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加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全文)

2012年08月28日15:41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农产品加工业 十二五 农业部 发展规划 农村经济发展 我国农产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实际,我部组织编制了《农产品加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农产品加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农产品加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二〇一一 年四月

农产品加工业是国民经济基础性和保障民生的重要支柱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以粮棉油、肉蛋奶、果蔬茶、水产品等优势、特色农产品的资源转化、加工增值、纵深开发为主,涵盖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饮料制造业、烟草制品业、纺织业等12个子行业。产业关联度高、涉及面广、吸纳就业能力强、劳动技术密集,在服务“三农”、壮大县域经济、促进就业、扩大内需、增加出口、保障营养健康与质量安全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农产品加工业是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风向标和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环节,是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的重要途径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支撑,是满足城乡居民生活需求的重要保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抓住和用好未来五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进一步发挥农产品加工业在解决“三农”问题上的突出作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农业现代化与工业化、城镇化同步发展,依据《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一) 发展现状

“十一五”时期,我国农产品加工业遵循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加快结构调整、产业集聚、技术创新和专用原料基地建设,努力克服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实现了较快发展,取得了很大成效。一是总量持续增长。预计2010年,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突破10万亿元,比“十五”末增长1.5倍,年均增幅20%以上,超过“十一五”规划年均12%的增长预期;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由“十五”末的1.1:1提高到1.7:1左右。二是带动作用增强。2010年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从业人员2500多万人,比“十五”末增加400万人;吸纳农村劳动力1500万人以上,农民直接增收2800亿元;全国已建立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22.4万个,上亿农户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户均增收1900多元。三是结构不断优化。2010年,食品工业占农产品加工业的比重从“十五”末的40%提高到47%,方便、快捷、休闲和营养保健食品发展迅速,很多企业按照无公害、绿色、有机标准组织生产,形成了一大批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四是产业加速集聚。初步形成了东北和长江流域水稻加工、黄淮海优质专用小麦加工、东北玉米和大豆加工、长江流域优质油菜籽加工、中原地区牛羊肉加工、西北和环渤海苹果加工、沿海和长江流域水产品加工等产业聚集区。五是创新步伐加快。以农业部认定的200多家技术研发中心为依托,初步构建起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框架,突破了一批共性关键技术,示范推广了一批成熟适用技术。六是专用原料基地扩大。以公司加农户、龙头带基地等多种形式,建设了一大批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辐射带动1亿多农户。

当前,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迅速,已成为国民经济中最具成长活力的产业之一。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产品加工业的总体发展水平仍然偏低,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大而不强。我国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居世界首位,但中小型企业比重大,自主创新能力弱,质量控制体系不完善,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低于发达国家2-4:1的水平。二是集中度不高。规模以上企业仅占全部农产品加工企业数量的24%,年销售收入过百亿元的企业仅有21家,过500亿元的企业仅有4家,过1000亿元的企业仅有2家,进入世界500强的企业只有1家。三是自主创新能力弱。我国许多农产品加工企业不仅缺少现代化装备,更缺乏自主创新意识,同质化现象严重,重引进不重创新,重模仿不重开发,产业高端主体技术与装备仍依靠进口,关键零部件国产化程度低。四是产地初加工落后。在农产品商品化处理和初加工环节,农户、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村小企业加工设施简陋,工艺落后,产后损失大,质量安全隐患突出。据测算,我国农户粮食、果蔬产后损失率分别为7%和10-20%,远高于发达国家1%和5%的水平。五是资源利用率偏低,受技术和装备水平的制约,我国农产品加工业物耗、能耗、水耗相对较高,资源利用率低,节能减排压力大。

