。加快发电、输电、配电、供电等的智慧应用,推行各类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统一入网管理和分布式管理,提高能源的使用效率。
构建五大智慧公共应用体系。强化信息技术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积极推进智慧公共服务、智慧健康保障、智慧交通、智慧安居服务、智慧文化服务五大应用系统建设。完善面向城乡居民和企业的智慧公共服务系统,不断提高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建立覆盖城乡各类卫生医疗架构的信息化网络体系,推进医疗急救系统、远程挂号系统、电子健康档案等智慧医疗系统建设,提高医疗保障健康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智能出行服务系统、交通应急指挥系统、港口信息管理系统等智慧交通应用系统建设,提高城市交通的科学管理和组织水平。加快智慧家居、智慧楼宇、智慧社区建设,为市民提供便利、舒适、放心的家庭服务、养老服务和社区服务。加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等信息化建设,促进数字电视、电子娱乐、数字图书馆和数字档案馆等发展。全面推进住房、教育、就业、文化、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智慧应用系统建设,大力推进行政审批、企业信用、食品药品监管、农村服务等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提升综合信息服务水平。
构建智慧社会管理应用体系。按照全方位、实时化的要求,加快推进社会治安监控体系、预警应急体系、安全生产重点领域防控体系等指挥安保系统建设,完善公共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警务地理信息平台建设,提升公共安全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推进数字城建、数字城管平台建设,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的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加强工商、税务等重点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和整合。加快推进综合电子监察系统和纪检监察业务网络系统建设,为打造高效、廉洁、法治型的服务政府提供支撑。全面实施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工作。
(二)推进六大智慧产业基地建设
建设网络数据基地。进一步提升政府数据中心、互联网交换中心和数据容灾中心的建设水平,加快培育和建设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智慧城市感知计算服务平台,引进移动通信数据中心、金融数据处理中心、重点产业和资源数据中心、市民健康数据中心等一批面向重点行业应用的数据中心项目,大力推动国家电信、广电运营商与本地企业合作建立云计算中心,建立健全海量数据收集、保存、管理机制,形成分类挖掘利用能力和云计算处理能力,不断拓宽服务领域。
建设软件研发推广产业基地。加快发展软件服务业,规划建设宁波国家高新区软件研发与创新基地,鼓励基础条件较好的市级各类开发区、功能区和县(市)区建设应用软件设计开发产业基地、创新基地、推广和服务基地,重点在智慧城市十大智慧应用系统软件、行业应用软件、集成电路、嵌入式软件以及动漫新媒体等领域形成规模。充分发挥浙江大学宁波软件学院、宁波软件园、宁波开发区数字科技园、和丰创意广场等平台的作用,推动产学研合作。依托产业基地和平台,重点引进和培育一批具备较大规模和较强创新能力的软件企业,吸引世界IT百强及国内大型软件公司在园区落户。
建设智慧装备和产品研发制造基地。加快制造企业转型升级,重点提升发展一批智能家电、智能电表、数控设备等设计制造企业。推进现代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建设,培育发展新一代宽带移动通信装备、信息传感装备、智能交通装备、智能工业控制装备、智能环保装备、智能光电显示技术装备和智能电网装备新兴制造产业群。加大与国家科研机构和重点院校合作力度,共建智慧装备和产品研发设计基地,引进一批国内外有实力的大企业、科研机构,争取在网络应用装备设计和制造产业发展方面实现新突破。
建设智慧服务业示范推广基地。依托各级各类服务业产业基地,强化规划引导,注意各自特色和优势的培育,引进和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智慧服务企业,培育各具特色的智慧服务产业示范推广基地。以梅山保税港区和宁波保税区为龙头,大力推广射频识别、多维条码、卫星定位等信息技术,推进智慧物流产业基地建设。以宁波国际贸易展览中心、大宗商品交易平台为依托,大力发展集产品展示、信息发布、交易结算于一体的综合电子商务企业和国家级行业电子商务网站,建设集贸易、物流、金融和口岸服务为一体的专业国际贸易服务平台。
建设智慧农业示范推广基地。加快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农业,重点依托现代农业综合开发区以及各县(市)区的特色农业产业基地、都市农业园区和节水农业基地,大力推广应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农业专家咨询服务系统和农业电子商务,逐渐实现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藏、运输和市场营销的科学化和智能化。通过提升、培育和引进等多种途径,集聚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带动现代农业的整体发展。
建设智慧企业总部基地。注重特色,加强规划,抓好智慧总部基地建设。选择信息化基础较好的总部企业,建立跨区域的现代研发、先进制造和营销体系。鼓励装备制造、纺织服装、文具模具等传统型总部企业,加快智慧技术在研发、制造、管理和营销等环节的应用。加强对外合作,着力引进一批智慧型的企业总部。
(三)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构建新一代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加快物联网试点推广,着力推进光纤到户和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等建设,努力构建“随时随地随需”、统一高效的泛在网络。推进城镇地区光纤到楼入户,推进宽带向政府、公共服务机构和社区中心覆盖。以两岸产业合作无线城市试点建设为契机,推进无线城市建设。统筹规划物联网和云计算服务平台建设。
加快推进“三网融合”。优化整合数字电视网络,实现整体转换和网络升级,积极推进互联网、电信网、广电网“三网”融合,加大内容资源开发和业务创新,大力发展手机电视、互联网视频等融合业务。力争到2015年,实现互联网城域出口带宽达到1000G以上,互联网宽带接入率达到95%以上,无线宽带网络覆盖率达到98%以上,宁波全市有线电视双向数字化率达到100%。推进宁波杭州湾新区“三网”融合试点建设,积极探索建立适应三网融合的运营模式、市场体系和政策体系,逐步在宁波全市推广。
加强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立法和执法工作,强化互联网安全管理。全面落实“三网融合”新技术的专项安全管理措施,建立信息安全建设与管理同步实施的工作机制。全面实行重要单位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完善数字认证、信息安全等级测评等工作机制。规范重要数据库和信息系统的开发、运营和管理等信息安全工作。建立重要数据容灾中心,掌握信息安全主动权。
(四)推进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享
大力推进基础平台和数据库建设。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加快政府信息资源交换与共享平台、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推进法人、人口、自然资源与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基础数据库建设。加快推进教育科研、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医疗卫生等专业数据库建设,为政府公共管理、企业经营管理等提供支撑服务。
建立健全信息资源开发和共享交换机制。加快政府信息资源目录和交换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多层次、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的信息资源开发和共享机制,推进信息由单一系统共享向多系统共享转变。建立健全政府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管理机制,建设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中心(平台)和相关制度。
加快培育信息资源市场。研究建立信息资源的产权制度,推动政府部门以非政务性服务外包、政府采购等方式从市场获取高质量、低成本的信息服务,引导企业、公众和其他组织开展公益性或商业性信息服务。推进智慧城市知识普及化,加快信息亭、市民卡等工程建设,完善公共场所上网环境,为公众提供便利的信息获取渠道,不断提升居民信息应用能力。
(五)推进智慧支撑体系建设
加大智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以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宁波大学等为依托,推动专业和学科调整,建设智慧城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软件开发人才教育培训基地,着力培养智慧城市建设人才。以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和行业龙头企业、重点骨干企业为依托,建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加强与国内外科研院所合作,引进高层次智慧城市人才,打造智慧城市人才高地。
