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城镇化:基层干部关注土地与农民

2010年11月30日09:23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农民进城 农民工职业 城镇化建设 基层干部 城镇化进程 农民素质 农民利益 土地流转 公共服务均等化 城乡一体化

城镇化建设土地从哪来

河北省任县县长关峰:随着经济的发展,土地资源稀缺越来越成为制约城镇化进程的瓶颈。我县的做法是,通过新民居建设节余出大量土地,使现代农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有了广阔的空间,这就为城镇化的发展提供了产业支撑。

以天口乡北定村为例,这个村是橡塑制品聚集区,村内企业达85家,虽然工业比较发达,但村里可利用的土地非常少,除了已入驻园区的规模企业外,村内还有50多家家庭小作坊。这种家庭式的生产模式,不仅影响环境,也无法做大做强,不能发挥吸纳更多非农就业的作用。现在通过新民居建设,置换出的土地用于建设标准化生产车间,为企业扩大发展规模提供了极大的帮助。

经过测算,通过整体规划组团联建,全县6个联村共建示范区建成后,可节约土地4000余亩,将有效缓解项目建设和城镇建设用地紧张问题。当然,针对这种做法现在存有争议,但这主要不是这种做法本身的问题,而是在实施过程中忽视农民利益造成的。我认为,只要操作得当,完全可以做到多方共赢。

要保障进城农民工的权益  

陕西省安塞县王家湾乡副乡长王汉成:在农民进城之后,应该有效保障他们的权益,这样才能促进城镇化的不断发育成长。就此,我认为应该从以下五个方面着手:

一是集中居住,统一管理。结合城郊基础设施建设,对城郊的农民工居住区登记造册,发挥小区农民工居委会的作用,保障“农民工的权益有人管、情况有人知”。

二是城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应给予农民工代表一定份额,保证“责任有人负、建议有人说”。

三是成立农民工信访接待办,确保“进城农民工诉求有人听”。在具体的操作上,还要确保信访工作部门的管理,以明确责任,防止“龙多不治水”的推诿扯皮现象。

四是把法律援助与公益事业相结合,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五是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宣讲,并建立专门的农民工职业技术学校,引导并指导农民学习电焊、汽车修理等实用技术,减少事故发生,提高农民素质。保证他们在城镇待得住,生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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