(二) 基本经验

“十一五”期间,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调动各方资源,采取多种措施,保障了农产品加工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一是坚持政策引导和科学规划。连续5年的中央1号文件都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2006年农业部制定了《农产品加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8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各地政府也相应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制定了本地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明确了各个层面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主要方向和战略重点,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二是坚持科技创新。“十一五”期间,国家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了一批重大科研和推广项目,建立了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和200多家专业分中心,整合了农产品加工各领域的科研力量,攻克了一批制约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核心技术难题,开发了一批新产品、新材料、新装备,建立了一批产业化示范生产线,推广了一批农产品加工成熟适用技术,推动了农产品加工业由单纯追求数量增长向数量与质量、效益并重转变。三是坚持龙头带动。龙头企业通过原料基地建设,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初步解决了农产品分散生产与集中加工不相适应的难题;通过技术改造升级,统筹农产品产加销各环节,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核心竞争力提升。目前,固定资产5000万元以上的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创造的增加值,占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值的20%。龙头企业的辐射和带动,促进了农产品加工业的快速发展。四是坚持与破解“三农”问题相结合。“十一五”期间,各级政府始终把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作为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新农村建设、县域经济发展、农民转移就业增收的重要手段常抓不懈。目前,农产品加工业已经成为许多地方的重要支柱产业,在统筹城乡发展、繁荣农村经济、改变农村面貌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 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既面临难得机遇,也面对新的挑战。

从机遇看,一是政策环境更加有利。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宏观调控、扩大国内需求的政策,实施了区域发展战略和行业振兴规划,强农惠农力度进一步加大,全社会关心农业、关爱农民、关注农村的氛围不断增强,为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宏观环境。二是需求拉动更加强劲。目前我国人均GDP已超过4000美元,居民消费结构日益呈现高档化、多样化、个性化趋势。预计到2015年,全国人口将超过14亿,而且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镇人口将超过农村人口。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稳步提高,为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三是原料基础更加雄厚。预计到2015年,我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将达到5.4亿吨以上,肉、蛋、奶、水产品总产量分别达到8500万吨、2900万吨、5000万吨和6350万吨。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优质专用农产品比例将进一步加大,为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奠定了雄厚的原料基础。四是科技支撑更加有力。以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纳米技术等为主导的全球科技革命迅速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不断取得新突破,为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从挑战看,一是环境资源约束加剧。我国资源环境条件相对脆弱,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产势在必行。农产品加工企业尤其是众多中小企业调整提升产业层次、完成节能减排指标的任务加重。二是生产要素供给趋紧。农产品加工业进一步面临融资、用地、用工等要素制约,缺资金、缺技术、缺人才的矛盾将更加突出,企业生产成本上升的压力增大。三是国际贸易不确定性增多。后金融危机时期,围绕市场、资源、人才、技术、品牌、标准的国际竞争将更加激烈。受汇率波动和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等因素影响,加工农产品出口的难度将进一步加大。四是质量安全要求提高。随着全球性粮食安全与质量安全意识的不断增强,粮食安全和质量安全已成为农产品加工业数量增加与质量提升的两大重要制约因素,对产业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主要目标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战略性结构调整为主攻方向,以科技创新为重要支撑,以体制机制创新和对外开放为动力,以服务“三农”和保障产业健康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推进农产品产地加工,促进初加工与精深加工协调发展;优化区域布局,加强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建设,促进产业集群集聚;健全完善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推动重点行业发展;健全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推进农产品加工标准化,确保质量安全;着力完善企业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充分发挥农产品加工业对现代农业建设和农民就业增收的带动作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产地初加工与精深加工相结合。重视发挥产地初加工在降低农产品产后损失、提高商品化率和入市品级方面的作用,以及农产品精深加工在延伸产业链条、提高附加值、增强竞争力方面的作用,大力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加快形成产地初加工与精深加工分工合理、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格局。

2.坚持培育领军企业与扶持中小企业相结合。发挥领军企业的带动作用,通过兼并重组等形式做大做强,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发挥中小企业吸纳劳动力就业的作用,争取财政金融、信用担保等扶持政策,提升中小企业的发展质量和水平,促进形成大中小企业分工协作、协调发展的格局。

3.坚持自主创新与技术改造相结合。大力培育企业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着力突破制约企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高工艺装备水平,调整产品结构,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逐步减少关键技术与装备的进口,提高自主化程度,增强国际竞争力。

4.坚持因地制宜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根据农产品资源禀赋、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基础、地理区位优势等,因地制宜发展具有地方或区域特色的农产品加工业。围绕重点行业,着力解决制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关键问题,实现重点突破、差异发展。

5.坚持市场运作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鼓励和支持企业遵循经济规律,优化生产结构,采取多种形式拓展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提高经济效益。同时重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改善投融资环境,引导企业走新型工业化的科学发展道路。

