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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30日说,“十一五”时期,预计5年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700万人以上,年均达到1140万人,比“十五”时期年均930万人增加210万人。
尹蔚民在30日召开的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透露,“十一五”时期,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农业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近4500万人,比“十五”时期增加500万人。
同时,我国颁布实施就业促进法,积极就业政策发挥突出作用。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重大自然灾害的冲击,及时制定发展经济拉动就业、帮扶企业稳定就业、政策扶持鼓励创业等一整套政策措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保持稳定,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出重要贡献,并进一步创新和完善了积极就业政策体系。
此外,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和就业服务体系初步形成。我国不断加大各级培训资金投入,认真组织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等培训项目,5年共培训8600万人次。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四级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建设不断加强,组织开展系列就业服务专项活动,5年共提供就业服务3.3亿人次。
(本文来源:新华网作者:徐博 赵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