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高考报名11月开始 随迁子女报考仍需五证

发布时间: 2015-09-30 15:28:37  |  来源: 北京日报  |  作者: 贾晓燕  |  责任编辑: 王振红
关键词: 五证 随迁 高考报名 子女 报名资格 报名信息 自主招生 北京教育考试院

2016年高考报名11月9日开始

随迁子女报考仍需“五证”

本报记者 贾晓燕 通讯员 邱乾谋 安京京

北京教育考试院昨天透露,2016年高考报名将于11月9日开始,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统一测试报名也同期进行。随迁子女如要在京报考仍需“五证”。

五类人不得报考

2016年高考的报名条件包括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或符合《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京招考委〔2015〕21号)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或在北京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须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

有五类人员不得参与考试报名: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在校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随迁子女10月11日提交申请

高考报名包括网上提交报名申请、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报名资格现场确认三个阶段。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报考高职招生考试网上申请时间为10月11日8时至10月14日20时。11月9日8时至11月12日20时,符合报考条件的京籍考生要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edu.cn或www.bjeea.cn)提交报名申请。11月17日8时至11月20日20时,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要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

11月30日前,完成网上个人信息填报并缴费的考生本人须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在职职工还须持单位介绍信)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报名资格确认期间采集考生电子照片。

考生报名信息是考生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被高校录取后其学籍数据有关信息都来源于此,因此,考生要确保本人高考报名信息准确无误。

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全市统一测试、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外语口试、体育专业考试报名同期进行。

同时采集考生照顾信息

按照规定,部分考生可以享受照顾政策,须在报名时同时采集。

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2015年1月1日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以北京市政府名义制发的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证书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等考生的信息须在报名时采集。

随迁子女凭“五证”报名

今年随迁子女想在京参加高职招生考试仍需“五证”。

“五证”即五个申请条件,包括进城务工人员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住所;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职业已满6年;进城务工人员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已满6年(2010年9月至2015年8月是连续,不含补缴);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高中阶段教育3年学习年限。

11月5日前,随迁子女须将在京居住证明、户籍证明、身份证明、住所证明及职业证明提交至报名单位进行初审。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学籍信息无需提交书面证明材料,由相关部门根据网上提交的申请信息进行审核。

取得报名资格的随迁子女统考考生可参加高职自主招生和高会统招;取得报名资格的随迁子女单考考生可以参加高职自主招生和高职单独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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