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近期将采取六大措施推进循环经济,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搭建政策平台。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潘岳在日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近年来,我国在三个层次上逐渐展开循环经济的实践探索:在企业层面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在工业集中区创建生态工业园区、在城市和省区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总体上看,我国循环经济实践还处于试验阶段。为在全社会推进循环经济的实施,国家环保总局决定采取六大措施搭建政策平台,促进循环经济“起跳”。
一是加快制订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着手制订绿色消费、资源循环再生利用以及家用电器、建筑材料、包装物品等行业在资源回收利用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类废物回收制度;制订充分利用废物资源的经济政策,在税收和投资等环节对废物回收采取经济激励措施。
二是加强政府引导和市场推进作用。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继续探索新的循环经济实践模式,积极创建生态省、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生态市、生态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绿色村镇和绿色社区。
三是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淘汰和关闭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落后工艺、设备和企业;用清洁生产技术改造能耗高、污染重的传统产业,鼓励发展节能、降耗、减污的高新技术产业;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建立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基地,大幅度降低农药、化肥使用量。
四是倡导绿色消费。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和绿色消费意识;各级政府要优先采购经过生态设计或通过环境标志认证的产品,以及经过清洁生产审计或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的产品,鼓励节约使用和重复利用办公用品;逐步制订鼓励绿色消费的经济政策。
五是探索建立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在经济核算体系中,改变过去重经济指标、忽视环境效益的评价方法,开展绿色经济核算,并纳入国家统计体系和干部考核体系。
六是建立循环经济的绿色技术支撑体系。以发展高新技术为基础,以开发经济体系生态链接技术为关键,开发和建立包括环境工程技术、废物资源化技术、清洁生产技术等在内的“绿色技术”体系。 (国家信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闫敏博士后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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