6.坚持绿色环保和节能减排相结合。按照循环经济的理念,增强高效、低碳、节能、环保意识,加大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力度,发展低排放、高效益的加工方式,建立安全、优质、营养、低耗、绿色、生态的现代农产品加工产业体系。

(二) 主要目标

“十二五”期间,农产品加工业要加速转变发展方式,加快自主创新,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提高质量安全水平,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力争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实现年均11%的增长率,2015年突破18万亿元;力争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年均增加0.1个点,2015年达到2.2∶1。

——产业集中度有较大提高。发展一批产业链条长、科技含量高、品牌影响力强、年销售收入超过百亿元的大型企业集团,力争2015年规模以上企业比重达到30%左右。

——产业集聚集群有较大突破。根据《全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8-2015》,在优势区域培育一批产值过百亿元的产业集群,到2015年优势区域的粮油加工、果蔬加工、畜禽屠宰与肉品加工、乳及乳制品加工、水产品加工业产值分别占全国的85%、70%、50%、80%和80%以上。

——农产品加工水平有较大提升。到2015年我国主要农产品加工率达到65%以上,其中粮食达到80%,水果超过20%,蔬菜达到10%,肉类达到20%,水产品超过40%;主要农产品精深加工比例达到45%以上,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率明显提高。

——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实现质的突破。规模以上企业基本建立全程质量管理体系,质量安全与溯源体系基本形成。到2015年,通过ISO等体系认证的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超过65%,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节能减排取得明显成效。到2015年,农产品加工业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比“十一五”期末下降10%左右;规模以上企业能耗、物耗低于国际平均水平,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重点突破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瓶颈制约,着力完成七个方面的主要任务。

(一) 大力推进农产品产地初加工

依托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带,大力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通过成熟适用技术的筛选与示范推广,支持农民和专业合作组织改善贮藏、保鲜、烘干、清选分级、包装等设施装备条件,减少农产品产后损失,提升入市品级;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产区延伸,促进农产品就地加工转化;支持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企业以及技术服务机构,加强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技术的引进、研发、储备、筛选和示范推广;协调争取工业与信息、科技、农业等部门安排的企业技术改造专项、公益性行业(农业)科研专项、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项、重大关键技术推广专项等项目对产地初加工的重点支持。

(二) 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

引导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参股、联合等方式,整合资源要素,发展成为规模化、集团化、整体竞争力强的行业领军企业。引导领军企业跨地区、跨行业组建产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支持领军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组成战略联盟,实现优势互补、做大做强;提升领军企业的技术研发能力和装备水平,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鼓励领军企业加强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建设,集成各类优势资源,带动专业化、标准化原料基地建设;引导领军企业与专业合作社、农民有效对接,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增强辐射带动农户的能力。

(三) 加强农产品加工产业集聚园区建设

根据不同区域、不同产业的发展情况,因地制宜,以发展劳动或资本密集型加工业、农业延伸产业、农村服务业以及与领军企业配套产业等为重点,积极整合和规范发展各类农产品加工产业集聚园区,加快实现加工园区化、园区产业化、产业集聚化。引导产业集聚园区准确定位,突出特色,延长产业链条,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形成大中小企业协作配套的发展格局。注重发挥产业集聚区整体效率,改善软硬件环境,加强运行机制建设,实现园区内产业的链式构建、企业的规模构建以及公共服务平台的构建。

(四) 加快技术进步和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引导和支持领军企业增加科研投入,建立技术研发机构,提高核心竞争力;支持中小型加工企业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先进的技术、工艺、设备、人才和管理,加快前沿技术自主化、关键技术产业化、工程技术本土化步伐,培育自主品牌。进一步完善国家农产品加工业技术研发体系,加强机制建设,围绕产地初加工、综合利用、节能减排、质量安全、新产品开发等重点,开展联合攻关和国外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提升行业整体研发能力。依托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及各类专业性、区域性技术服务机构,按规划、有重点地开展重大关键技术、装备的筛选与示范推广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打造科企对接平台,以无偿或低偿转让专利、传授技术、提供咨询、培训人才等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对接活动,实现各类研发机构、技术服务机构与企业之间,领军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农民和专业合作组织之间的“零距离”接触,提升行业整体技术水平。

