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文件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加快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和“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的改革。2002年浙江首次推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目前,这项改革已经在湖北河南山东江苏江西等多个省份试行。部分地区还施行了“乡财县管乡用”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