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知识]定基价格指数

2012年08月14日17:34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定基价格指数,基期,价格变动,价格水平,观测

定基价格指数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对比基期固定不变的价格指数。通常以某一年为基期来计算。以固定期价格水平为100,如果计算期的价格指数高于100,表示这一时期的价格水平上升,低于100,则表明这一时期的价格水平下降。编制定基价格指数的目的在于观察物价变动长期趋势及其规律。这是世界上多数国家计算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所采用的方法。

为更好地满足国民经济核算、进行国际比较和满足社会各界的需要,国家统计局从2001年1月份开始,按照固定基期编制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首轮基期固定在2000年,即以2000年平均价格水平为固定对比基期,以后每5年更换一次,下一个固定对比基期定为2010年。

从定基价格指数的作用来看,主要有三方面:

一是能够剔除数量结构变化对月度或季度环比价格指数的影响,单纯反映月度或季度市场价格的变化趋势,从而加强对短期价格变动的影响分析、走势判断和宏观监测。

二是可以观测任意时期价格变动状况,大大提高价格统计指标的应用价值。由于定基指数分月计算针对固定基期的价格变动幅度,它既可以观测较长时间(如5年),也可以观测较短时间(季度累计、月份)价格变动情况,适应性和实用性都很强。

三是有利于价格统计资料的国际对比,实现价格统计制度方法与国际接轨。(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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