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发布时间: 2015-08-03 14:21:50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工业和信息化部  |  责任编辑: 王虔
关键词: 示范基地 办法 应急技术 产业集聚 产业聚集 应急通信 国家规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应急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6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制定印发了《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近日,三部门有关司局对《办法》相关内容进行专题解读。

一、为什么要建设示范基地?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应急产业取得了较大进步。应急产业发展环境得到改善,2011年应急产业作为新增鼓励类产业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应急产业发展的意见》,这是我国应急产业发展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政策文件。应急产品、技术和服务呈现蓬勃发展态势,一批高水平食品安全检测、煤矿安全避险、应急通信和应急指挥等先进装备脱颖而出,航空救援等应急服务业态发展迅速。应急产业发展力量不断壮大,部分地区打造区域性应急产业基地,产业规模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应急产业支撑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相关应急科技、产品和服务在应对四川芦山地震、人感染禽流感疫情等突发事件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同时,应当看到由于应急产业涵盖面广,涉及装备、材料、医药、轻工、化工、电子、通信、物流、保险等诸多领域,除个别领域发展初具规模外,整体上处于“散、弱、小”状态,问题比较突出,与我国面临的公共安全形势和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安全需求不相适应。集聚发展是现代产业发展的一条重要规律,有利于实现生产要素最优配置和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有利于促进自主创新并形成区域产业链,有利于调动各方面资源支持应急产业发展,也有利于形成国家处置突发事件的综合产业支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应急产业发展的意见》明确将促进产业集聚作为推动应急产业发展的重要内容。

二、推进示范基地建设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示范基地是引领国家应急技术装备研发、应急产品生产制造、应急服务发展的重要平台,也是国家处置突发事件的综合保障平台。示范基地建设的总体思路是,要以维护国家公共安全、满足处置突发事件需要、推动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为基本出发点,以促进应急产业聚集发展为目标,以对应急技术研发、应急产品制造和应急服务发展具有示范、支撑和带动作用且产业特色鲜明的产业发展区域为主要载体,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坚持培育和发展相结合,在全国范围内依据资源禀赋,协调类型布局,兼顾区域分布,形成区域性应急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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