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
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从农村实际出发,不断探索,讲求实效,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应围绕新农村建设的各项任务,通过增加农产品产量、提高农产品质量、扩大农产品转化增值量,夯实新农村建设的基础;通过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农民发展能力建设,强化新农村建设的支撑;通过创新工作机制、培育发展主体、完善服务体系,完善新农村建设的机制。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指明了方向。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从农村实际出发,不断探索,讲求实效,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抓“三量”:夯实新农村建设的基础
建设新农村,第一重要的是发展生产,而发展生产的关键是着力抓好“三量”,即农产品产量、农产品质量、农产品转化增值量。
增加农产品产量。丰富的农产品是经济发展的前提和社会稳定的基石,提供质优量丰的农产品是新农村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湖北是农业大省,粮、棉、油、猪、禽、淡水产品总量均居全国前列。然而,动态地看,近年来湖北农业大省的位次在后移:粮食产量由以前的第六位下降到去年的第十位,棉花产量由第四位下降到第七位,肉猪出栏数由第四位下降到第九位。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不等于做算术加减法,而应是均衡地实现“产量调增,品质调优,效益调高,经济调活,农民调富”。有人认为,抓农业生产费力不讨好,不如招商引资来得快。这是目光短浅的表现。应当看到,从宏观和长远发展来看,农副产品供给不足仍然是主要矛盾。因此,发展生产,必须在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资源产出率、农产品优质率、农产品商品率上下功夫。应创新理念,积极探索市场导向、龙头企业带动、基地生产、科技驱动的企业化运作机制;切实保护基本农田,大力实施优质粮产业工程,建设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努力提高粮食生产的科技水平,建立保障粮食安全的长效机制;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坚持不懈地抓好以中低产田改造、建设高标准农田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田水利、土壤肥力、农业机械化、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建设,合理利用资源,促进农产品产量和质量的提高;大力发展循环农业、生态农业,积极发展节地、节水、节肥、节能等节约型农业。
提高农产品质量。质量是农产品的生命,优质才能高效。应在稳定提高农产品产量、扩大有效供给的同时,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提升农产品价值,促进农民增收。一是继续实施种子工程。加强农作物优质品种的推广和新品种的选育,加强品种资源保护,提高统一供种率和良种覆盖率。二是加快畜、禽、水产、特产等良种工程建设。建设配套完善的畜禽水产特色良种繁育体系,提高供种能力和供种水平。抓质量,应从良种、良禽、良苗、良法抓起,一个有特色的良种一经推广,就能形成新的产业,形成农业的新优势。三是加快制定和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实施标准化生产。加快采用国际标准的步伐,加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网络建设,加大农产品质量监测监督力度,切实抓好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质量安全认证,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使用违禁农药和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积极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扩大农产品转化增值量。切实推进农业产业化,通过农产品深度加工,实现农产品的转化增值。农产品加工是现代农业的关键环节,不仅可以大量转化农副产品,而且可以带动工业和流通服务业发展。近几年,湖北省农产品加工业取得了长足进步,主要农副产品的粗加工以及销售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生产发展,提高了农业综合效益,增加了农民收入。但是,目前还存在着龙头企业分散、加工能力过剩、加工档次不高等问题,而且企业与农民的利益联结不够,没有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农民享受不到加工转化后增值部分的利润。应当把产业化作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大战略来抓,力争在短期内有突破性进展。一是培育大龙头。采取市场的办法,选择粮食加工、畜禽加工、水产加工、水果加工、油料精深加工等主要行业中有代表性的骨干企业,整合现有资源,寻找战略合作伙伴,逐步形成若干在全国有影响、有地位的大龙头企业。加强板块产业带与龙头企业的联系,使板块产业带与龙头企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二是创精品名牌。通过推进标准化生产、引进名牌、整合品牌等多种办法,创建一批在全国叫得响的知名品牌。三是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不断创新产销合作和诚信保障机制,大力发展“订单农业”,鼓励农民用土地承包经营权、产品、技术和资金等要素入股,使龙头企业和农户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共同体。大力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组织与农户有机结合的组织形式,让农民真正进入产业化经营,得到更多实惠。
●促“三建”:强化新农村建设的支撑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农民发展能力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支撑,也是当前的重点任务,应当抓住不放、抓出实效。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是支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础条件。尽快改变农业基础设施落后的状况,是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要求,也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应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不断增加投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力争经过几年努力,使农村生产条件、基础设施有明显的改善。就湖北省而言,应优先安排防洪排涝、抗旱灌溉、基本农田建设、乡村道路等项目,努力提高减灾、防灾、抗灾能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在投入、规划、指导、组织、协调等方面应发挥主导作用。然而,农村各地的情况千差万别,“十里不同天,三里不同俗”,自然条件差异很大。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民,建什么、怎么建,应尊重农民的意愿,不能搞强迫命令。