推进智慧城市标准法规建设。加强信息化技术标准、法规规范、制度规则的创新和应用示范工作,形成由技术通用标准、网络活动信用制度、监管制度和法规制度等组成的支撑保障体系。加强智慧城市地方性立法工作,引进培育一批相关领域的标准化研究机构。
六、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深入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一)深入推进节能减排
加大节能降耗力度。按照国家节能技术标准,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的节能技术改造力度,全面推广节能降耗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盲目扩张,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步伐。加强重点用能企业动态监测管理和对标考核,推进重点企业余热余压利用和工业区集中供热。突出抓好建筑、交通、商贸、公共机构等领域的节能工作。推动全社会节能,开展节能产品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
强化污染物排放控制。加强污染物排放整治,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加快推动各类园区、企业开展生态化改造。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环境污染整治力度,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全面淘汰中心城区燃煤锅炉。加快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等环境基础设施工程和电力、钢铁等行业的脱硫脱硝工程建设,降低主要污染物和特殊污染因子的排放量。谋划建设一批氮氧化物和氨氮减排工程。加大对污染物排放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
建立节能减排长效机制。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强制性标准,严格执行新建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提高能耗和环境准入门槛,坚决遏制“两高一资”项目建设。建立节能减排约束机制,全面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建立完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评价制度。加强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提高全民节能减排意识。
(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构筑循环型产业体系。全面开展国家、省、市三级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建设,在企业、园区和社会三个层面,农业、工业和服务业三大领域,构筑不同层次、不同类型、比较完善的循环型产业体系。到2015年,争取创建市级循环经济示范区20个、示范企业50家。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重点围绕石化、钢铁、能源等重大产业,大力发展深度加工业、高端制造业,积极构建循环型临港工业产业链、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链、农产品加工循环产业链等,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和梯级利用。
推进资源节约利用。以能源的资源清洁化、利用高效化、机制市场化为重点,提高能源管理水平,积极开发可再生能源。实施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提高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加强城市再生水开发利用。健全水资源配置体系,实行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控制,实施高耗水行业节水改造,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强化用地规划和年度计划管控,继续实行建设用地投资强度和容积率“双控”标准。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大土地整理力度。加强重点行业原材料消耗管理,鼓励使用高性能、低消耗的可替代材料和再生材料。大力倡导垃圾分类回收处理,实施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积极实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程,提高工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程度。建立健全全社会再生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体系,促进能源、水资源、土地、废弃物、海洋资源等的综合利用。
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深入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加快推进城市轨道交通体系和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加大新能源汽车在公交车、出租车、集卡车等领域的推广使用。完善公众消费绿色产品补贴政策,推广节水器具、节能灯具和节能电器等,逐步提高可循环使用产品、可再生产品的政府采购比例,鼓励民众使用绿色产品,营造良好的绿色消费环境。
(三)切实加强环境保护
加强大气环境保护和治理。全面推进清洁空气行动,开展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废气专项整治。实施全社会用煤总量控制,加快煤炭、重油等高污染燃料的替代步伐,推进集中供热和中心城区无燃煤区建设。加强对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管理,控制工业粉尘排放。加大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力度,加强重型车辆尾气排放的污染防治,提高机动车环境准入标准,加强城市扬尘防治,净化城区空气环境。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稳定在90%。
加强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加大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严格禁止与水资源保护无关的开发,限制山林开垦和旅游开发,治理水土流失,建立饮用水源地保护长效机制。推进“千里清水河道”工程,深入开展三江流域及其上游山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改善水生态环境。继续巩固姚江治理成效,深化以甬江流域为重点的市域内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控制和治理农村水环境污染。加快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城区截污纳管和城市生活污水治理,优化污水处理设施布局,完善污水处理配套管网设施,全面提升城乡污水处理水平。
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全面推行工业企业清洁生产,从源头减少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继续推进危险废弃物、医疗废弃物、电子废弃物、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等有害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提高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和社会源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效率。加强城乡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统筹城乡污染防治,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垃圾清运体系。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和秸秆综合利用,控制农村面源污染。
(四)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制订实施《宁波应对气候变化方案》,加强应对气候国际合作交流,建立健全二氧化碳排放量统计、评价和考核机制。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开展植树造林活动,推进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全面建设“森林宁波”。继续开展生态公益林建设,在江河源头、大型水库、森林公园、沿海单面坡及水土流失易发区等重要的生态区域或生态脆弱区域,全面建设生态公益林。
发展低碳产业。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提高服务业比重,促进工业、建筑、交通等产业低碳化发展,逐步形成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的低碳产业结构。扶持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逐步实现消减碳排放、增强碳吸收、缩减碳足迹。调整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明显提高天然气等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推进形成低碳的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强化企业生产工艺和流程低碳化改造。
