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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北京10月17日消息(记者车丽)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相关调查显示,已经实施四年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效果并不明显,半数以上的职工没有享受过带薪休假。
中青报社会调查中心近日对2441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有54.5%的人从来没有享受过带薪休假,仅有22%的人表示“每年都可以”。宋先生就职于一家私人烟酒销售企业:
宋先生:“我们没有带薪休假的制度,一般在私企的都没有这样的制度。”
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带薪休假执行相对规范。在北京一家央企工作的乔先生说:员工只要在合理的时间申请,一般可以得到满足:
乔先生:“自己写申请,找部门经理签字,签完字后,拿到人事签一下字就可以了。比较好申请,如果你申请的话基本上领导都会同意。”
中华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部长邹震表示,《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每年最长享受15天的带薪休假。然而,实际情况中确实存在“被自愿”不休假的情况,应该加大执法力度,逐步推进:
邹震:“工会应该在下一步更加明确通过集体谈判,将职工休假作为一条重要条款纳入集体合同之中,通过制度的安排督促企业落实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责任人老板也应转变观念,把劳动者休息休假权作为考核指标纳入社会责任的考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