(五) 大力加强专用原料基地建设

结合新一轮《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的实施,按照农产品加工特性要求,加强加工专用原料基地建设,推进农产品加工原料生产的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到2015年,在全国培育150个优势明显、具有区域特色、示范带动作用大的农产品加工专用原料基地,为农产品加工业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原料保障;坚持国际、国内两条腿走路的方针,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引导有条件的企业通过股权置换、境外上市等方式开展跨国投资经营,到国外布点建厂,建设农产品加工原料基地,增强原料保障能力。

(六) 积极推进农产品加工标准化体系建设

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加强引导和监督,完善标准体系、全程质量控制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制定并发布《“十二五”农产品加工标准制修订指南》,加强从原料生产到加工全过程的标准化管理;在农产品加工企业推行良好生产操作规范(GM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和ISO9000、ISO22000族系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进一步加强对已通过认证企业的后续监管;建立健全风险监测、生产许可、监督抽查、产品召回、应急处理等监管制度,加强对农产品加工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拓展现有农产品质检机构的检测范围,开发新的检测技术,全面提高农产品加工业检验检测能力。

(七) 努力打造行业管理服务平台

围绕创业辅导、行业监测、网络建设、人才培训、技术支持、信用管理、对外交流、法律咨询等方面的服务,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产品加工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创业孵化服务,鼓励在粮食生产核心区、非粮大宗农产品优势区、都市农业区、沿海高效农业区建设农产品加工创业辅导基地,依托各地农产品资源和市场资源孵化中小型加工企业,促进农产品就地转化增值和农民就近转移就业。以全面性、准确性、权威性为标准,建立健全对农产品加工行业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环节的监测制度,逐步建立农产品加工业全行业数据库。依托农业、劳动、教育、乡镇企业等各类培训资源,通过评估、认证,确定一批农产品加工创业培训、技能培训和经营管理培训基地。发挥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络、报刊等媒体优势,创建信息服务平台,提供企业诊断、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四、重点布局

围绕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综合考虑不同区域、不同产业在经济区位、优势资源条件以及发展水平等方面的差异,对重点区域、重点产业进行布局,着力实现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在重点地区的重点突破和重点产业的梯次推进。

(一)重点区域布局

1.粮食生产核心区。大力发展粮食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及仓储物流业,打造现代化国家级口粮、饲料用粮和工业用粮加工基地。加快形成黄淮海、西北地区优质强筋小麦加工产业带,长江中下游地区优质弱筋小麦加工产业带,东北及黄淮海地区玉米、大豆加工基地,东北及南方地区稻谷加工产业带,东北、华北、西北和西南地区马铃薯加工产业带,中原、西南地区甘薯加工产业带,西北、西南、华北地区杂粮加工基地。

2.经济作物生产优势区。着力突破产后加工处理技术与设备,大力发展棉花、油料、糖料、柑橘、苹果等经济作物产品加工业。加快形成西北、中原地区棉花加工产业带,长江流域优质油菜籽加工产业带,桂中南、滇西南、粤西、琼北地区甘蔗加工产业带,中南、西南地区柑橘加工产业带,环渤海和西北黄土高原地区苹果加工产业带,华南地区热带水果加工产业带,以及一些地区具有特殊优势的其他经济作物加工基地。

3.养殖产品优势区。积极发展肉品、乳品和水产品加工业。加快形成华北、中南、西南地区猪肉加工产业带,中原、西北、东北地区牛羊肉加工产业带,东北、华北、西北地区乳品加工产业带,东南沿海、黄渤海和长江流域水产品加工产业带。

4.沿海发达地区。大力发展外向型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加快形成珠三角、长三角、黄渤海、海峡西岸地区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水产品加工基地、蛋品加工基地、蚕桑加工基地和茶叶加工基地。

5.大中城市郊区。积极发展果蔬、畜禽产品分级包装等产后商品化处理与物流产业,提高农产品品级及商品化率。在大中城市郊区加快形成果蔬贮藏保鲜基地、果汁灌装基地、米面主食品生产基地、乳品加工基地、茶叶精深加工基地和蜂产品加工基地。

6.农垦重要农产品生产区。大力发展粮食、棉花、天然橡胶、糖料、乳品加工,提高竞争力。加快形成西北地区乳品、棉花和甜菜加工基地,华南地区甘蔗、天然橡胶加工基地和稻谷加工基地,东北地区稻谷、大豆、玉米加工基地。