建设低碳社会。加大应对气候变化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低碳意识,形成崇尚低碳生活的新风尚。开展低碳机关、企业、社区、学校、医院、饭店、家庭等创建活动,建设一批机关、社区、企业等低碳示范基地。开展低碳社区示范方案设计,积极推进低碳化社区试点,提升低碳社会建设水平。
(五)保护和修复生态系统
加大生态建设力度。按照主体功能区建设的要求,加强对四明山区域、杭州湾区域、象山港区域、东钱湖区域以及近岸海域的自然保护和生态修复。建设杭州湾、三门湾等生态湿地,提高生态环境自净能力。严格实施海洋功能区划,实施海域专项整治和海洋生态修复,保护好渔山列岛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韭山列岛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等海洋功能区。推进山海协作和移民下山,维护和改善山区自然生态系统。开展绿色矿山建设,控制矿山开采规模,实施矿产区重组改造,推进矿山自然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推进污染土壤修复工作。
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约束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提高资源要素的使用效率。建立健全反映资源环境成本的价格收费政策,实施阶梯水价、电价制度,进一步完善矿产、森林、水、海域等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强化排污费征收及监管,开展多种形式的排污权有偿出让及排污权交易试点。加大生态补偿力度,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饮用水源地保护等生态补偿标准,完善对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海洋自然保护区财政补助政策,建立健全生态环境转移支付制度。
推进生态文化建设。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广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的优秀典型。大力开展国家级生态市和国家级、省级生态县(市)区创建。制定完善符合市情的绿色创建办法,推动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企业、绿色机关、绿色家庭等系列创建活动。组织开展“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世界地球日”等活动,提高全社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七、加快提升生活品质,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加快推进以全面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普遍提高城乡居民生活品质。
(一)积极扩大社会就业
多渠道增加就业。完善和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推进宁波逐步从“最容易就业城市”向“充分就业城市”转变。多渠道拓展就业增长空间,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积极发展中小企业,大力开发社区服务、公共服务等公益性岗位,鼓励多样化就业。抓住产业结构升级的契机,培养一批适应新兴产业发展需要的劳动者和创业者,努力形成新的就业增长点,推动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协调发展。五年新增城镇就业60万人,每年开发(保持)公益性就业岗位6000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深化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综合运用财税、金融、产业等政策,进一步完善创业扶持政策体系,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等人群创业,积极推动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创业致富。推动建设一批创业创新平台,强化创业载体建设,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探索建立社会化、市场化创业服务模式。每年新办创业实体5万家。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大力开展和谐企业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劳动合同制度,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和《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进一步提高劳资双方法律意识,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减少劳资纠纷,保持就业稳定。加强欠薪维权长效机制建设,维护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引导企业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薪酬管理体系、员工激励体系和员工培训体系。
完善就业公共服务。完善覆盖城乡的人力资源市场网络,建立健全就业信息动态监测体系,提升公共就业服务社会化、制度化、专业化水平。强化职业培训,重点提升新增就业和转岗就业人员就业能力,促进劳动者整体素质的提高。加强就业援助,推动就业帮扶服务向就业全过程转变,通过社区就业援助、结对帮扶、职业中介等多重渠道,优先帮助有就业能力和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二)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健全工资要素分配制度。调整优化国民收入分配关系,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落实国家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最低工资和工资指导线制度,稳妥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探索建立最低工资标准与人均生产总值联动增长机制,建立健全劳动者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加强对垄断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控制。完善公务员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创造条件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健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制度。
完善再分配调节机制。按照国家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建立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社会保障投入,逐步提高居民转移性收入。健全法律法规,强化政府监管,加快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坚决打击取缔非法收入。进一步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遏制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到2015年宁波全市基尼系数为0.3左右。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健全城乡基层医疗服务体系。按照政府主导、统一标准、城乡一体原则,加强城乡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构筑以市级医院为龙头、县级医院为骨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网络。重点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建设,形成便捷、高效、均衡的城乡医疗资源配置格局,每千人病床位数达到5.4张。建立“大院带小院、县院带乡镇、乡镇带村级”的城乡医疗卫生统筹发展机制,构建市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分工协作体系,逐步实现社区首诊、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的诊疗机制。加强学科建设,深入开展基层卫生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基本建立“稳得住、下得去、干得好”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队伍,每千人医生数和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3.5人和3.2人。
加快建设体育强市。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市民身体素质。优化城乡体育空间布局,推进市奥体中心、县(市)区体育场项目建设,建成一批城市社区体育健身中心,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推动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提高竞技运动水平。引进重大体育赛事,提高赛事承办能力,多渠道引进具有国内外影响力、观赏力强的大赛,打造长三角南翼体育赛事中心。建立健全体育产业政策,推进体育及关联产业发展,打造特色体育休闲产业基地。
(五)全面做好人口工作