加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加强村庄规划和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现村容整洁,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这项工作抓好了,有利于改变农村传统的生活方式,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提升农村社会文明程度。从根本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一项长期任务,急不得也慢不得,应根据农村实际和农民承受能力,一件一件地把事情办好。当前,应从农民最需要、最基本的方面做起,比如改水、改厕、改厨、改圈、建沼气池等。
加强农民发展能力建设。建设新农村,必须培育与之相适应的新型农民。这是新农村建设最核心的内容。农民不仅要有生存能力,更要有自我发展能力。只有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农业和农村的发展才有后劲。因此,应当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多种途径,全面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一是结合调整农业结构、发展特色农业和从事农业生产的实际需要,对农民开展针对性强、务实有效的农业科技培训,使农民了解、掌握并在实践中推广应用先进的农业科技知识,提高科技致富的能力。二是结合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爱国、诚信、守法、知礼”的公民教育活动,在农村广泛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促进农村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良好风尚。三是广泛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讲文明、讲科学、讲卫生、树新风活动和“五好家庭户”、“文明村庄”等群众性评比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破除迷信,移风易俗,增强农民的自立意识、竞争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四是发展农村文化,丰富农村文化生活。加强图书室、文化活动站、文化中心户建设,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农村文化活动,发掘民族民间文化,传播有益文化,满足农民的精神文化需要。
●解“三难”:完善新农村建设的机制
当前,各地对新农村建设的认识不断深化、措施不断加强,但在实践中也不同程度地面临着“谁来组织”、“谁来建设(谁来种田)”和“谁来办公益事业”三个难题。解决这三个难题,需要进行探索和创新。
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党的领导是新农村建设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应把建设新农村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主动深入农村,潜心研究问题,科学制定本区域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并制定政策、拿出措施、挤出财力,扎扎实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同时,把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规律,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努力改进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提高党员干部为农民群众谋利益、做榜样的能力和意识,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制度,认真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各项制度和措施,依法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培育建设主体。一是大力推进“两转”,即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土地依法向种养大户流转。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探索承包权不变、经营权入股或转让的新路子,运用新机制,采取新措施,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使用权依法流转,发展规模经营,培育种养大户,推进产业化经营和优势农产品板块基地建设,促进农民向非农产业发展。二是加快发展农村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以龙头企业、经济大户、中介组织为核心,紧紧围绕主导产业、特色产业组建农民专业协会,更充分地发挥其为农民生产经营服务的作用,使农户进入到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中去。三是吸引各类企业参与农村建设和发展,创新发展模式。同时,注重探索和推广“支部+协会”、“协会+龙头企业”等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
完善服务体系。农村经济发展水平高不高,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否完善。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需要各级政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湖北省委、省政府已经发布了《关于建立“以钱养事”新机制,加强农村公益性服务的试行意见》。认真贯彻这一意见,努力抓好落实,农村公益性事业谁来办的问题就不难得到解决。(邓道坤)(作者为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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