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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计划经1975年、1978年两次编制后,指标一次比一次高。
1980年推倒原方案后开始重新拟定。
1981年3月16日,国家计委提出拟定"六五"计划和十年设想的初步意见。同年6月10日,国家计委发出《关于拟定"六五"专题计划的通知》。
1981年10月8-1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举行扩大会议。讨论"六五"计划控制数字。
1982年1月25日,国务院下达了"六五"计划控制数字:工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增4%,1985年达到8050亿元;工业总产值年均递增4%,1985年达到6070亿元;农业总产值年均递增4%,1985年达到1980亿元。国民收入年均递增4%,1985年达到4410亿元。
1982年4月13日,国家计委向中共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作《关于拟定"六五"计划中几个问题的请示汇报》。
1982年6月19日,国家计委党组向中共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作《20年设想和"六五"计划的汇报》。
1982年6月下旬,国家计委党组向中共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三次作"六五"计划的汇报。
1982年7月21日8月17日,国务院召开全国计划会议,重点讨论"六五"计划。
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六五"计划。这是继"一五"计划之后的一个比较完备的计划。
"六五"计划的基本任务是:继续贯彻执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进一步解决过去遗留下来的阻碍经济发展的各种问题,取得实现财政经济状况根本好转的决定性胜利,并且为第七个五年计划期间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奠定更好的基础,创造更好的条件。"六五"计划规定:工农业生产平均每年递增4%,在执行中争取达到5%;1985年,国民收入生产总额达到4450亿元。比1980年增加783亿元,年均4%;1985年财政收入达到1274亿元,比1980年增加189亿元,年均3. 3%.全民所有制固定资产投资3600亿元,其中用于基本建设投资2300亿元;5年内计划完成大中型项目400个;1985年粮食产量达到3.6亿吨,棉花270.7万吨,煤炭7亿吨,石油保持1亿吨,钢3900万吨。
"六五"期间,社会总产值、工农业总产值、国民生产总值和国民收入平均每年增长11%左右。国民经济年平均增长10.72%,最高年15.2%,最低年5.2%;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10.8%,工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10.6%。轻工业与能源发展速度、重大比例已基本协调。财政经济状况好转的任务基本实现,1985年财政实现了收支平衡、消除赤字。人民生活水平有显著提高,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全国城镇职工的年平均工资收入每年平均增长4.7%,农村人均年收入平均每年增长14%。
"六五"期间,中国经济建设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从1984年下半年开始,经济生活中出现了一些新的不稳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