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布了《2007年政府支农投资指南》,《指南》包括发改委07年安排的中央预算内和国债投资的涉农投资主要项目。依不同的投资方向,分为农业生产性基础设施类、农村生活基础设施类、改善农村生态保护和环境类、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类四大类,共涉及41个项目。农业生产性基础设施类项目,着力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了粮食稳定生产、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大型商品粮基地
项目基本情况
为改善粮食供求状况,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1995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国家“要有重点地选择若干片增产潜力大的地区,集中投入,建成稳定的商品粮生产基地”。1996年初,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又对这项工作提出了要求,随即国务院进行了11部署,明确由原国家计委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同年,原国家计委向国务院上报了大型基地建设规划方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建设国家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的通知》。大型商品粮基地项目以地市为单位,通过国家专项投资,在粮食主产区集中连片建设高产稳产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建设内容是小型农田水利、良种繁育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项目区粮食生产条件,并适当完善病虫害防治等农技服务设施。
投资规模和重点
2007年,国家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4亿元用于大型商品粮基地建设,投资重点是小型农田水利、良种繁育等粮食生产基础设施建设。
申报要求和程序
(1)项目具体申报要求和程序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31号令和国家大型商品粮基地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2)申报大型商品粮基地项目的必须在13个粮食主产省范围内,项目地市原则上应有3个以上(含3个)列入《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建设规划》的县(市)。(3)续建完善项目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一期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4)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比重应在80%以上。(中国发展门户网 王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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