优化社会人口结构。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不断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确保实现人口总量目标。实施出生人口缺陷干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生殖健康保健等优生优育工程,提高出生人口质量。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和出生人口综合治理,努力实现人口性别比合理化。引导人口合理分布,向重点开发区域和优化开发区域集聚,促进人口均衡发展。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依法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逐步消除阻碍人口流动的制度和政策障碍。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顺应人口老龄化趋势,建立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居家养老“三位一体”的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和优待政策法规,加大对生活困难老人的救助力度,建立高龄老人补贴机制。推进基层养老院标准化建设,力争“十二五”末宁波全市每百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5张。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参与养老产业。积极推动老年文教体育事业发展,不断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保障妇女儿童权益。认真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规,编制实施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专项规划,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权益,依法平等行使民主参与权利。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保障女职工的特殊劳动权益。关注妇女儿童心理健康,深化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和母亲素养工程,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构建维权服务网络。
加强外来人口服务管理。坚持新老市民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促社会和谐,全面深化社会融合组织规范化建设。创新建立多层次的激励引导机制,深化实施外来务工人员积分落户政策。进一步完善外来务工人员服务、权益保障长效机制,强化子女教育、计划生育、公共卫生和文化生活服务,切实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完善各方联动的社会协同机制,营造尊重、关爱和善待外来务工人员的良好氛围。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体系建设,推进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的信息共享,强化基层组织机构和综合管理队伍建设。
(六)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
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全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加快构建源头治理、动态协调和应急管理相互联系、相互支持的社会管理机制,力争到2015年,率先形成与市场经济体制、当今时代发展、人民群众期待相适应的现代社会管理体系。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发展社区专业服务,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促进公益性社会组织规范化运作,加强社会中介组织培育和管理,充分发挥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加强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建设,继续推进综治网络向城乡社区和企业延伸。加强网络社会管理,规范网络传播秩序。推进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加强区域性、行业性专业调委会建设,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大调解”工作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建立和完善矛盾排查、信息预警、应急处置和责任追究机制,维护群众正当权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各类群体性事件。加大反邪教工作力度。
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深入推进“平安宁波”建设,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基层公共安全监管网络,构建动态型、联动型、高效型治安管理模式。加强校园安保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基层平安创建联动机制,启动实施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二期工程,到2015年基层系列平安创建覆盖面达到100%,创建合格率达到90%以上。更加注重安全发展,编制安全发展专项规划,控制高危行业的项目投资,淘汰高危行业的落后产能,培育和发展安全服务产业。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深化政府、社会、企业多方参与的企业安全监管方式。加强以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为重点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国家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示范试点,增加药品监督和食品评价性检验批次,建成国家口岸药检所,健全网上监管系统,建立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强化检验检测、风险预警和监管机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处置能力。强化档案和电子文件安全监管,确保重要公共档案信息安全。加强国家安全工作,不断完善专群结合的国家安全工作体系。积极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切实做好国防动员和民兵预备役工作,广泛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努力蝉联“双拥”模范城。
提高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完善城市防灾减灾体系,强化事前预警、事中救援和事后恢复的灾害综合处理能力。完善落实城乡消防规划,深入实施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立健全公共消防安全体系,加强公共防灾和应急救援建设,重点提高高层建筑和公共场所的消防处置能力。构建气象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气象灾害预警和应急系统工程建设,完善水文基础设施布局,保护防洪排涝等基础设施,建立数字化防汛等指挥体系,提高对台风、洪涝、干旱、地震等自然灾害的监测和预警能力。提高对火灾、交通事故、地质灾害、化学污染等各类安全事故预警和应急能力。加强应急、救灾储备体系建设,规划建设各级政府应急平台,强化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普及全民防灾减灾知识,以供水、供电、供气和学校、医院、商场、娱乐场所安全为重点,提高综合防灾减灾意识。
(七)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发展社会民主政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认真贯彻民族、宗教、侨务等政策。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和制度建设,健全立法机制,完善立法计划,加快形成与国家法律法规相配套、比较完备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持续开展依法维权活动,高度重视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突出问题,加大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社会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提高全社会法制素养。大力扶持法律服务业的发展。
加强廉洁从政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廉洁从政长效机制,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廉洁从政制度体系。严格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建设廉洁高效政府。
八、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构建开放型经济体系
以对外开放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为统领,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并举,扩大开放领域、优化开放结构、提高开放质量,加快“开放立市”向“开放强市”转变,加快开放型经济向内外对接的开放型经济体系转变,努力形成“立足宁波、依托浙江、服务长三角、联合中西部、对接海内外”的对外开放新格局。