7.草原生态区。积极发展绿色畜产品加工业,提高经济效益,增加农牧民收入。加快形成西北、西南地区牛羊肉、乳品、皮毛、羊绒加工基地。

(二)重点产业发展

1.粮棉油加工业。重点推进产地初加工与精深加工,加强副产物综合利用,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粮食加工,在促进食品加工、饲料加工和工业加工协调发展的同时,重点开发传统主食品工业化生产技术和副产物综合利用技术,发展冷冻米面主食、速食米面制品、玉米休闲食品、杂粮方便食品和薯类食品以及变性淀粉、米糠油、胚芽油等精深加工产品。棉花加工,主要开发棉籽剥壳与制油新技术、新工艺,推进棉籽油、棉籽蛋白等副产物综合利用。油料加工,重点推进加工专用品种多元化和原料基地建设,大力开发节能、环保的油脂加工新技术,增加菜籽油、花生油、棉籽油和特色油脂产量,开发油料蛋白、生物活性物质等高附加值产品,促进油料作物转化增值与深度开发。

2.果蔬加工业。扩大加工用果蔬原料基地规模,重点推进产地加工,发展果蔬物联网,增加农民收入。果蔬汁加工,重点开发原料预处理、高效榨汁等技术,发展浓缩汁、NFC果蔬汁、复合汁、果蔬汁主剂。果蔬罐头加工,重点开发电脑程序控制自动杀菌、综合利用等技术,发展柑橘、桃、菠萝、蘑菇罐头等,促进果蔬罐头加工装备向连续化、机械化、智能化方向发展。脱水果蔬加工,重点开发联合干燥技术、节能干燥技术等,发展香菇、葱蒜、辣椒、番茄、胡萝卜、天然调味料等脱水产品,促进脱水设备向先进、高效、节能方向发展。速冻果蔬加工,重点开发微波、远红外等快速解冻新技术,发展豌豆、甜玉米等速冻产品。果蔬物流,重点推广应用果蔬贮运保鲜新技术,发展果蔬冷链物流系统。

3.畜产品加工业。重点推进肉蛋奶和皮毛加工业,倡导清洁生产、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提高附加值。肉类加工,重点发展传统肉制品工程化加工技术和冷链物流技术,积极发展冷却分割肉,扩大低温肉制品、功能性肉制品产量,大力开发肉品加工先进设备,完善质量控制体系和追溯体系,保障肉类食品安全。乳品加工,重点推进新产品开发和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丰富产品品种,形成多样化乳品产品结构,保障乳及乳制品安全。蛋品加工,重点开发新型蛋制品生产技术与设备,推动传统蛋制品工业化生产,开发液态蛋、高特性专用蛋粉等新产品,延长产业链。皮毛加工,重点推进皮毛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实现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确保皮毛加工行业可持续发展。

4.水产品加工业。重点推进水产品精深加工、低值水产品和加工副产物的高值化开发和利用,完善水产品物流体系,提高产品品质,降低损失率。淡水鱼类加工,以原料产地为依托,实现就地就近加工,革新罐头、干腌制品以及传统风味鱼制品加工工艺,大力发展鱼糜制品、各种鱼片、调味即食食品等精深加工。海水鱼类和头足类加工,大力开发超低温速冻、产品保鲜、综合利用等技术与装备,建立健全生产、加工、运输和销售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虾蟹类加工,重点突破保活、保鲜技术和副产物综合利用技术,开发含自动剥壳等前处理设备在内的加工成套设备。贝类加工,重点推广贝类净化、保鲜与保活技术,提高贝类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藻类加工,开展海藻工业设备节能减排改造, 加强海藻食品多元化产品以及海藻肥等农业投入品的研发与推广,拓宽海藻加工利用途径。

5.特色农产品加工业。重点推进茶叶、糖料、蜂产品、食用菌、天然香辛料、丝麻等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倡导清洁加工和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茶叶加工以精制加工及深加工为主,开发新型茶饮料、袋泡茶以及茶多糖、茶氨酸、茶色素等新产品。糖料加工以提高综合利用水平、节能降耗为重点,开发高附加值新糖品。蜂产品加工以发展蜂蜜、蜂王浆、蜂花粉、蜂胶等深加工保健产品为主,大力发展有机蜂产品、保健蜂产品、出口蜂产品等。食用菌加工以开发即食食品和保健食品为主,增加产品附加值。天然香辛料加工以开发方便快捷调味品、香辛料精油和功能食品为主,提升我国优势特色资源的附加值。丝类加工要保持绢丝与非绢丝产业的协调发展,开展精深加工,提高蚕茧资源的综合利用率。麻类加工要大力发展清洁化加工和综合利用技术,提高麻类纤维资源的利用率。

