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2021年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和对口支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1-06-01 14:25:00  |  来源:国家能源局  |  作者:  |  责任编辑:孔令瑶
关键词:国能,国家能源,工作要点,对口支援,通渭县

各司,各派出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中电传媒: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持做好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的意见》(厅字〔2021〕10号)和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的部署要求,为做好定点帮扶甘肃省通渭县、清水县和对口支援江西省信丰县发展工作,我局制定了《国家能源局2021年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和对口支援工作要点》,经2021年第23次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请结合职能分工扎实推进落实各项任务。

国家能源局

2021年4月21日

国家能源局2021年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和对口支援工作要点

2021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国家能源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持做好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的意见》(厅字〔2021〕10号)和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的部署要求,继续做好定点帮扶甘肃省通渭县、清水县和对口支援江西省信丰县发展工作,结合三县资源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能源建设方面的需要,从多方面加大帮扶支援力度,帮助指导改进工作,为三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开展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一、巩固提升能源基础设施水平

(一)进一步提高供电保障和服务能力。协调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电网企业加大对三县城乡配电网建设投资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农村电网薄弱环节,优化城乡电网结构,提升供电可靠性。协调推进通渭平襄110千伏变电站等重点工程建设。指导电网企业提升电力综合服务水平,落实优化用电营商环境主体责任。(新能源司、电力司、监管司)

(二)指导通渭、清水县开展天然气管道前期工作。帮助两县制定管道建设方案,支持两县与管网企业开展合作。(油气司)

(三)指导地方做好信丰电厂项目建设。指导信丰县做好信丰电厂一期项目安全高效建设;结合国家相关要求和江西省电力供需变化趋势,指导信丰县开展信丰电厂二期扩建项目前期工作。(电力司、华中能源监管局)

二、加快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四)支持风能资源开发。指导通渭县加快7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重点开展建设安全质量督导,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指导清水、信丰县开展新建风电开发论证。(新能源司、核电司、安全司)

(五)支持光伏项目建设。指导三县规划实施光伏发电项目,协调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在规划、并网方面给予支持。(新能源司、电力司、华中能源监管局、甘肃能源监管办)

(六)支持地热能资源开发。指导通渭、清水县综合开发利用地热能资源,衔接相关企业实地考察对接。(新能源司)

(七)支持生物质能开发利用。指导三县探索生物质资源开发利用新模式。支持通渭、清水县在生物质资源丰富的中心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研究开展生物质供暖试点。(新能源司)

(八)指导通渭风光储一体化项目建设。指导通渭县以现有风电项目为基础,配套建设农光互补项目和储能设施。(新能源司、科技司、甘肃能源监管办)

(九)指导三县制定实施县域能源转型变革方案。指导三县与相关能源企业合作,研究编制和实施县域能源转型变革总体方案,推动三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能源清洁低碳化转型发展、提升能源普遍服务水平。(规划司牵头)

三、拓展社会帮扶渠道

(十)动员各方捐助和产业帮扶。协调动员能源企业、行业协会、公益组织等社会力量提供无偿帮扶资金和物资,支持三县能源装备、光伏+种养殖等产业发展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司牵头,局内各单位参与)

(十一)开展就业帮扶。协调在通渭、清水县施工的能源企业优先在本地招用劳动力,开展必要的技能培训。协调核电企业开展应届大学生招聘、核苗计划等帮扶行动。(规划司、核电司、核电中心,局内各单位参与)

(十二)开展消费帮扶。组织局内党员干部积极购买三县特色农产品,各单位工会购买慰问品时优先选用三县产品。协调企业、社会组织购买三县产品,帮助拓展销售渠道。(各单位,机关工会)

(十三)支持清陇高速公路建设。协调有关部门支持将清水县至陕西陇县高速公路项目纳入相关交通规划。(规划司牵头)

四、强化党建和人才帮扶

(十四)继续加强党建帮扶。按照党支部结对共建方案,局相关基层党组织继续与三县结对村党支部加强互动,帮助提升组织力和党建水平,打造特色党建品牌,健全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机关党委(人事司),有结对任务的单位〕

(十五)支持通渭、信丰县开展红色教育。利用通渭、信丰县红色历史资源,组织局党员干部开展党性教育、党日活动等。〔机关党委(人事司),各单位〕

(十六)继续派出挂职干部。做好2021年到期挂职干部的轮换工作,加强挂职干部管理使用,保障挂职干部工作经费和补贴按时到位,关心挂职干部生活,及时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机关党委(人事司)、规划司,派出挂职干部单位〕

(十七)开展基层干部和人才培训。组织专家、学者赴三县授课,组织基层干部、致富带头人赴东部等发达地区学习培训。〔机关党委(人事司)、规划司,相关单位〕

(十八)组织能源领域安全生产培训。组织三县干部、供电公司、乡村技术人员等参加光伏、电力等领域的运维管理及安全生产培训,提高能源基础设施的运维水平。(安全司、华中能源监管局、甘肃能源监管办)

(十九)开展教育帮扶。组织青年干部开展支教活动。协调企业、公益组织和爱心人士向三县教育系统和低收入家庭开展捐资、捐物等助学活动。(机关团委,各单位)

五、工作要求

(二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各单位要将三县作为联系基层的重要渠道、改进作风的重要平台、创新试点的重要基地,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帮助三县贯彻新发展理念,理清发展思路,解决遇到的问题。

(二十一)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各单位要延续开展在脱贫攻坚期实施的帮扶举措或实施创新帮扶项目,做到帮扶关系不变、力度不减,防止工作出现空挡、政策出现空白,按照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的要求,重点帮扶脱贫户和边缘户。

(二十二)加强工作督促指导。指导三县实现新阶段工作重心转移,做好过渡期内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等方面的有效衔接,督促运行好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形成定期报送机制。

(二十三)发挥挂职干部作用。挂职帮扶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要积极落实中央和局党组部署,把主要精力放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放在开发式帮扶上,放在激发农民勤劳致富的内生动力上。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