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刚刚发布的调查数据,江苏省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已经达到30.15平方米,超过了江苏省制定的人均30平方米的小康标准。
调查显示,到2005年末,全省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同比增加1.56平方米,增长5.5%。在13个城市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0平方米以
上的有6个城市。苏北、苏中地区城镇居民的住房面积普遍高于苏南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