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房产税:已进行过多次专门调研

2012年08月23日09:53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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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慧 罗京运

官方称正在制定细则的传言“是误会”

房产税细则是否即将出台引起了多方关注。

8月21日,“湖南、湖北正制定房产税征收方案细则”的消息,从国土资源部官方网站撤掉后,8月22日,湖北省地税局官网专门发告示辟谣称,此前流传的正在制定细则的报道,属不实之词。

不过,就在8月22日,本报记者独家从一位参加过湖北省地税局房产税调研的专家处获悉,湖北省地税局已经多次组织学者参与“关于湖北征收房产税的调研”。

上述专家还透露,目前国内并不只两湖在静悄悄地制定房产税细则,他还参加过南方某重要城市的征收房产税的调研。

“没有政府愿意高调准备征房产税的,不少地方政府都在静悄悄地准备,对外公开一致态度暧昧。”一位多次参与地方政府房产税制定调研的学者告诉记者,两湖征房产税的官方态度,似乎印证了他的观点。

湖北方面辟“谣”:否认房产税细则正在制定中

近日,“两湖即将试点房产税”消息纷纷,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说,他连续接到全国各地媒体有关房产税的采访,但一直没有看到官方出台的相关文件。

此前8月20日国土资源部上的一则消息称:湖南、湖北两个最新试点区域的房产税改革征收细则正在制定中。

8月22日上午,湖北省地税局官网发表声明称,21日在网络上流传的“湖北省地方税务局新闻发言人徐正云证实湖北房产税改革细则正在制定之中”属不实之辞。

声明还指出,湖北省目前正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开展二手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等项工作,“该项试点工作不涉及对居民已购置的存量房(包括已购置的多套住房)征税问题”。

“误会,这都是误会。”8月22日下午湖北省地税局办公室工作人员,针对此前接受采访时有关“细则正在制定中”的说法,再次和本报记者进行解释。

如今,两湖征收房产税正在制定细则的说法,从国土资源部先后发布消息并撤掉,到地方政府辟谣,媒体报道口径各异,成为各方关注的罗生门。

静悄悄的惯例:湖北已进行过多次专门调研

湖北一位学者8月22日对本报记者表示,近几年湖北省地税局已经对征收房产税政策,做过大量的前期工作。其中包括多次组织学者专家调研,主要针对湖北征收房产税的制定情况,他本人参与过多次调研。

这位学者还透露,两湖地区继重庆和上海,成为新的房产税试点,绝非偶然。首先,湖北和湖南都经济实力居中,房价适中,具代表意义。

针对“谣言”中的“计价标准从购买价改为市场价”,他分析说,这确实是前期他们和官员调研的重点议题,很可能成为湖北征收房产税的细则之一,是符合国际上征收房产税的方案,跟重庆和上海的按照购买价征收相比,是一个进步。

而对于征税范围,亦长期关注此类议题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胡洪曙表示,他赞成除政府部门、慈善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外,该全部征收房产税。

胡洪曙认为这是上海和重庆政策试点效果一般的原因。“房产税是最好的税种,是通过市场的方式调节房价。”

胡进一步认为,此举不单能降低房价,让市民最终获利,同时有利于减少政府对土地转让金的依赖。他认为湖北很可能会从征收第二套房开始过渡,全部征税将是良性趋势。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也表示,征收房产税会改变房地产投资的走向,我国绝大多数地方政府依靠房地产增加财政收入,地方政府为在短期内增加财政收入,会暗中掣肘。

这或是地方政府静悄悄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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