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月三十一日电 经过三次审议后,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今天表决通过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鼓励中国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帮助农民脱贫致富。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是一部关系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法律。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达国家已经存在较长时间,它增强了分散的农民家庭的市场经营能力,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农民的利益。发展这一组织是解决中国“三农”问题的一个好途径。
全国人大农委法案室主任王超英表示,这部法律借鉴了国际合作社经典理论中的主流论述,同时也结合了中国的国情,特别是允许法人作为一个组织,以一个法人成员的身份加入合作社。
凭借法律赋予的地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便可以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目前,龙头企业加入合作社成为农业产业化经济发展过程中新出现的形式。
王超英表示,全国人大准备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一道,特别是在示范章程的修订、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办法的制定以及各方面的扶持政策、财政支持政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会计办法等方面,和有关部门配合,争取一些配套法规和办法在法律实施之前就能够制定出来,和法律一起实施。(记者 孙宇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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