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要闻 发展观察 新闻跟踪 经济发展 减贫救灾 社会发展 全球招标投标 商务资讯 观察思考 发展报告 数字报告 白皮书 中国之窗 世行在中国
专家专栏 政策解读 宏观经济 区域发展
行业动向
行业规划 金融证券
金融法规
贸易发展 工程项目/ 数据库/周刊 企业发展
国情公报 经济数据 经济名词 采购商
发展要闻  -中方推迟中欧峰会抗议法国领导人会见达赖 外交部答问[实录] -55家上市公司因股价大跌致资产流产 获利能力下降 运营成本上升 -嫦娥一号数据:月球比地球更圆 月球最高海拔9840米 待国人命名 -7家银行将新增贷款3000亿 社科院专家称再贷款利率仍有下调可能 -建设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54% 正研究购房退税政策 -成品油定价机制方案浮出 随原油价灵活定 -中国新增千亿投资大体落实 下达计划超过40% 经济下行 实录 -发改委否认大规模提高居民收入 个税或成中央经济会议讨论热点 -国务院就成品油价和燃油税费改革征求意见 广东油价日升逾50元 -北大否认季羡林藏品遭"秘书盗卖说" 山西"封口费"事件涉案60人
首页>>中国税费改革-燃油税>>聚焦燃油税
北京开始申报停缴养路费 为燃油税出台让路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om.cn  2008 年 11 月 26 日 
字号:    打印本文章 写信给编辑

 本报讯 实行了近两月的“停用车辆无法停缴养路费”政策昨日终止。25日起,北京市路政局开始临时办理养路费停缴业务。

报停当月养路费不予退费

根据北京市路政局养路费稽查处公布的通知,昨日起,北京市号牌的机动车所有人均可以前往申报停缴养路费,由机动车车籍所在地征稽所办理。

通知表示,报停机动车已预缴养路费的,自报停的次月起办理退费手续,报停当月的养路费不予退费。

以往机动车停驶可办理养路费报停手续。但是,公安部今年10月1日起实施新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取消了机动车停复驶制度,致使停用车辆无法停缴养路费。

北京市路政局称,为保障机动车所有人利益,根据北京市交通委11月10日专题会意见,决定由北京市路政局自行办理机动车申报停缴养路费业务。

申报将简化手续

相对以往的报停,此次申报将“简化手续”。征稽员只需在收费系统中查验申请报停车辆符合报停条件,审核并留存“申报停征养路费协议书”后,即可办理次月养路费停征手续。

通知表示,以下几种情况不得申请办理停报养路费:机动车欠费或同一户名下有多辆机动车,其中有欠费的,不予办理报停手续;申请报停的机动车累计报停时间全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新增机动车当年内累计报停时间不得超过未报停时间。

按惯例,北京将于11月底开展下一年度养路费征稽准备工作,12月1日起开始征收。

记者昨天从上海市公路处了解到,上海目前对09年的养路费暂未开收。而如果燃油税在年内推出,那么,如果此前有车主已经缴纳了明年的养路费,有关部门或将通过费改税等措施退还费用。

综合本报记者 李立强 《上海青年报》稿件

■ 解读

恢复报停为“燃油税”让路

昨日,北京市养路费征稽系统相关人士就这次报停表示,这是为给“燃油税”提前做准备,养路费将取消。

这位人士表示,目前“燃油税”相关方案正在国务院讨论,养路费很快要取消了。此前北京的征稽系统已经做好了相应的配套实施细则。因为燃油税推出时间尚未确定,只能临时为车主报停。尤其是进入冬季,很多大货车的生意减少,但养路费的数额较大,对车主是很大的负担,所以临时报停能减轻他们的负担。(李立强)

来源: 新京报

相关文章:
中石油:燃油税开征 车主会主动少用车
燃油税开征在即 外地牌照车主暂不考虑换沪牌
收费路段年票VS燃油税 专家称燃油税预不含年票
燃油税或在生产环节征收 政府制定最高零售价
交通运输部人士称:燃油税大概每升7毛钱
燃油税新政年内若出台 已缴养路费肯定退还
齐鲁晚报:开征燃油税不应增加民众负担
国税总局权威人士:燃油税将与油价下调同时进行
图片新闻:
港珠澳大桥工程达多项共识 主体设计下周一招标
632米!"中国第一高楼"上海中心将于29日开工(图)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