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要闻 发展观察 新闻跟踪 经济发展 减贫救灾 社会发展 全球招标投标 商务资讯 观察思考 发展报告 数字报告 白皮书 中国之窗 世行在中国
政策解读 宏观经济 区域发展
行业动向
行业规划 金融证券
金融法规
贸易发展 工程项目 企业发展
国情公报 经济数据 经济名词
发展要闻  -证监会:券商须让投资者理解"买者自负"原则 加强投资者教育 -北京:企业拖欠工资最高罚款3倍 出口企业调查:与人民币升值赛跑 -民政部加紧慈善立法 将改变管理缺位现状 将简化捐赠免税手续 -第四次生育高峰到来 粤年产一个百万人口县 06年200万夫妻离婚 -沪深总市值首破18万亿 股市收盘下跌 B股持续重挫拖累A股 - 京流动人员档案新规:不入社保不能存档 沪探索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四大钢厂联手开发海外矿产资源 中钢协驳斥"中国钢铁威胁论" -新企业破产法将推出 政策性破产明年终结 鼓励银行向小企业贷款 -第二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闭幕 -中国明确义务教育政府负全责 经费须报人大批准 部分高校拟改名
最高检出台新规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om.cn  2006 年 09 月 07 日 
字号:    打印本文章 写信给编辑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出台的《检察机关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检察机关要把解决影响农村稳定、损害农业发展和侵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意见共分为5个部分,即深刻认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明确检察机关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积极参加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平安乡村建设;依法打击危害农业生产和农村建设的犯罪,维护农村经济发展秩序;加强对农民的司法保护,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加强农村法制宣传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意见对全国检察机关提出了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基本要求:要立足职能,把充分正确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作为服务的立足点,努力拓宽服务途径,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要注重实效,努力为促进农村稳定和农业发展办实事,为广大农民解决实际问题。

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关键问题,也是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根本性问题。各级检察机关要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记者杨维汉)

来源: 新华网

相关文章:
相关专题:
图片新闻:
2007世界竞争力评比:中国大陆首度超过台湾地区
中石油称冀东南堡油田可开采100年 开发成本近60亿
更多 >>

观察与思考
中国金融改革之路 六大焦点
· 2008北京奥运商机
· 07中央财政资金流向 三农重中之重
更多>>
中国发展报告
中国改革评估报告 / 中国数字报告
· 中国企业家看社会责任
· 全国农业统计报告 / 农业发展报告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