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农村地区实行村民自治制度。从全国来看,各地具体情况差别比较大,但基本制度已经确立起来。完善农村基层民主自治制度是实现乡村管理民主的关键所在。从国家层面来讲,要出台村民自治法的实施细则。
2006年我国已全面取消农业税,在“后农业税”时代,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是“管理民主”的要求之一。乡镇政府要为本地经济发展创造条件,要担负起社会管理的职责,为乡村提供公共服务。同时,乡镇政府要对村民自治进行正确引导。另外,农村基层党组织要紧紧围绕服务群众这个中心,切实发挥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作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干部耗费的精力经常得不到应有的回报,这严重影响了基层干部带动农民致富的积极性。专家指出,基层民主建设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是新农村建设中一个很大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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