(一)转变贸易发展方式
构建新型贸易体系。以发展开放型总部经济为重点,加快推进宁波国际贸易示范区建设,积极构建内外对接的新型贸易体系,加快传统市场经营模式向现代经营模式转变。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强化投资决策中心、科技研发中心、金融信贷中心、财务结算中心、营销分拨中心等功能,提高企业拓展市场空间和资源配置能力,力争到2015年,培育形成100家本地总部型大企业,引进落户、合作建设各100家总部型大企业。推进国内营销网点建设,鼓励服装、家电、模具等组建区域性贸易物流集团。加快发展智慧贸易和智慧物流,建成一批智慧型进出口专业市场,把宁波建设成为内外对接的区域性资源交易配置中心。
优化进出口贸易结构。进一步稳定外需市场,稳步提升欧美等传统市场份额,积极开拓中东、拉美等新兴市场。巩固一般贸易优势,促进一般贸易率先转型升级。优化加工贸易发展模式,重点发展生态环保型、资源节约型、高技术产业的加工贸易,促进加工贸易出口向产业链高端、高附加值环节延伸。鼓励和引导加工贸易企业逐步由代理加工向设计制作和自创品牌发展。深入实施“科技兴贸”和“品牌强贸”战略,推动出口产品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加快确立“宁波智造”、“宁波渠道”、“宁波价格”。做大进口贸易,鼓励进口重要能源、原材料、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中高档消费品等,培育进口专业市场。
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充分发挥保税区、保税港区、保税物流园区、空港保税物流中心等的政策优势,重点发展特色服务贸易,争取成为全国服务贸易示范区。依托梅山保税港区,加快发展转口贸易,建设亚太地区重要的转口贸易中心。推进新兴服务贸易与传统劳动密集型服务贸易出口相结合,重点扩大工程承包、设计咨询、国际运输、教育培训、民族文化等服务贸易出口。培育服务外包市场,鼓励发展离岸服务外包,创建国家级服务外包强市。放宽对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的限制,鼓励跨国企业来宁波市开展服务外包业务。
优化培育贸易主体。构建具有国际国内市场资源配置功能的市场体系,完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专业服务市场体系。集聚能级高、活力强的贸易主体,吸引国内外大企业和地区总部,引入现代国际贸易企业和中介组织机构,提高商品和服务的技术含量。做大做强专业贸易企业,为中小企业开拓境内外市场提供服务。
(二)提高利用外资质量
优化利用外资结构。提高临港工业选资标准,引进石化、钢铁、汽车、造船等工艺水平高、产业关联性强、价值链高端的临港大工业项目。加快引进具有国际前沿水平的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医疗设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围绕提升城市服务功能,鼓励引进金融物流、研发设计、专业中介、服务外包、高端培训、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项目,大力引进城市综合体、现代农业等项目,重点吸引跨国公司来宁波设立研发设计总部、采购营销总部和品牌标准总部。五年累计实际利用外资130亿美元。
打造利用外资平台。充分发挥宁波杭州湾新区、梅山保税港区等重点区域和东部新城、南部新城、镇海新城等重点区块的招商引资主力军作用。整合现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提升国际贸易、保税仓储、采购配送等综合功能,完善保税物流服务体系,发挥其在对外开放中的先导作用。整合提升产业功能区,重点提升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新区等省级以上开发区功能,使之成为引进优质外资的重点平台。
创新利用外资方式。深入推进以民引外、以外引外、以侨引外、以贸引外,加强重大产业项目引资,发展中介和代理招商,推进市县联动、部门联动招商。坚持直接引资和间接引资并重,鼓励通过外资参股、外资并购、境外上市等方式扩大引资规模,引进产业基金、担保基金、创投基金、股权投资等境外各类投资基金。支持外资企业增资扩股和战略投资。重视智力资本引进。加强与在外甬商和海外宁波帮的沟通联络,鼓励和吸引其回乡投资创业,促进各类优质要素向宁波集聚。
(三)提升“走出去”水平
引导企业开展对外投资。支持企业“走出去”到国外设立营销网点、直销基地和交易中心,建设具有自主性国际营销网络的跨国现代物流大集团。支持纺织服装、家用电器、机械设备等优势企业建立境外生产基地、经贸合作园区或商品专业市场。鼓励支持企业在发达国家设立研发中心,并购国际品牌,拓展营销渠道,建立服务中心,主动获取市场信息和跟踪前沿技术。鼓励优势企业参与境外资源开发,多渠道建立矿产、森林等境外重要资源基地。支持企业到国内资源富集地区建立粮食、原材料、天然气等资源供应基地。
加快发展对外经济合作。积极发展对外承包工程,支持工程企业与成套设备制造企业建立战略联盟,优先推动一批PMC(管理总承包)、BOT(建设—营运—转让)、EPC(设计—采购—施工)项目,增强工程带动成套设备与装备出口的能力。引导国际工程承包企业提高电信、成套工程、交通基础设施等技术型、高附加值行业比例,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总承包资质和能力的实力型大企业。
优化“走出去”环境。编制“走出去”发展规划,完善扶持政策,制定企业对外投资指南,建立贸易壁垒安全预警、信息通报和应急处理机制。加大对重要资源开发、自主国际品牌创建等的扶持力度,完善企业境外投资保险制度。支持发展国际性中介服务机构,着力发展项目运作、商务咨询、资本经营、法律援助、信息咨询等服务,优化企业“走出去”环境。
(四)参与国内区域合作
推进省内及周边区域合作。深化与绍兴、舟山、台州、嘉兴等周边城市的合作,推进重点项目和重点区域的合作开发,提升浙东经济合作区的一体化水平,着力打造宁波都市经济圈。积极实施新一轮“山海协作”,突出重点、拓宽领域、提升层次。加强与周边沿海城市经济合作,促进宁波都市经济圈与浙北、浙中及海西经济区等区域的互动发展。
加强长三角区域合作。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深度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积极参与上海“两个中心”建设。坚持发挥优势、错位发展、互利共赢,主动承接上海辐射,培育发展相互融合的新兴产业,争取在上海“两个中心”建设中取得突破性发展。以港口合作提升现代航运能级,实现宁波港与上海港功能互补。加快与长江三角洲其他城市的一体化步伐。
参与中西部及东北地区开发建设。积极实施国家西部开发、中部崛起、东北振兴等战略,发挥“宁波周”平台功能,强化与成都、重庆、武汉、南昌等城市的战略合作,进一步拓展宁波的港口腹地和发展空间。加强与中西部及东北地区在煤炭、石油、天然气、有色金属等资源的合作开发。借助“西博会”、“渝洽会”、“中国-东盟博览会”等平台,推进宁波与中西部及东北地区在项目建设、市场拓展、科技人才、医疗、教育、就业等经济社会领域的合作对接。充分发挥宁波国际贸易口岸功能,加强与长江沿岸和国家铁路干线城市合作,促进其与专业生产基地的有效对接。
切实做好对口支援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省下达给宁波的对口支援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落实,促进对口支援地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高当地农民收入水平,不断提升群众生活质量和自我发展能力。
九、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
深入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建立健全科技、教育、人才三位一体的工作体系,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
(一)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以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为载体,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推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向产业集聚区集中、向重大科研机构集成。发展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建设一批面向产业集群的创新平台和载体、引导一批优质科技资源集聚发展、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推广转化一批科技成果,支持重大科技创新基地、重点创新平台和载体建设。坚持主动设计和联合攻关相结合,全面实施重大科技成果专项和科技成果转化工程,力争到2015年发明专利授权数突破2500件,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20%以上。
完善区域创新体系。以国家高新区等平台为重点,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区域创新体系。加快创新型企业试点示范,推进省市级和国家级创新型企业建设。引导优质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支持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建立研究开发机构,优先在行业龙头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布局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提升宁波大学、中科院材料所等高校院所的创新服务能力,加快建设宁波工业技术研究院、中国兵器集团北方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院、宁波高等技术研究院等重大创新平台,大力推进宁波市大学科技园、宁波研发园区、和丰创意广场等创新载体建设。力争到2015年,形成企业研发机构1000家、高新技术企业1000家,创新创业服务机构1000家、研发人员10万名。
