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
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一)基本定义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将家庭总收入扣除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和个人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障支出之后,按照居民家庭人口平均的收入水平。其中,家庭总收入是指该家庭中生活在一起的所有家庭人员从各种渠道得到的所有收入之和,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家庭总收入-交纳个人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志着居民的购买力,用以衡量城镇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
(二)抽样和计算方法
全国和各省(区、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由国家统计局组织各级调查队,通过抽样调查的方式,收集城镇居民日常收支资料,对所有原始资料进行超级加权汇总得到的。具体方法是:
一是确定记账户。国家统计局采取分层随机抽样方式确定各省(区、市)的调查市县,共计抽选了476个调查市(县)。对省级总体在95%的概率下,将主要收支指标的相对误差控制在3%以内,按城镇人口比例分配调查市县的记账户数;采取分层、与大小成比例的随机等距方法抽选6.6万户调查户,开展记账工作。
二是确定调查户权数。调查户的权数是这一调查户在省内某一类市县中平均所代表的住户数目。在同一类市县中,各调查户的权数相同。
三是计算每一记账户的可支配收入和家庭人口数。由账本资料获得。
四是国家统计局计算全国和分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国家统计局对6.6万户调查户资料采用超级加权汇总的方式,计算出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时计算生成分省数据。
(三)资料来源
国家统计局组织各级调查队,向抽中的6.6万户城镇记账户发放日记账本。记账户每天记录家庭收支流水账,包括所有家庭成员的各项收入。在每月规定的收账日,调查员收集所负责的记账户的记账本并将新的记账本发给记账户。对收回的记账本,调查员进行编码、整理、初审、录入,逻辑审核无误后,市(县)级调查队将记账户原始数据资料报送到本省国家调查总队。各国家调查总队审核确认数据无误后,将本省全部记账户原始资料上报国家统计局。
(四)数据公布
国家统计局公布全国及分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每季度一次。
八、粮食产量
(一)基本定义
粮食产量就是全年的粮食生产总量,是反映我国农业生产情况的重要指标。按收获季节分,包括夏收粮食、早稻和秋收粮食;按作物分,包括谷物、薯类和豆类。其中谷物包括稻谷、小麦、玉米、谷子、高粱以及其它谷类。除薯类以5:1折算粮食外,粮食产量一律按脱粒后的原粮计算。
(二)统计和计算方法
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产量数据由国家统计局统一组织派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调查总队对粮食生产者进行调查、统计并对结果进行审核、计算、汇总及定期公布。我国的粮食生产者包括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两个部分,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粮食产量就是两个部分的合计数。
农业生产经营户全年粮食产量。农业生产经营户指在农村和城镇地域经营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的住户。农业生产经营户生产的小麦、玉米和稻谷等主要粮食作物的播种面积和产量,是通过开展以省为总体的抽样调查推算取得的。其中,主要粮食作物播种面积采取对面积样本村或村民小组全部农户进行调查,单位面积产量采取对农作物单产样本或村民小组的全部自然地块踏田估产,放置小样本进行实割实测调查。通过抽样调查取得的第一手资料,推算出省级农业生产经营户主要粮食作物的播种面积、单位面积产量,两者相乘得出农业生产经营户的主要粮食作物产量。农业生产经营户生产的中小宗谷物、薯类、豆类等其它品种粮食作物的面积和产量数据,则是通过全面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由村、乡、县、地市、省等各级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层层统计上报汇总取得。将农业生产经营户主要粮食作物产量和中小宗作物产量相加,得到农业生产经营户的全年粮食产量。
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全年粮食产量。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指住户以外经营农、林、牧、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基本符合法人单位条件的未注册单位,既包括主营农业的各种企事业单位、农户合作经营单位,也包括工矿企业、机关、团体、学校等附属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对于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的全部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和产量,是通过全面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由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所属部门上报的数据层层加总获得。
省级粮食产量等于全省农业生产经营户和经营单位的粮食产量之和,全国粮食产量等于各省级粮食产量的汇总数。
(三)资料来源
国家统计局县级调查队负责直接对主要粮食产量的现场调查工作,并对原始数据进行整理、审核、录入和直接上报。主要粮食作物播种面积调查在全国848个国家农产量调查县、8890个村民小组、48万户中进行,在调查的村民小组中抽选6万多个地块中进行单位面积产量实割实测调查,全国有近万名调查员和辅助调查员参与现场调查工作。
(四)数据公布
国家统计局按粮食的收获季节,定期顺序公布全国及分省的夏粮、早稻和全年粮食产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