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目标完成

2010年12月24日17:27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农村义务教育 经费保障机制 十一五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农村中小学 农村教育 农村学生 经费管理 保障水平 改革目标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我国义务教育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改革。“十一五”期间,经过各级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新机制的各项政策均得到落实,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

2005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决定从2006年开始,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的原则,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一是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二是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三是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四是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

2006年,改革率先从西部地区和中部部分地区实施。2007年,改革在全国开始推开,同时提高寄宿生生活费基本补助标准和校舍维修改造测算单价标准,并将免费教科书覆盖范围扩大到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学生。2008年,中央出台了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并重点解决部分省份高寒地区学校取暖费问题。到2009年底,国务院确定的各项改革目标,已提前一年全部实现。初步统计,不考虑教师工资增长因素,2006-2010年,全国财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累计新增经费可达到3700多亿元。

我国农村人口众多,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是实现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加快普及义务教育的关键。随着保障机制改革的全面推行,2006-2010年,全国财政已累计安排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458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2510亿元,地方财政2078亿元。全国预算内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占农村义务教育总投入的比重由税费改革前1999年的67%提高到2009年的93%,实现了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的历史性转变。

据了解,全国近1.3亿名农村学生全部享受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政策,中西部地区1228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获得生活费补助。目前,我国小学净入学率达99.5%,初中毛入学率达98.5%,分别比世界平均水平高13和20个百分点,接近发达国家平均水平。

粗略估算,新机制实施后,仅2006-2010年国家安排的“两免一补”资金,就相当于为全国农民减少支出2300多亿元,平均每个小学生家庭年减负250元、初中生家庭年减负390元。

保障机制建立后,农村义务教育各项合理的经费需求都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为从根本上治理教育乱收费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改革首次提出了中央与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制度安排,这是我国社会事业支出发展领域划分中央与地方投入责任的一次重大创新。在政府职责上,第一次系统提出了“经费省级统筹,管理以县为主”的具体要求。这一创新内容已被写入了2006年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标志着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已步入了法制化管理轨道。

在加大投入的同时,财政部还会同教育部及时构建加强经费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下一步,中央财政将继续巩固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充实保障内容,落实管理责任,加大对农村教育和教师的投入力度,提升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改造力度,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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