推进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组织实施重大科技联合攻关和突破,研究开发一批支撑产业结构调整的共性关键技术。加强人口健康、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引导企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实现重大突破。大力发展研发设计与文化创意、信息网络技术、节能环保、检验检测、技术交易及技术咨询评估、知识产权、科技金融等七大领域的科技服务业,打造一批科技服务业示范项目、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整合利用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等中介服务机构,构筑技术交易机构、知识产权交易机构等科技成果供需转化大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优化创新服务环境。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完善科技投入增长机制,力争到2015年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2.5%。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强化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培育和发展科技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完善以国家高新区和产业新基地为基础的平台建设机制,加快建设一批公共科技基础平台和共性技术平台。完善创新政策体系,优化整合创新资源。深入实施《宁波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推动“宁波制造”向“宁波智造”转变。注重科技惠民,完善科学技术普及体系,提高公众的科学素养和创新意识。
(二)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
提高教育发展质量。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高标准高质量普及十五年基础教育。优化学前教育结构,大力推进规范办园。切实减轻义务教育学生负担,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发展需要。提升职业教育软实力。稳定高等教育规模,创新培养模式,提高办学质量,加强研究生教育。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加快发展特殊教育、老年人教育,深入推进城乡社区教育和现代化远程教育。
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统筹教育资源配置,优化教育结构,建立覆盖城乡的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充分衔接、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有机结合的教育体系,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健全学前教育服务体系,实现学前教育普惠化。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加强对农村和相对欠发达地区基础教育的扶持,逐步缩小教育城乡差距、区域差距和校际差距。加大对农村和相对欠发达地区职业学校建设的帮扶力度。扶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实施困难家庭孩子就学帮扶行动计划,逐步实现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完善服务型教育体系。构建以服务型为主的多元化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大服务型重点学科和专业建设。建立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专业设置制度,大力发展港口物流、航运航海、海洋生物等专业,扩大宁波市在海洋经济等领域的招生规模。大力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促进校企合作深度推进。率先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制度。积极推进“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加快发展高端培训市场,推进先进制造业和高端服务业的公共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建设。
深化教育改革创新。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逐步实行管办评分离,探索建立多方参与的社会化评价体系。全面实施国家、省级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开展公办学校联合办学、委托管理、组团发展等试验。探索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试点。加大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扶持力度。推进中小学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完善公办中小学管理制度。继续推进高等教育发展和改革,创建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
(三)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集聚创新型科技人才。推进实施以高端人才智力为重点的人才引进品牌工程,打造以中国人才科技周为载体的各类引才引智特色品牌平台,深入实施高层次海外人才和创新型高端人才引进计划。以重大项目引人才、重要岗位纳人才、重点产业聚人才为抓手,有效集聚国际化高端人才、高水平创新团队和高层次紧缺人才。加快推进人才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扎实推进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留学生创业园、创新创业基地等载体建设。力争到2015年,基本建成区域性国际化创新型人才高地。
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统筹实施各类人才培养计划,重点加大对高素质创新型人才、高级技工人才、现代物流人才、金融服务人才、国际商贸人才、文化创意人才、社会建设和管理人才、新农村建设人才等的培养力度。精心实施以企业人才为主体的“3511”人才培养工程,重点培养30万名企业技能人才、5万名企业技术和管理人才、1万名重点产业紧缺人才、1万名熟悉经济和管理的党政人才。选派各层次公务员、企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到国内外高等院校继续学习,以掌握先进管理经验和技术,提高人才队伍的创新能力。
优化人才使用环境。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健全人才政策保障体系,完善人才就业服务网络和人才公共信息发布渠道、人才收入分配、知识产权保护、社会保障等政策法规体系。切实维护人才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人才的积极性。深入实施企业人才优先开发战略,强力推进人才特区建设,持续加大人才发展投入,重点提升人才资源市场配置功能,着力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
十、推进文化大市建设,提高城市竞争软实力
坚持社会主义文化的前进方向,推进文化创新和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着力推动文化发展“1235工程”建设,切实提升文化软实力,努力推进“文化大市”向“文化强市”跨越。
(一)提高全民文明素质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倡导公民遵守基本道德规范,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倡导形成文明健康的社会风尚和积极向上的精神文化理念。加强现代公民教育,强化公民的国家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民主法治意识等价值理念。加强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切实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建设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深入开展网络网吧、校园周边环境等专项整治,净化社会文化环境。
大力弘扬宁波精神。着力实施“先进文化引领”战略,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教育群众,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广泛宣传“诚信、务实、开放、创新”的宁波精神,坚决抵制庸俗、低俗、媚俗之风,引导人们知荣辱、讲正气、尽义务,用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宁波精神构建共有精神家园,形成惩恶扬善、扶正祛邪的社会风气,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和市民精神境界。
