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继续带领全国人民,积极推进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广大农民成功地进入了建设小康生活的新阶段。
一、新中国成立至十一届三中全会,农民的吃饭穿衣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解放前夕,旧中国的经济已处于崩溃的边缘,连年战争使生产力遭受极大破坏,市场
萧条,物价飞涨,人民收入水平低下,广大农民过着食不果腹、衣不避体的贫穷生活,在生存线上苦苦挣扎。据统计,194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仅有43.8元。
新中国成立后,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面对连年战争留下的满目疮痍,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土地改革、兴办农业合作社等,使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迅速得以恢复发展,农民收入迅速增加。据统计,“一五”期间农民收入年均增长率达到10%左右,195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3元,比1949年增长66.7%。收入快速增长,迅速解决了农民的吃饭穿衣问题,生活水平得到较大提高。据统计,“一五”期间农民的生活消费支出水平年均提高6%。解决了吃饭穿衣问题的广大农民,对新中国和共产党充满了热爱与感激之情,以极大的热诚投入到新生活的建设中,使新中国呈现出欣欣向荣的繁荣景象。
但是,此后的二十多年间,由于政治运动等种种因素的影响,农村经济进入了曲折发展阶段,农民的生活水平徘徊不前,温饱问题没有得到完全解决。1978年仍有2.5亿农民的生活水平还处于贫困线以下。1957-1978年的21年间,农民人均纯收入由73元提高到133.6元,平均每人每年仅增加2.9元,年均增长2.9%;生活消费支出由人均70.9元提高到人均116.1元,平均每人每年增加2.2元,年均增长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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