五、建设工程

围绕规划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布局,重点实施五项建设工程,促进农产品转化增值和农民就业增收。

(一) 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惠民工程

以解决农产品产后处理设施简陋、工艺落后、损失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为重点,积极争取扶持政策,启动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惠民工程。采取国家扶持、农民建设、农业部门技术指导和服务的方式,支持农民和专业合作组织建设产地贮藏、保鲜、烘干、分级等初加工设施,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普惠广大农民,实现“减损增效、均衡上市、稳定价格、提高质量、促进增收”一举多得的效果,提高我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水平。在稻谷、小麦、玉米、大豆、花生、薯类等大宗产品储藏、烘干、分级等环节,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及农村小企业建造或购买小型烘干设备和储藏设施给予财政补贴扶持;在苹果、柑橘、蔬菜等大宗果蔬采后预冷、打蜡、分级、包装、贮藏、保鲜等环节,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及农村小企业建造或购买果蔬贮藏窖、烘干设施、预冷保鲜库和打蜡装置等设施设备给予财政补贴扶持;在畜禽运输、静养、屠宰、分割分级、冷冻、包装等环节,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及农村小企业建设或购置小型畜禽运输车、小型冷库和建设静养圈等设施给予财政补贴扶持;在水产品冷藏、冷冻、烘干、运输等环节,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及农村小企业购置鲜活水产品运输车、冷冻运输车,购买烘干设施和建设小型冷库等给予财政补贴扶持。

(二) 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培育工程

以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为目的,积极争取有关政策,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快技术装备改造升级,培育壮大一批领军企业,树立民族品牌,提升我国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参照国家税则、国内外相关技术法规和标准,细分农产品加工行业,编制《农产品加工子行业领军企业目录》,争取实现在财政、税收、融资和贸易政策等方面的重点支持。以农产品精深加工、综合利用、质量安全和节能减排为重点,制定《农产品加工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项目及产品推荐目录》,择优支持500家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进行技术装备改造升级,促进企业上规模、上水平,形成一批产值过百亿元的大型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

(三) 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建设工程

以提高我国农产品加工业的创新能力和整体技术水平为目标,进一步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分领域、分品种、分区域重点支持建设1家国家中心和100家专业分中心、400家示范站,进行研发仪器设备和小试、中试设施建设,提高研发能力,形成三级三类的研发体系。通过研发体系建设,争取在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的攻关、引进、集成和示范推广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十二五”期间组装集成、配套800-1000项工程化技术,熟化、示范300-500项科技成果,解决农产品加工业工程化技术缺乏的问题,全面提升我国农产品加工业的技术水平。建立农产品加工行业重大科技项目储备库,编制公益性行业(农业)科技专项“十二五”建设规划,鼓励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申报、实施公益性行业(农业)科技专项,提升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的研发水平。调动各方面研发力量,以农产品精深加工、质量安全、综合利用和节能减排为重点,筛选出农产品加工各领域急需引进、攻关、推广的技术项目。加强高效、节能、安全和提质的新型技术与装备的推广应用,加快产业技术升级。以提升中小型企业技术水平为核心,搭建技术对接和推广平台,广泛开展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的推介活动。支持举办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农产品加工合作与经贸促销活动。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参加国际大型展览展销活动,努力开拓国内外市场。

(四) 农产品加工国际标准跟踪与监测预警工程

以服务政府决策和行业发展为目的,开展农产品加工重点行业、重要品种的跟踪研究和监测分析,发布行业信息,引导产业健康发展。以相关行业协会、科研单位和领军企业为依托,以大宗、敏感行业或品种为对象,建立农产品加工监测预警专家队伍、方法制度、指标体系、信息数据库和信息发布平台,分领域、分品种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监测预警中心和基层信息采集点,开展农产品加工监测预警信息的采集、跟踪、专题分析和研究工作,形成监测预警报告,为政府决策和企业发展服务。完善农产品加工国际标准跟踪平台,及时掌握CAC、ISO等国际标准组织和主要贸易国农产品加工标准及相关政策的调整变动情况,深入开展国际农产品加工标准框架体系及监管体制研究,对进出口贸易量大的畜禽产品、果蔬制品和水产制品等加工标准及相关政策进行专题跟踪分析,及时提出预警信息,为农产品加工企业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和政府的决策提供参考。