深化精神文明创建。创新公民文明素质提升的活动载体,大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文明城市创建水平。促进社会成员心理和谐,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努力塑造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建立精神文明创建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有利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推进的政策导向,不断增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活力和生命力。
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加大对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富有活力的运行机制。加强优势学科、新兴学科和重点科研科普基地建设,推进社会科学软硬件设施建设,积极引导和规范各类社科研究机构和团体的发展。加强与中国社科院等的战略合作。
(二)繁荣发展文化事业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示范区,深入实施“公共文化惠民”战略,推进万场电影千场戏剧进农村、百万市民享文化、广播电视户户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等惠民工程。加大政府购买文化服务的力度,优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广泛开展农民文化艺术节和社区文化艺术节等群众性文化活动,重点打造“天然舞台”、“天一讲堂”、“社科讲坛”、“群星课堂”等公益性服务品牌。组织城乡之间的“文化走亲”活动,办好农村传统节庆、民间艺术、社团文化、文体竞赛活动。
增强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深入实施“文化品牌提升”战略,建立健全重点文化作品论证、投入效益评估、表彰奖励等机制,推出一批具有国家一流水准的原创文化艺术精品,力争形成一批荣获国家级大奖及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的优秀作品。加强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精神文化的产品创作,引导和扶植现实生活、农村和青少年题材广播影视作品的创作。高度重视传统和新兴媒体的发展,建设宁波市互联网舆情信息系统导控工程及统一的广播电视技术和内容监管平台,提高广播影视宣传和舆论引导能力。组建天一阁出版社,扶持宁波市新华书店建设宁波全市连锁经营、覆盖城乡的出版物发行网络。加大版权保护力度,促进版权产业健康发展。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推进大运河(宁波段)和“海上丝绸之路”申遗工作,实施大遗址保护工程。强化河姆渡史前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推动江北“天主教堂与外马路历史街区”、“新马路历史街区”组合申报中国历史文化名街。加强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宁波基地建设。实施月湖西区、伏跗室永寿街历史文化保护整治工程,发挥庆安会馆、保国寺等历史建筑群文化功能,加大历史地段重要文物建筑和传统民居群抢救保护工作力度。实施重点涉台文物保护工程和名镇名村保护工程。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弘扬浙东文化、藏书文化、港口文化、慈孝文化等宁波特色文化,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经典旅游景区和产业基地建设。到2015年宁波全市各级文保单位(点)达到1200处,博物馆、纪念馆、对外开放的文化遗产场所总数达150个。
推进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标志性文化设施提升计划,改建宁波市艺术剧院(凤凰百花剧场),完成天一阁博物馆陈列改造、保国寺古建筑博物馆整体提升两大工程,加快建设宁波文化广场、历史纪念馆、档案馆新馆等重大文化设施,规划建设中国(宁波)港口博物馆、宁波·中国大运河出海口博物馆等特色文化设施,进一步完善“三江文化长廊”、“十五分钟文化活动圈”建设。力争所有县级文化馆、图书馆达到国家一级标准,提升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服务功能,普及村(社区)基层文化宫。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和双向化改造,构建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现代传播体系。
(三)加快发展文化产业
发展重点文化产业。着力实施“文化产业升级”战略,以现代影视、印刷出版、广播传媒等为重点,加快推进象山国家级影视文化产业基地、高新区动漫影视文化创意产业基地等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大文化产业核心层;以娱乐休闲产业、网络文化服务业、文化中介服务等为重点,进一步做强文化产业外围层;以动漫游戏、创意设计等新兴文化产业为重点,进一步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力争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幅在20%以上,到2015年占生产总值比重超过5%。
培育文化产业发展主体。积极谋划和实施文化产业科技创新战略,着力优化政策服务保障,加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重塑市场主体,培育知名文化品牌,发展外向型文化企业,打造具有宁波特色的对外文化交流品牌。培育文化新业态,完善文化产业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机制,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提升文化产业的科技含量,加快推进文化与经济、科技、旅游、教育等方面的融合和互动。
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构建文化市场管理信息网络,健全文化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建立依法经营、违法必究、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文化市场秩序,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文化市场环境。健全现代流通组织形式,加快文化产品物流基地建设,实行新型代理配送制度。推进市场中介和行业性社会组织建设,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制。构筑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严厉打击侵权、盗版等非法行为。大力促进文化消费,培育农村文化市场,推进城乡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四)积极推进文化创新
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努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体制机制。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改革,增强公益性文化单位活力,着力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深化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宏观管理体制。创新文化投入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推动形成有利于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体制机制和文化发展环境,激发文化创造活力。
推进文化内容形式创新。创新文化内容和形式,增强文化发展活力,努力打造具有宁波特色、时代精神的精品力作。推进文化传播方式和文化业态创新,推动高新技术在报刊、出版、印刷、广播影视等传统产业的运用,促进文化与科技融合,培育文化产业增长点。创新文化“走出去”模式,扩大宁波文化的影响力。加快培养大批德才兼备、创新能力强的中青年文化专业人才、文化技术人才、文化创意人才等,为文化发展提供智力保障。
十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建立起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体制机制,全面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
(一)深化综合配套改革
深入开展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按照浙江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总体要求,加快构建现代港航物流业的合作发展机制、先进制造业的开放合作发展机制、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机制、开放大平台的统筹发展机制、开放高效的要素保障机制、有利于扩大开放的行政服务机制。到2015年,率先建立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内外开放体制机制。
深化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推进江北、宁波宁波宁波宁波鄞州、余姚、慈溪等8个试点地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综合配套改革进程,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积极拓展改革试点内容。深化卫星城市试点改革,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加快由“镇”向“城”的转变。深化中心镇改革,开展户籍制度及配套制度改革,增强内生发展能力。深化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完善城乡要素交换关系。再创城乡一体发展、产业转型升级、管理科学高效的体制机制新优势。
