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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3年2月,国家计委在报送中共中央的《富春同志关于编制长期计划工作的讲话要点》中提出,第三个五年计划的目标是集中力量基本上解决吃穿用;同时,大力提倡节育。1964年1月7日,李富春在全国工业交通会议上谈到长期计划的方针和方法问题时指出,第三个五年计划必须以农业为基础,把农业摆好,把国防摆好,在这个基础上来搞工业,这样基础工业的服务对象也就明确了。这是一个方针性问题。同年2月14日,国务院召开工交长期规划会议,讨论编制长期计划的政策思想,计划方针和中心任务问题。会议认为,第三个五年计划的中心任务:一是按不高的标准,基本上解决人民的吃穿用;二是兼顾国防,解决国防的常规武器,突破国防尖端……
1964年5月中旬,中共中央在京举行工作会议,重点讨论国家计委提出的《第三个五年计划(1966-1970)的初步设想》。设想提出的"三五"的基本任务是:大力发展农业,基本上解决人民的吃穿用问题;适当加强国防建设,努力突破尖端技术;与支援农业和加强国防相适应,加强基础工业,使国民经济建设进一步建立在自立更生的基础上;相应地发展运输业、商业、文化教育和科研事业,使国民经济有重点、按比例地向前发展。但是后来,根据毛泽东"备战、备荒、为人民"的指示和国际形势日趋紧张,国家计委于1965年7月21日向周恩来汇报了调整和修改后的第三个五年计划初步设想。其实它是以国防建设为中心的备战计划。1965年9月12日,国家计委又将修改后的第三个五年计划汇报提纲报送中共中央和毛泽东。该"提纲"重新规定"三五"计划的方针、任务,要求"三五"计划必须立足于战争,从准备大打、早打出发,积极备战,把国防建设放在第一位,加快三线建设,逐步改变工业布局;发展农业生产,相应地发展轻工业,逐步改善人民生活;充分发挥一、二线的生产能力;积极地、有目标、有重点地发展新技术,努力赶上和超过世界先进技术水平。"提纲"特别强调了必须集中国家的人力、物力、财力,把三线的国防工业等相配套工业逐步建立起来,使三线成为初具规模的战略后方。当时提出的主要指标是:工农业总产值5年平均增长速度为7%左右,国家基建投资5年共850亿元,1970年粮食产量要达到4400-4800亿斤,棉花4400-4800万担,钢1600万吨,原煤2.8-2.9亿吨,原油1850万吨,职工平均工资水平1970年达到737元,5年提高12%,农民总收入5年提高35.7%。
"三五"计划的执行,受到"文化大革命"的严重干扰和破坏。但是,由于"三五"是在3年调整的良好基础上执行的,加上计划规定的指标留有较大的余地,到1970年,计划主要指标基本上完成和超额完成。但"三线"建设步子过急,给整个经济协调发展带来影响,造成很大浪费和后遗症。"三五"期间,国民经济年平均增长9.95%,最高年25.7%,最低年-9.6%;工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9.6%,其中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3.9%,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