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在铁路能源等领域推民资参与重点项目

2012年07月31日10:59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能源 铁路 民资 重点项目 领域 国务院总理 带动效应 重点行业 民间投资发展 民营经济

中国网7月30日讯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鼓励民间投资实施细则制定情况汇报,部署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工作。会议要求在铁路、市政、能源、电信、金融、卫生、教育等领域尽快推出一批引导民间投资参与的重点项目,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会议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非公有制经济从无到有、由小到大,快速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已经成为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科技创新、调整产业结构、繁荣城乡市场、扩大社会就业的重要力量。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方针,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直接关系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关系维护平等保护物权的法律制度,关系真正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关系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进步。2010年《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印发实施以来,特别是今年以来,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着眼于降低准入门槛、创造公平竞争条件,制定出台了42项“新36条”的实施细则。这些细则涉及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相关的各行各业,在消除制约民间投资发展障碍方面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为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一要在铁路、市政、能源、电信、金融、卫生、教育等领域尽快推出一批引导民间投资参与的重点项目,发挥示范带动效应。二要及时跟踪细则实施情况及效果,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提高可操作性。对企业反映的部分行业领域进入规则、标准和条件仍不够明确具体等问题,要抓紧研究解决。三要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改革。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四要加强对民间资本和民营企业的引导,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会议决定,国务院近期组织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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