(二)深化企业制度改革
推进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加快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推进民营企业向高端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引导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参与资宁波市场运作,创新治理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拓宽民间投资领域,加强和改进对民间投资的服务指导和规范管理,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鼓励民营企业并购重组和引进战略投资者,加快形成一批行业龙头企业。
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机制,推动国有资本向基础性、民生性、公共性领域集中。加快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推进有条件的企业整体上市或主业资产上市,促进国有企业做强做大。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和重大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激励约束机制。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国有、民营、外资经济融合互动,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利用外资的制度环境,优化外资项目审批程序,积极落实外资企业国民待遇。鼓励各类市场主体与央企、外企、民企等开展多层面的战略合作,以股权转让、增资扩股、战略协作等方式进行跨区域和跨所有制发展。加强新经济组织的管理和服务。
(三)深化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
健全土地和水资源配置机制。积极推进工业用地分阶段出让和租赁改革试点,探索建立闲置土地退出机制、存量用地流转机制,完善滩涂围垦、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机制。加大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力度,有序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探索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和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试点,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完善林权流转机制。深化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制度改革。开展水权制度改革试点。探索用水总量控制、分类水价和水权交易制度。积极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
加快金融创新发展。加快建设金融集聚区,重点发展特色金融,建设成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重要组成部分和长三角南翼区域性金融中心。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扩大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社改革试点,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强金融产品创新,扩大各类质押抵押贷款,探索中小企业融资模式,推动债券融资,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建设区域性中小企业金融中心和民间投资管理中心。制订出台扶持政策,发展壮大产业投资、创业投资等基金。鼓励企业上市,健全地方产权交易市场。推进发展中小企业保险、涉农保险、责任保险、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等特色险种,扩大保险的社会覆盖面。
推进能源价格机制改革。严格执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完善油运价格联动机制和成品油价格补贴机制。完善电价形成机制,建立销售电价分类结构,形成有利于公平负担的销售电价定价机制。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研究差别化的价格约束机制,形成有利于天然气推广应用和节约利用的价格机制。
(四)深化社会体制改革
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原则,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稳妥推进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退出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公益性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加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管理体制、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完善社会组织协同管理机制。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支持、引导其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完善培育扶持的政策措施,推动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志愿者团体等在内的各种社会组织发展壮大,提高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协同能力。完善社会组织服务与管理。
改革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范围,逐步形成有序竞争和多元参与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推进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增强供给能力,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加强政府社会建设的投入保障,完善社会建设多元化投入的政策体系,探索社会建设项目的市场化运作机制。
提升社会自治水平。切实加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能力建设和阵地建设,形成以社区党组织领导为核心、村(居)民自治为基础、群众广泛参与、各类社区组织互动合作的城乡社区民主治理机制。深入推进城乡社区依法治理工作,深化村(居)务公开和民主制度建设。
(五)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政府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职能,减少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理顺政府部门职能,深化大部门体制改革。优化行政层级管理,深入推进扩权强县改革和卫星城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探索跨行政区域发展的体制机制。
健全公共财政体制。加强税收征管,促进税收收入稳定增长。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逐步提高民生和社会事业支出的比重。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一般转移支付比重。深化预算制度管理,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完善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和控制机制。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严格控制新设立行政许可项目,清理、削减和规范非行政许可项目,创新审批方式,推行联合审批,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
为确保“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必须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的同时,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合理配置公共资源,调控引导社会资源,确保规划有效实施。必须积极谋划发展平台,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不断完善规划体系,制订规划分解落实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健全规划监测评估制度,强化政策统筹协调,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的顺利完成。
“十二五”规划是宁波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宁波全市人民共同的行动指南。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顺利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开创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全面建成惠及宁波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