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7日举行的全省财政工作会议上获悉,2006年,福建省各级财政将继续加大财政支农力度,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体在以下几方面:
——逐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省级财政安排2.67亿元,支持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安排3.08亿元支持城乡“低保”,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统筹安排0.48亿元,支持年百所乡镇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安排0.24亿元,开展农村“一池三改”户用沼气工程建设;安排0.8亿元,加强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建设;安排0.2亿元,支持“造福工程”,补助2万人搬迁;安排0.6亿元,支持实施防御地质灾害“一百千万”工程;安排0.18亿元,补助村级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协管员;安排0.1亿元,补助村级治安、调解员;安排0.33亿元(全省共0.53亿元),支持扩大城乡医疗救助覆盖地区,对全省6.5万名重点优抚对象和2.3万名革命“五老”人员实行医疗补助。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省级财政安排转移支付资金18.6亿元,支持农村税费改革;安排2.66亿元,完善种粮直补、良种补贴、粮食最低保护价收购、农机具购置补贴、测土配方施肥补贴政策;安排1.52亿元,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生态公益林管护和沿海防护林建设。
——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加大支农投入,省级财政安排支农支出9.2亿元,增长7.8%。重点支持水利“六千”工程、“福建三农服务网”、特色优势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和动植物防疫体系建设,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和闽台农业合作。(记者 李向娟 潘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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