(五) 农产品加工产业集聚园区建设工程

以促进产业集群集聚发展为目标,在农产品优势产区和产业带,依托农产品资源优势,引导农产品加工产业梯度转移,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向优势产区聚集,提高产地农产品加工转化能力和精深加工水平。在粮食生产核心区,引导粮食加工企业集聚;在非粮大宗农产品优势区,引导畜产品、果蔬产品和水产品加工企业集聚;在沿海发达地区,引导外向型企业集聚;在大城市郊区,引导果蔬物流龙头企业集聚。农产品加工产业集聚区建设要与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衔接,互相补充,共同发展。到2015年,在全国200个具有区位特色和产业优势的县(市、区),建立与农产品产业带相适应的农产品加工产业集聚区,充分发挥其集成、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农产品产地由资源经济向产业经济升级。

六、保障措施

(一) 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强指导服务

要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中央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加工管理体制,理顺部门分工,明确管理权限,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各级主管部门要完善工作机制,转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履行好职责范围内农产品加工业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工作,为农产品加工业创造宽松、有利的发展环境。

(二) 完善宏观管理与保护政策,保障产业安全

加快现有农产品加工业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和规章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为产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完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制定重点行业准入条件,明确准入门槛。加大部门协调力度,科学调整《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合理引导外资进入农产品加工业领域,加快农产品加工业损害预警体系建设,对受损产业及时实施贸易救济。建立健全农产品加工领域外资进入安全审查机制,对外资并购境内粮食、油料等重要加工行业的重点企业进行安全性审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设立扶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强对优势农产品加工项目的支持,促进产业优化升级;争取设立农产品加工业“走出去”专项基金,为企业开拓国际发展空间提供支持保护;争取相关政策,解决农产品加工企业用地难、用电贵等问题。引导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结构调整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等向农产品加工业倾斜。

(三) 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扶持产地加工业发展

落实各项有关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财政支持和税收优惠政策。做好农机购置补贴中农产品初加工机械补贴工作,争取建立农产品加工机械更新报废经济补偿制度,对企业采用低能耗、低水耗、低物耗、低排放、低污染的加工机械装备,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或信贷支持。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初加工所得税优惠目录》,扩大优惠政策的实施范围,为发展产地初加工业创造有利条件。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协调,争取统一农产品加工进销项增值税率,解决农产品加工业增值税高征低扣问题,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实施中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税收特惠政策,对于购置国产农产品加工机械的中小型企业给予一定期限的所得税减免;对于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与设备的中小型企业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四) 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拓宽融资渠道

加强与金融部门协作,开展联合担保、订单质押等新型贷款担保方式,实行优惠利率,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信贷支持。鼓励企业在财政支持下参与担保体系建设,增强信贷担保能力。采取社会资本为主、政府适当支持、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扶持农业信贷担保组织发展,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切实缓解农产品加工企业融资难问题。支持建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扶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小企业开展信用合作。加强与证监会、银监会的沟通协调,优先安排农产品加工企业上市融资,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拓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资金来源渠道。引导企业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资本运营,用活社会资金。加快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扩大保险覆盖范围,提高保费补贴标准。

(五) 健全社会化服务组织,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鼓励各类服务机构,围绕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需要,开展行业状况调查、产业规划制定、诚信体系建设、项目评估、技术咨询、人才培训、质量认证等方面的服务,促进我国农产品加工业的行业管理和服务逐步规范化。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科技服务、信息传递、资金融通、标准化生产等方面的作用,维护广大农民的经济利益。鼓励同类型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之间组建专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协调解决行业内部矛盾,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六) 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报纸、网络、电视等媒体和宣传手段,深入贯彻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和本规划主要内容,宣传农产品加工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引导社会各方面提高对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重要性的认识。大力宣传农产品加工业领域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积极引导社会舆论,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协力支持农产品加工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努力把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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